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来来来,且来把命博
山路蜿蜒,如蛇缠树。
薄雾如云。
在山腰间流云里穿行得久了,飞鱼服、绣春刀皆沾染了湿气,浑身宛若大汗了一场,湿腻难耐却又异常寒冷,冬日山里,温度要比山外地低太多。
山外尚没下起第一场雪。
而走在山路间,不用抬眼,流云拂过之后的群山后,目光能及的那一层,山尖已是雪白一片,脚下数百米深的山谷间,河水也清澈了许多。
呈现出醉人的淡蓝色,很美。
朱七摸了一把腰间的绣春刀,手上便留下一层细小水珠,这种感觉不好,朱七心里有些烦躁,希望事情能顺利办完早些回来。
身后,赵姓小旗很是安静。
完全没有高门深户子弟对恶劣环境的抱怨情绪。
这一点朱七很佩服,尤其是知晓赵姓小旗的真实身份,在他身上,能有这种吃苦耐劳的品性,便显得越发让人敬重。
朱七笑了笑,引了个话头:“长衣公子,其实您大可不必走着一遭,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我去查探真相便是,若有‘异人’,也应该对付得了。”
在人前自己是总旗,他是小旗,上下属关系。
在人后自己还敢这么自居,那就是作死,自己三年前敢杀江陵府那位郡守,是因为北镇抚司傍身,而北镇抚司的背后是大凉女帝陛下,但这位赵长衣公子,根本不需要北镇抚司的金字招牌便敢先斩后奏杀一郡之守。
实际上,自己不过是他的护卫。
赵长衣其实有些喜欢这种湿漉漉的感觉,薄雾拂过脸颊,很像那些侍妾歌姬的轻纱拂过,浑身湿腻便如那男欢女爱时的巫山**。
可惜这种感觉久违了——大概有半个月了罢。
闻言轻笑了声,“赶路罢。”
不愿意多说。
……
……
大安王朝的皇宫前,泾渭分明。
大安王朝三十余位黄紫公卿,其中有几位在赵二狗带领下,手持猎刀猎弓站在孙鳏夫身后。
剩下的人抱团站在远一点处。
要杀人呢。
分东西的时候跑的快,这种时候当然跑得更快。
在李汝鱼身后二三十米处,是扇面村上百被欺凌的人,叽叽喳喳议论过不停,谁都不相信,李汝鱼一个十三岁少年敢杀人。
况且,敢杀是一回事,能杀是另外一回事。
孙鳏夫看着腰间悬剑的李汝鱼,听到那一句“杀你啊”,惊怒交加,扯着一口老黄牙怒道:“别以为朕让你做太子,你就真的是太子了!”
李汝鱼看了一眼“皇宫”,很淡然的回了一句,“别以为你自封天子,就真的是天子。”
这太子,谁稀罕?
赵二狗嚷道:“李汝鱼,你吃饱了撑的,不好好读你的书,跑来折腾个啥,赶紧滚回去,陛下还能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你一马。”
匆忙之下,不经文墨的赵二狗竟然说了句谚语。
李汝鱼默然。
然后拔剑。
呛啷啷~
一池秋泓出鞘,映照着冬日霜寒,泛着沁骨寒气。
剑是好剑。
李汝鱼振臂,长剑直指赵二狗,“来来来,大安的大将军,且来把命博。”
真的要刀剑搏命?
赵二狗傻眼,吞了吞口水,他毕竟不是二混子,只是个老实猎户,近来的张扬跋扈都是靠人多势众,打猎他行,杀人会腿软。
尤其是身后几个其他大将军被李汝鱼剑一直,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后,赵二狗更怂了,涨红着脸片刻才嚷出一句:“有陛下在,哪需要我这个大将军出马!”
直接卖队友。
李汝鱼扯了扯嘴角,剑尖移向孙鳏夫。
不说话。
夫子说过,劈棍如劈剑,一剑出,则一人的精气神尽在剑上,所谓精气神,也是一种势。
所有人都看向孙鳏夫。
你不是大安天子么,来啊,平叛啊,有本事和李汝鱼去拼命啊,你连平叛的勇气和能力都没有,凭什么继续统治我们?
更绝的是赵二狗,想着要帮助陛下,将手中的猎刀抛到孙鳏夫脚下,“陛下,给你刀平叛,弄死那个狗日的假太子。”
卖队友很彻底啊!
这一下孙鳏夫被架到火堆上,也许可以用言辞周旋,但赵二狗这么一说,不平叛都不行,否则大安天子威势尽失,今后将再无人仰视他。
孙鳏夫痛苦的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当年大泽乡的人。
都是一群猪队友!
弯腰拾起猎刀,那便平叛。
杀人么……
我一个五十出头的老人,你一个十三岁少年,半斤八两。
但我们之间的差距却天差地壤。
老子当年大泽乡起义,王师百万转战千里,杀人无算最终称王,尸山血海里都爬了过来,还怕你一个区区十三岁的少年?
当年死在老子剑下的人,比你李汝鱼这辈子见过的人都多。
今日便杀了你,立威之后,再挟势杀了李夫子。
大凉天下正是永安盛世,国力昭彰民心平顺,起义称帝绝无可能,那么老子就在这扇面村当一辈子土皇帝。
杀人的淫威之下,谁还敢再反我?
到时候不仅可以把周寡妇抢进皇宫里睡了,还能将村里那些个黄花闺女也尽数抢回来,那才是人生乐事,睡几个寡妇算什么,老子好歹也是王,如今更是大安天子。
等周小小那个美人胚子再长三五年,老子母女同睡大被同眠!
这么一想,利大于弊。
孙鳏夫忽然有了巨大动力,必杀李汝鱼。
手持猎刀,如虎踞。
年过五十的孙鳏夫,在手握猎刀的那一刻,宛若一头沉睡的老虎苏醒,浑浊老眼里闪耀着嗜血的光彩,浑身上下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年迈的老人,忽然间就活了过来。
那股气息,甚至连远处围观的徐屠夫都感到心悸。
这是杀过人,而且杀过很多人才会有的血腥气息,这是璧山县城里那些个刽子手身上才拥有的气息!
远处,李夫子背负双手。
身旁是捧棍的周小小。
脚下是透明色的霜冻。
看着手持猎刀的孙鳏夫,嘴角浮起一抹嘲讽的笑,意味深长的叹气,“这便是大泽乡的王啊……”
周小小仰首,脆生生问道:“夫子,什么大泽乡,什么王?”
李夫子笑了笑,溺爱的摸了摸她脑袋:“大泽乡啊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曾经有人揭竿起义,最后成了王。”
小小依然茫然,听不懂呢,大泽乡的王和鱼哥儿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