第170章 大众情人?
张真一从来没有想到过在这时候竟然能看到她。
似乎在印象里,这位现在还依旧是一个娱乐圈里一个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新人,甚至可以说练新人都算不上。
女孩子一身淡蓝色的短西装,梳着这个年代尤其流行的齐发,这时候的她还显得极为稚嫩,丝毫没有一丝华丽的气息,完全就是一个初次接触娱乐圈的小姑娘。
“哦,你好,请坐!”
张真一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失礼了,随即便拿起手中的酒杯掩饰了一下眼神中的惊讶之色,示意女孩在自己身边的矮几上坐下。
客厅里的温度显得有些炽热,豆大的汗水从额头上留下来,张真一有些烦躁地朝着客厅中央的众人看了一眼。
有人说娱乐圈天生是一个大染缸,其实这句话在这种场合里一点都不错,张真一斤斤是一蟞之间就看到了好几个后世极为熟悉的明星像是八爪鱼似得黏在男人身上,当然,男人的身份肯定不低,几乎上不是富豪就是导演。
李家老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张真一知道像他这种人其实一天到晚都在忙碌之中,这次若不是自己这破事,恐怕根本就不会在向家的这个party上露面的。
抿了一口红酒,张真一的眼神微微有些迷离,不过这倒不像是酒精的缘故,而是鼻孔里不知道什么时候闻到了一阵极为恬淡的香味,似乎是女孩子身上的味道。
“你是演员吗?”
“恩?
“你是演员吗?
女孩似乎有些窘迫,白净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润,几位好看,粉嫩的细长脖子上被灯光洒下的光线笼罩着,纤细的汗毛清晰可见。
“不是!”
“哦!”
张真一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让女孩露出一丝好奇的神色,狡黠的眼中流露出一丝不解,只见她青葱似的手指捻起酒架上的高脚杯,红色的液体随着倾泻的玻璃杯流淌进嘴中,嘴唇变得晶莹剔透。
“我叫林志玲,你叫什么?”
“张真一!”
张真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告诉这个女孩子自己的名字,也许是心中有些触动罢了,但是他内心深处却隐隐地知道,自己那颗隐藏在骨骼和皮肉下面的心脏里有某些小心思在里面。
其实张真一一直在困惑,也一直在内心思考,并不是由于他没有注意到女孩子时不时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在他的印象中,要说为什么他会记得如此清楚,那是因为在后世的某一天,他曾经代表公司出席过一次活动,结果很凑巧的认识了眼前的这个女孩子,不过那时候的她显然不是现在的模样。
再后来,他花了一点时间去了解这个女孩的经历,九八年的时候她应该是在加拿大读书而不是在香港参加这种姓质的娱乐酒会,这令他有些不解。
“那么你是演员吗?”
张真一轻轻抿了一口酒,随意朝女孩子说道。
“我想当演员,不过我还不是,我还有功课的,不过现在在放假!”
果然如此。
张真一心里暗自松了口气,历史的轨迹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让他顿时有一股很轻松的感觉。
“你是香港人吗?不是演员怎么会参加这次的酒会,据我所知,这次酒会宴请的可都是香港的一些知名电视电影行业的艺人老板,还有就是一些富豪了。”
张真一有些打趣地问道,他自然知道女孩的来历,只不过显然这是不能轻易表露的。
“不是啦,我不是香港人,我是台湾人,这次酒会是跟着别人一起来的,你看,你猜,是谁带我来的?”
林志玲可能是喝了些酒,兴致显得很好,脸色已经微微泛红,白皙的皮肤上泛着一层汗珠,身上散发着处子的幽香,这让张真一有些陶醉。
“你爸妈?”
“不对,你再猜!”
“朋友?”
“还是不对!”
“难道是男朋友?”
“不是啦,人家还没有男朋友,是跟着他们来的,你看,就是他们,还有一个大明星哦!”
顺着女孩手指着的方向看去,张真一在人群中看到几个年轻的女孩和一个中年人,还有一个极为熟悉的男子,看到那张脸,立马就在脑子里回忆起了女孩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到香港了。
原来在九八年的时候,林志玲这位后来的大众情人原本还在加拿大读书的,但是这一年她毕业回了台湾,并且在这一年暑假前的时候参加了张国荣的一个MV拍摄工作,也正是这一次的活动让她第一次踏入了娱乐圈。
尽管后来的几年一直不怎么有名气,但是在几年后,她就逐渐在主持的那档节目里露脸并且逐渐走红,不过这时候的她显然不知道在不久的几年后,自己将会成为吸引无数男姓目光的女神。
“原来是他,不过据我所知,你应该不是他的女朋友吧,为什么它会带你来这里?”
张真一想逗逗这个未来的大众情人,打趣地说道。
“不是的不是的,我已经说了我没有男朋友的,因为我前些时候报名了一个表演,结果被他选中可以参加一个MV的拍摄工作,这次是来香港了解一下情况额,刚好碰到向先生的邀请就一起过来了。这还是我第一次参加这种酒会呢。
你是怎么来的?”
这时候的林志玲还是极为单纯的,张真一看着这个身量快接近自己的漂亮女孩,心里唏嘘不已。
“当然是走来的,难道跟你一样是滚过来的吗?”
“哎呀,你这人怎么这么坏呢,我是问你是跟谁来的,你才是滚过来的。”
“哈哈哈!我是跟朋友一起来的,不过我的朋友很不够义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哎!”
张真一想着只好把黑锅丢到了李泽J身上。
此时在离两人不远的地方,几个年轻不过三十左右的男人和女人正在相互说笑着,突然其中一个打扮得有些过火的女孩子掩口小声地说道:
“哎,你们看,那边那不是志玲吗,那个男孩子是谁?”
几人闻言纷纷转过头,随即便看见在一起说笑的张真一和林志玲,两人坐的有些靠近,看着倒是有些像是一对年轻的情侣。
“雄哥,那小子是谁,泡马子竟然敢泡到志玲身上去了!”
一个身材有些单薄的年轻人见状立马尖叫道,他身边的一个男子闻言脸色有些不好看。
这个男子叫林正雄,正是跟林志玲一块来的年轻人,同样是一个刚刚出道的小人物,不过靠着身材高大,一张俊秀的俏脸最近确实在圈子里打出了些名声,更重要的是他隐约跟香港的一个小帮派的头目也有关系,平时后面也跟着几个人,倒是有些威信。
只见他听完这句话,立刻拔腿就往两人坐着的哪个方向走去,后面的几人见状立刻跟了上去。
“走走,这下有好戏看了,那小子不死也的脱层皮啊!”
单薄的男子笑着拉着身边的女伴跟了上去。
张真一觉得自己有些兴奋,不得不说这个女孩子比后世更吸引人,这时候的她还没有那么骄人的身材,看着有些土不拉几的,不过却多了一份年轻女孩的单纯。
而且在北美留学这么久,也让她原本可能偏向于内向的姓格多了一份活泼和洒脱,说话思维很敏捷、
“哎,你还在学功课?你学的什么?大学吗?”
“恩,我在加拿大学习,不过已经要毕业了,现在基本上等着离开学校了,六月份的时候就会回台湾,当然那时候还要来香港拍摄的。
你是干什么的?我看你的样子应该也没多大吧,怎么没有在学校上学?”
林志玲觉得有些怪异,眼前的这个陌生男孩似乎对自己极为了解,说的话都让自己觉得很舒适,而且就像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自己明明没有见过他。
在国外学习的这么多时间里,她从来没有跟一个男孩子如此亲密过,即使有过男朋友,但是那也只是一种单纯的感情的悸动,似乎还不及眼前的男孩子给自己的舒适感。
想到这里,她原本就已经红得有些发烫的脸上更加红润了几分,显得极为娇嫩,竟有一种让人不忍目视的感觉。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功课?”
张真一笑着摇了摇头,拿起手边的酒杯,刚想往嘴里倒,却是猛然发现什么突然就夹住了自己的手臂,巨大的力量往手臂上一捏,竟是有些发痛。
“小子,你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吧,泡马子竟然泡到这里来了,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模样!”
手臂被来人用力一甩,张真一丝毫没有准备好就被甩开,脚下一个踉跄,手中的酒杯砰地砸在地上,澄红的葡萄酒顿时洒了一地,他脸色微变,抬眼看着来人,心里有些震怒。
“志玲,他没惹你吧?”
林正雄甩开那个年轻人后便一脸紧张地看着林志玲,而且打算伸手去拦住女孩的肩膀,熟料林志玲一把推开了他的手,随即便喝道:
“林正雄,你干什么?”
“志玲,你没说错吧,我这是为你好!”
“兄弟,你管的太多了!”
张真一不等男子看自己,走到那个甩开自己的男人面前轻轻地说了一句,随即猛地挥出一拳,林正雄那料得到那个看起来远远不及自己壮实的男子竟然会有如此巨大的力量,仅仅一拳便把自己揍得横飞了出去,只觉得眼冒金星,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这是客厅里的众人纷纷停了下来,看着躺在地上的男子还有那个打人的年轻人,指指点点,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张真一踢开自己脚下的碎玻璃,踏着流出的液体,走到男人的身边,正想伸手拎起对方的衣领,却不料一个身影突然站到自己面前,
“小兄弟,火气不要太大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