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翘起屁股让我踹两脚
“你的拳头力道变大了。”王诩吃惊说道。
林臻说道:“那你就给我使出全力,不然少不了挨一顿揍。”
话音刚落,他再次出招,拳风舞动之下,屋子里顶上的吊灯微微晃动起来,旁边桌上的一壶紫金花叶子扑哧扑哧的煽动着,窗边垂挂的帘子如微风拂动摇曳波动。
喝!
王诩面容严肃起来,身姿灵动,不断躲避他的攻势,间中也强行硬撼了一击,或者见缝插针的攻出一拳。
然而整个过程,到了后半段时间,王诩已经变成了被动的抵抗,砰,一着不慎胸膛处挨了林臻两记重拳。
噗,王诩连连后退了几步,一屁股跌坐在一把椅子上,连忙伸出手喝住:“停,不打了。”
“不打也行,翘起屁股让我踹两脚……”
王诩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惊叫道:“为什么?”
“我也是奉命行事,要怪只能怪你们两个家伙在江南市过得太滋润了,竟敢瞒着瑶姐买下这栋复式楼房来滋养小情人。”
王诩满脸冤枉的表情,说道:“我没有,这又不是我要养小情人,是道士那混蛋说没有一个体贴的房间,像没有一个家的样子。”
“哼,那可不关我的事,我是来执行命令的,速度点,觉悟吧。”
王诩这才知道林臻找他切磋是假,代表瑶姐来惩罚他是真的,他不敢反抗,内心童年的阴影比林臻的面积还要大,只能欲哭无泪转过身趴在椅子上,说道:“能轻点嘛?”
“当然!”
林臻抬起脚重重地,狠狠地,毫无怜悯的大力用脚一伸,踩在王诩的屁股上。
咚,王诩连人带椅子都摔倒在地上,估计好半天都站不起来那种。
“你真够狠的。”
林臻无奈说道:“我的心理阴影面积比你们几个加起来的还要大,试问我敢作弊放水吗?”
惩罚完王诩,林臻开始认真参观起复式楼房,四五个房间,也不知道是王诩要一晚上双飞,还是道士宁凡要一晚上四飞,总之,林臻决定了,以后无家可归就来这里住。
他转了一圈,回到了客厅,看见王诩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这家伙,什么好的不学,尽学林臻的睡懒觉,只要有空闲时间,争分夺秒的打盹睡觉。
林臻踢了踢他的脚,弄醒他说道:“起来,别睡了,把宁凡那家伙给我找回来,我有事情跟你们商量。”
王诩迷迷糊糊中醒过来,然后将电话丢给林臻,说道:“你自己打电话给他,估计现在正在酒吧里喝酒。”
“有没有搞错,大白天去酒吧喝什么酒。”
林臻拨通了电话,然而只是响了几声就被对方挂断了电话。擦,够牛逼的啊,学人家挂电话。林臻又拨通了过去,这次响了三下就被挂了。
于是,从响了三下,变成了只响了一下,最后变成了‘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林臻无奈,将手机丢给王诩,说道:“我们去酒吧找他!”
白天的酒吧街道人并不多,有些甚至还没有开门营业,只有一两个保安像门神一样守护着。
而江南酒吧,这个充满神奇色彩的酒吧,跟其他的酒吧不一样,他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跟麦什么劳,肯什么基一样的敬业,一样的为搜刮民众之财兢兢业业着。
两个美女看见林臻和王诩坐着出租车来酒吧,在感到一丝惊讶的同时,也认真打量着两人,毕竟,这两个人长得很有对比性。
一个斯斯文文的样子,一个像暴发富的土豪款身板,身上的肥肉都能够炸锅了。
林臻来过一次,见两个女孩手中依然端着一盘精致漂亮的高脚杯酒,五颜六色的都有,他自然不会再拿起来,直接走进了里面。
王诩却熟络地从美女端着的盘子里取下一杯酒,仰头一口吞完,然后吧唧吧唧嘴巴走了进去。
开玩笑,这是来抓奸的举动,进去能够醉晕过去是最明智的选择,他现在就有些不敢相信传说中的烈酒,对这酒的威力没有太大的自信,想到这里,他又退了回来,从另一边美女手中拿起一杯,又一口倒进了嘴里,然后朝着两个美女漏出自认为比较迷人的笑容,大摇大摆走进了酒吧里。
酒吧灯光在音乐师的调节下,变得柔和又温情,通常白天时分是播放比较轻柔温情点的音乐,晚上的音乐就会变得很有激情劲爆,能刺激人嗨浪一整晚都没有问题。
林臻在酒吧里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道士宁凡的踪影,整个酒吧大厅里只有零散的十几桌客人。
这在其他酒吧算是比较热闹的了,但是放在江南酒吧就显得很冷清了,毕竟现在才是下午,时间还早。
酒吧的服务员里也没有遇到熟人,不知道秦月妃等几个老熟人在不在这里。
王诩从外面走了进来,浑身的酒气,醉眼醺醺的样子,走起路来脚步轻浮,真担心他会下一刻就倒在地上。
“人呢?你不是说他在酒吧里吗?”
“是在酒吧啊。”王诩甩了甩头,提了提神说道。
“那他现在在哪里?”林臻问道。
王诩睁大眼睛来回望了数次大厅里的人,没有宁凡的踪影,他便直奔酒吧柜台,说道:“青子,宁凡呢?”
“宁哥啊,他刚才还在的,应该是陪小姐出去……这小子溜到哪里去了。”
“去哪里了知道吗?”
“好像是去云山了。”
“去云山干什么?好像在酒吧跟一个外国人起冲突了,现在应该是在云山打赌飙车。”
“宁凡跟别人飙车?”
“卧槽,这等好事竟然不叫我。”
“他们去了多久?”王诩说道。
“十多分钟了吧。”
“操,混蛋,有热闹不叫我,不够意思了,看我不收拾他,代表瑶姐惩罚他的重任就交给我了。”
王诩直接对林臻说道。
云山这地方,林臻听李淑婷说过,是江南市上流社会的公子哥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那里比较刺激,而且还有成就感。
其实那里是一座山,山路弯弯曲曲环绕而上,然后从山顶的天桥穿过,从另一座紫玉山山顶环绕下来,一直通到云山的山脚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