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恋爱了
夜太漫长,人凄凉。
万家灯火下,周小小守着李汝鱼,尚无醒转的迹象。
隔不得片刻,小小便要去摸一下额头,深恐发热……若是出现发热,伤势就会变得很棘手,好在靠山吃山,小村从来不缺珍贵药材。
早些年,小小他爹还没死的时候,要为房间地面铺青石板,上山寻找石材,发现有只野猪和蟒蛇对峙,争夺的便是一块大石下的植物。
山里的野猪,尤其是有松树林的地方,野猪身痒时候便要去树上蹭,久而久之,皮上便裹上了一层松油脂,干硬之后如盔甲,刀剑难破良弓难穿。
有经验的猎人,见到这种野猪直接选择放弃。
所以山里有一猪二虎三熊的说法。
然而那条大蟒也不差,体长近两丈,确实有资格和野猪掰手腕。
最后也没有什么猪蛇同归于尽,让小小爹捡大便宜的狗血剧情,蟒蛇被野猪拱破了肚皮,落荒而逃,那株长得有点像人的植物进了猪嘴。
等野猪走后,小小他爹去找了下,发现有个漏网之鱼。
长得也像个人。
不过小了许多,只有一指半粗细。
带回村里,夫子说这叫何首乌,是疗伤补养的圣品。
此次李汝鱼受伤,周婶儿便用红布包着拿了过来,在赤脚医生的叮嘱下加入中药里,希望能让李汝鱼早些痊愈——再贵的东西,也比不得女婿啊。
李汝鱼一时不醒,周婶儿做好了准备,此刻让小小照顾,她则回家去拿棉被衣服。
今夜要和小小一起守夜。
话如此说,真正守夜的还是她。
也不舍得让女儿熬夜。
亡国了的大安遗臣们是夜人心惶惶,小村就这么大,都已知晓山外来了人,穿着锈飞鱼的华贵袍服,腰间配了狭长的刀。
很是威风,比顺江集的里正黄岐拉轰得太多。
那个朱七找村里人了解孙鳏夫之死的时候,从怀里掏出来腰牌,那才叫一个好看,青铜打造,双面狮头两爪抱坎,四边纹线如篆,前后各一字。
被几个孩子认了出来,一字“北”,一字“镇”。
北镇是什么,大家不知道,但想来是很厉害的,这两个差人肯定大有来头。
小村人没有多少文墨。
但有个道理是人都知道,大凉律法不需普及,早被世代口耳相传。
造反是要杀头的。
以前没有仔细想过,只是觉得当官好威风,今天差人一来,这些遗臣们才后怕起来,跟着孙鳏夫加入大安王朝算不算造反?
问了跟着夫子读过书的孩子,都说是。
这便慌了人心。
是以半夜时分,扇面村各处忽有青烟起。
遗臣们都在悄悄烧家里的圣旨和朝服,深恐被差人发现,落个秋后问斩的凄凉下场。
私塾里,夫子坐在石桌上。
酒在桌上,剑在鞘中。
下午时分,找了个孩子去将剑取了回来——反正也瞒不过北镇抚司那两人,还不如光明正大,是我的剑又怎么了?
听学生说,取剑时,那个赵姓年轻人只是意味深长的笑。
并没有阻止。
夫子有些摸不透,这年轻人有点高深莫测。
赵姓,是国姓啊……
不过话说回来,今日看见他那清秀的笑意时,有种想一脚呼他脸上的冲动。
那张脸真心有些讨打。
夫子提起酒壶,想了想又放下,终究是没了饮酒的兴致。
如何破这局?
如果最后只能选择执剑杀人,李夫子不会犹豫,可事情并没有到那一步,便有些不甘心,心里患得患失起来,毕竟这十年自己胸中累积的诗篇,可以等身,不曾见天日便身死魂销,这是一个诗人最为凄凉的人生结局。
夫子想起黄巢被雷劈死那日,和李汝鱼一番对话后的心情。
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在这大凉过的一点都不洒脱。
赵长衣和朱七相对而坐,简单交流今日看法。
基本上朱七说赵长衣听。
人前,赵长衣话不多,下午和那对耄耋老人说话的絮絮叨叨,一年难见一次,这便让人觉得高冷,自然而然的在京都那片富贵哥儿圈子里不受欢迎。
赵长衣也不在乎。
甚至有些不屑。
你们何德何能,与我赵长衣攀襟连衫做兄弟?
前一个被我主动认作兄长的北镇抚司千户已经被贬职百户发配地方去了……
听朱七说了许久,都和孙鳏夫这个异人之死相关,赵长衣强忍住心头不快,但终究忍不住,脸露不悦,“我们到扇面村是为了这个异人?”
朱七愣了下,旋即醒悟过来,慌不迭道:“公子有什么发现?”
赵长衣盯着摇曳灯火。
穷山僻壤里,连灯火都如此昏暗,忍不住四下找了找,没发现什么小型尖锐物,干脆伸手到朱七面前,“拿来!”
朱七不解,“什么?”
“刀。”
朱七只好将腰间绣春刀摘下递上。
赵长衣抽出来,将刀柄扛在肩上,一手近刀尖,用这柄象征意义大过其锋利之名的绣春刀挑了挑灯芯,说了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朱七无语的很。
竟拿绣春刀做这种事,况且,你干嘛不用你那把,我的刀莫非要漂亮些?
但这种事若是被北镇抚司的那些个大佬们知道了,怕是会招来斥责。
转念一想,北镇抚司大的过他?
那就是笑话了,他悄然进入北镇抚司,可将都指挥使吓得够呛,若是他出点什么意外,北镇抚司上下都得吃不了兜着走,本来是要让北镇抚司身手最好的一名千户保护他,结果这货直接点名自己。
是三年前自己在江陵府杀了那个知州,入他老人家的法眼了?
朱七不知道。
但不得不服这位公子的眼光毒辣。
真要说身手,北镇抚司里比自己强的没几个……有时候啊,官阶并不代表能力,这就是官场黑暗,要不然以自己的能力,早该千户了。
房间里亮堂了许多,烛火照耀在赵长衣脸上,摇曳间便见这位公子一脸憧憬的轻声说了句我觉得我恋爱了。
朱七口瞠目呆。
恋爱这个东西……
大抵来说,对于一般来百姓而言是奢侈品,娶个娘子生个满堂仔便是幸事,更好的娶个平妻,官宦富贵人家的男人纳己房小妾再豢养些歌姬。
高门深户里的公子哥儿,也大多父母定指婚,是利益勾结的牺牲品。
恋爱?
没有的事。
没钱人为了生活,有个女人,活的,能生娃就知足,有钱人女人太多,不需要爱情。
当然,天下众生盈盈,也有可歌可泣的佳话。
忍不住问道:“谁?”
赵长衣笑眯眯的,“一个女孩,十二三岁罢。”
双腿修长胸如青梅,应是蓓蕾年华。
朱七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禽兽啊。
看着他那笑眯眯的神色,朱七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很想一脚呼他脸上——这种感觉不是一日两日了,第一次见他,便很想如此。
然而,谁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