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是赵云
第26章:我是赵云
天香楼的上房,甚至不比李英的凌霄阁差。这里的家具,都是用名贵的‘沉香红木’制成。这里的餐具,也都是由珍贵的红玉磨制。
李兴所到的上房,位于二楼的“天字九号”,面积颇大。
坐到了椅子上,李兴一拍桌子:“快快上菜!叫最漂亮的女人!”
那伙计也忍不住露出鄙夷之色,不过他强忍着,点头答应着,缓缓退下了。
“什么东西!如今世界,什么烂人都有!”
忽然之间,杨凌听到隔壁传来一个声音,似乎夹杂着女人的笑声。本来,上房的隔音效果极好。但李兴是练血四重的人物,耳力极强,加上那人声音很大,他居然听得清楚。
李兴跑到天香楼,本是想吃一顿霸王餐,然后激怒天香楼老板,从而挨一顿饱揍。不过,当他此时听到有人骂骂咧咧,顿时露出了笑容。
很显然,隔壁那人,因为李兴的大呼小叫而不爽,所以出言斥骂。
李兴重重一拍桌子,腾地站起,喝道:“哪个王八蛋说老子!”他怒气冲冲地走出房间,来到了隔壁天字八号上房,“砰”得一声踢开了房门。
房间门一开,顿时有一股脂粉香气扑面而来。一名青年公子,左拥右抱着两名女子,俱是姿色上佳。她们脸上带着红晕,娇喘吁吁,男子的一双手,把她们撩拨得颇为难受,此刻早已春心荡漾,不能自持。
那青年公子,二十四五的年纪,穿了一袭蓝袍,腰带上镶着白玉,头上顶着公子帽,颇有富贵人家的气派。
“大胆!”眼看着李兴闯进来,青年公子大怒,二话不说,甩手将手中杯子朝李兴打去。
这青年公子,是练血四重圆满的人物,杯子掷出,发出“咻”然尖啸,直奔李兴脸部。
李兴也是练血四重,只不过尚未圆满,他反应极快,右手一伸,挡在面前。
“啪!”
红玉酒杯碎成了粉末,震得李兴掌心生疼,他暗忖:“此人的境界,恐怕还在我之上!”
眼看李兴身手不凡,青年公子冷笑连连:“作死的东西!敢扰本公子雅兴,今日不打死你,青云城的人都当我赵三公子好惹!”
不等赵三传唤,隔壁已经冲进来两名大汉。此二人一到,周身强横的血气便激散出来,给李兴造成巨大压力。
“这两个人,至少是练血五重的高手!这个人什么来历,居然用这样的高手做保镖!”李兴暗惊,不过他并不畏惧,长笑一声,指着赵三公子的鼻子:“王八儿子,你打不过小爷,要让别人出手吗?”
赵三公子大怒,一脚踢翻了桌子,把怀里的女人也推到一边,双眼中冷芒如电,指定杨凌:“杀了他!杀了他!”
两名大汉,左右朝李兴逼过来。李兴的推测没有错,他们都是练血五重的修士,力量比李兴大一倍不止,而且速度更快,反应更敏捷。
李兴只看到人影一晃,两只拳头,已经分别朝他两肋打到。很显然,二人的合击之术十分精妙,配合过不止一次。
李兴毕竟也是练血四重,这一拳,他有四成机会躲开。不过,此来就是为了讨揍,他只得停下来硬挨。
“扑!”
两只拳头,左右打到,李兴感觉一阵剧痛,肋骨居然断了!
而且肋骨断裂之后,直接刺入肺中,造成内出血。
疼痛让李兴像虾一样弯曲了身子,脸孔扭曲。不过,他仍然用一种挑衅的目光看向赵三公子。
赵三公子咬牙冷笑:“给我打,往死里打!”
“扑扑扑!”
练血五重的修士,力量超过一万斤!一拳打出,连大象也能重伤,何况是人?
就算李兴练血四重,皮肉筋都非常强横,却一样要受伤,而且是重伤。
密集的拳脚,不断地施加到李兴身上。他的身子已经软了,呼吸微弱,似乎已经死去。不过,两位拳师丝毫不停,又“咔嚓”几声中断了李兴的双腿、双臂,这才停下。
一人在李兴身上踢了一脚,见他不动,冷冷道:“救不活了。”
赵三公子这才满意,挥挥手:“扔出去!”
一名大汉,单手拎起了昏迷的李兴,大步走出。
“呼!”
李兴被大汉直接从天香楼门口丢出,飞出十几米高,重重砸到地上,发出“扑”得一声响。
那大汉丢了人,看也不多看一眼,直接返回上房去了。在他想来,李兴必死无疑,这种死人,不必理会。
赵三公子,在青云城颇有地位,就算打死了什么人,也不算什么大事。特权,无论在任何一个世界,都同样存在。
巧得很,李兴的身子刚刚落地,像死尸一样,横在路中央。这时,一匹健马急驰而来。
李兴“横尸”之时,马蹄刚好落下,“扑”得一声踩中李兴胸口。
李兴的意识保持清醒,他听到马蹄声,心中苦笑。果然,接下来是强烈的痛楚,早已重伤的他,伤上加伤。那马是匹宝马,蹄上的力量,也不下万斤。
马上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李兴听着有点熟悉。
“唏津津!”
宝马人立而起,马上跃下一道红影,却是一名少女。少女不是别人,正是三义园陈家的小姐,陈霜。
陈霜下马,吃惊地看着昏迷的李兴。李兴由于改变了容貌,她并未认出地上的人正是李兴。
“喂,你没事吧?”陈霜大声问,用脚尖碰了碰李兴。
李兴心想,换个人早死了,她居然问我有没有事,难道是个女白痴吗?
见李兴不回答,陈霜有些慌了,抬头看向天香园。她看得分明,刚才有人把这个人丢出来,正好落在马蹄之下。
陈霜十分愤怒,她很想去质问那人,但眼前这个人,似乎还没有死透,必须处理。刚才“红儿”踩了他一下,恐怕活不了了。
“算了,总是红儿踩了他,还是带回去救一救,尽人事,听天命吧!”思及此,陈霜提起李兴,跃上了马背,急往三义园驰去。
三义园的陈家,地位居中,若论话语权的话,李家第一,陈家第二,白家第三。
陈霜是陈家二小姐,地位崇高,她一声令下,仆人们团团忙了开去。医先生被第一个叫上来。
李兴此刻躺在一张大床上,像死尸般一动不动。神情严肃的医先生已经检视过了,他揪着胡须对陈霜直摇头,叹息道:“二小姐,不是小人不尽力,实在是无能为力。此人内腑受到重创,全身大小伤处,至少一百处,已经救不活了!”
陈霜也早知眼前之人活下来的机会不大,她摆摆手:“好了,你们都下去吧。”
所有人都退下,陈霜柳眉紧锁,注视着重伤的李兴,喃喃道:“难道是红儿踩死的?还是,他本来就已死了?”
陈霜毕竟是个女子,虽说平常有些刁蛮,但心地良善,她看到李兴要死的样子,心中十分内疚。
轻轻一叹,陈霜出了房间。下面要做的,就是等李兴完全咽气,然后她会打一副上等棺材,将他葬了。
陈霜走后,房内只有李兴一个。无名珠子正不断地把那股莫名的能量注入他的体内,这股能量进入伤处,迅速修复伤口。甚至,断了的骨头,也慢慢复位,然后结在一起。
珠子好比一个无比高明的医中圣手,恢复着李兴的身体。
一分钟,两分钟,三个小时过去了,李兴睁开了眼,从床上坐起。他活动了一下身子,发现伤完全好了,心想:“看来这样做还是有风险的,万一那两人把我的脑袋砍下来,珠子也救不得我。”
此时想一想,李兴颇有些后怕,决定以后再“讨打”时,要细致策划一番。
“那个陈霜倒有几分善心,居然把我放到家中,还请医先生为我治伤。”想着,李兴准备打通骨经。
正在这时,一道红影进入房间,陈霜吃惊地看着李兴,像是看到了鬼,她指着李兴:“你……你怎么没事了?”
李兴仍是易容状态,易容之后的李兴,容貌颇为清秀,全装作咳嗽了几声,低声道:“多谢小姐相救之情,我的伤不碍事。”
陈霜小口微张,显然她很吃惊,刚才还是快要死的人,这会儿怎么就不碍事了?
李兴也觉得这么一下子复原,让人感觉很诡异,他思绪一转,于是解释道:“在下是练血四重的猛士,马踏下的时候,护住了要害,并未受伤。”
陈霜讶然道:“你居然是练血四重的猛士!”她好奇地走近几步,上下打量了李兴一眼,脸上忽然露出笑意,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兴答道:“赵云。”说着,他心中想,“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赵云吧?”历代武将,李兴最佩服赵云。在他的想像之中,赵云武力强大,英姿不凡。
当然,历史上真正的赵云到底如何,对李兴来说毫不重要。
陈霜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李兴,她心里转着念头:“爹爹曾说,陈家应该多招纳一些人才。此人是练血四重的人物,而且气质不错,马踩不死,说不定是个奇人呢!”
想着,陈霜有了主意,脸上露出十分和善的笑容:“赵猛士,不知你是哪里的人?也是青云城的吗?”
李兴心想,我老家在地球,随口道:“在下是乡下人。”
陈霜心中一喜,暗忖:“乡下人最好收买,只要拿出足够的好处,这个人一定愿意留下。”她心中算计着,笑说,“赵猛士前来青云城,是想投奔明主吗?”
凡练血之士,都要找一个主人投靠。比如三义园,比如青云城主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供养,继续提升力量。
李兴也知道此事,心中一动,暗思:“陈霜居然想让我留下,如果能够在三义园内多一个身份,倒不是坏事。”忽然之间,他产生一个想法,当下站起身,笑道:“如蒙不弃,赵云愿交犬庐劳!”
陈霜没想到李兴答应得如此之快,她心中欢喜,连忙道:“赵猛士日后就留在本小姐身边,每月一块血晶,如何?”
李兴暗暗吃惊,那血晶,可是极为珍贵之物。练血之人,想要快速补充力量,或者强壮血气,血晶必不可少。一枚血晶的价值,不下于一万个大钱。
血晶之上,尚有更为珍贵的元晶、玄晶,分别供练气、练神期的修士使用。
“好。”李兴立即答应下来,他还没有见过血晶是什么模样,倒很想见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