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丫头配小子
正文
曹耀倒是给哥哥来信说了英子的事,曹诏回了一封信,好一通骂,你小子是不是吃错药了?老爷的妹妹也是你能惦记的?咱受老爷大恩,过了好日子,要惜福。不要想那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事。
他刚把弟弟骂回去,这边老爷竟然同意了弟弟跟英子的婚事,能不让他欣喜若狂?同时,他也肯定地知道,老爷的观念里,人的等级贵贱确实没有那么严重。
“条件只有一个,他俩婚后生的儿子,第一个姓曹,给你们曹家延续香火,第二个儿子姓孙,给孙家延续香火。”王兴道。
曹诏曾听弟弟说过,英子爷爷为了救老爷,把命都搭了,现在听老爷这样一说,当然明白老爷这是为了还英子爷爷的救命之恩。
老爷真是好人哪。
“老爷,这一条我答应。而且,我还替我弟弟作主,如果只生一个儿子,让他姓孙。反正曹家延续香火的事,还有我呢。”曹诏道。
“嗯,行,这么办。”王兴答应了。
“不过,你小子也得想办法找一个啊,总不能让你弟弟结婚结到你前边吧?”王兴道。
“老爷,我的婚事全听老爷的。”曹诏说道。
“听我的?”王兴忖道:“这意思是让他赏他一个呗?嗯,回去问问,看有没有丫头愿意嫁给他的。”
“行,回去我问问三夫人,看有没有合适的丫头,赏你一个。”王兴道。
“谢谢老爷。”曹诏高高兴兴地走了。
王兴给绍仪写了封回信,说英雄不怕出身低,咱家不重视门第,重视的是人,只要英子愿意,咱们不要阻挡,为了让英子找个合心意的。另外,让她转告老娘,说我同意了,以后保证让曹家兄弟一个好前程是了。
王兴回到后宅,把事跟秋韵说了,秋韵想了想道:“老爷,咱们宅子里一些丫头年龄都到了,我问问,有没有愿意外嫁的?要是有,给曹诏、潘金他们都指了婚,你看如何?”
“韵儿,你这算是做仁德事,我怎么会不同意?这么办。”王兴答应了。
过了两天,秋韵拿出一张纸对王兴说:“老爷,有十几个丫环愿意嫁给家丁们。”
王兴接过来一看,琴儿、画儿、棋儿和翠儿都不在名单,名单全是外头针线的、茶水房的、灶的,道:“琴儿、画儿、棋儿和翠儿问了吗?”
“问了,这几位都死活不愿意嫁给外头的小子,都挂着老爷的床呢!”秋韵笑道。
“那是,老爷是什么人?能是外头那些毛头小子可的?”王兴自得地道。秋韵吃吃地笑,不言语。
“好了,改天你让曹诏那些家伙回来,在院子里站好队,让丫环挑。记住,只准女挑男,不准男挑女,当然了,早看对眼的另说。”王兴道。
“老爷,您真是开明,谁要是到咱家当丫环,算是积了八辈子德了。”秋韵赞了一句。
那是啊,只准女挑男,不准男挑女,这本身是对女权的尊重,在这个社会,绝对算得开明。
……
又过了几日,秋韵告诉王兴,说都选好了,男女双方都满意。王兴听了很高兴,令每人赏一处宅子,赏银子一千两。
秋韵听了连忙去准备。
又给宅子又给媳妇,还带着给银子,这下子曹诏们可高兴坏了,他们的准媳妇也高兴,摊这样的主子,天底下难找啊。
皇帝驾崩,民间是不禁嫁娶的。但王兴却不想在为皇帝守孝期内为家丁们完婚,所以,只好等三个月的孝满之后,才能选个好日子给他们来个集体婚礼。
……
转眼来到天启三年四月。
现在的朝堂早已经是魏忠贤的天下了。
魏忠贤,是李进忠,他在朱由校当了皇帝之后,改回了原名。
朱由校当了皇帝,并没有像王兴教导的那样,做一个兢兢业业的好皇帝,却是迷恋了木工活。
你说皇帝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有,还真没听说有爱木工的,可人家朱由校爱,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爱,那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魏忠贤很贼,他每次汇报政务,总是拣在朱由校做木工的时候,而朱由校又最烦这时候被人打扰,所以总是不耐烦地让魏忠贤看着办。
魏忠贤借着这样的机会,在王承恩和王体乾的帮助下,先是撵走了魏朝,后又弄死了王安,把司礼监牢牢地把握在了他的手。
因为不识字,他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名头让给了王体乾,而王体乾事事不敢作主,全部请示魏忠贤。
魏忠贤把持了内廷,逐渐把手伸向了外廷,他吸纳了魏微、顾秉谦进入内阁,将反对派东林党的杨涟、左光斗、魏大等六人下狱,并残害致死。
自此,朝廷大权掌握在了魏忠贤手里。以致于人们“只知有九千岁,不知有皇。”
客印月在宫的地位也非常高,到朱由校大婚时,按礼客印月再也不能在宫里了,朝臣于是折子,请将客印月逐出宫去,而朱由校自小在客印月的陪伴下长大,一日也不能离开,坚决将她留在了宫里。而朱由校对她非常信任,甚至于妃子们为了得皇宠幸,都要给客印月送礼。
客印月已经不是历史所描写的那个客印月了,她留在宫的目的很简单,一是对打小抚养长大的朱由校确实有感情,不忍离开;二是留在皇帝身边,为了帮自己老爷。
所以,她除了把自己的亲家崔呈秀弄进内阁以外,外边的事,只要不涉及自家老爷,随便魏忠贤折腾,但如果敢动自己老爷的坏心思,她肯定会第一时间向皇报告。
魏忠贤本来有霸占客印月的心思,后来听说跟了王兴,这小子的心思才淡了。
放眼天下,能让他害怕的人不多,除了皇,王兴绝对是第一个。那年被打的情景历历在目,时刻不敢有忘啊。
随着他的势力越来越大,魏忠贤的心也越来越大,霸占客印月的心思也越来越炽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