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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1976 作者:北冥虾米 更新时间:2022-02-13 15:06:02 本书:202.15万字 本章:2346字
  • 第213章 一个萝卜一个坑

  • 阚明溪的婚礼,白客本来是不想去的。

    可跟老阚的这层关系,哪能不去啊。

    白宗、白客哥俩一个都不能少。

    而且白宗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充当摄影师。

    重生归来这六年来,白客参加的婚礼已经有很多次了。

    老阚家的却是最隆重的,桌数最多的,足足摆了50张桌子。

    除了东山村的乡亲们,城建局、土地局等各单位的领导们也纷纷到场了。

    白客被安排跟这些领导们坐在了一起。

    看着大人们吞云吐雾,白客只能喝一喝茶水。

    中长村的黄村长坐在白客身旁。

    他先是向领导们敬了一圈烟,好一会儿才倒出功夫跟白客聊聊。

    “运输队生意怎么样啊?”白客问。

    “哎,别提了,当初应该听你的多进些车子。”

    白客笑了:“现在进也来得及啊。”

    黄村长叹口气:“现在就得排队了,买车的人太多了。”

    没一会儿,新郎新娘入场了。

    眼下没有婚纱也没有礼服,再加上天气有点凉了。

    阚明溪就穿着一身西服裙子。

    换一般人这身装扮一定会显得土里土气。

    不过,凭阚明溪这个头儿,再土的衣服穿在身上都有模特般的感觉。

    新郎就有些逊色了。

    个头看起来跟阚明溪差不多。

    一身西装也不怎么可体。

    “新郎是哪里的呀?”有人小声问。

    黄村长连忙说:“一个村的,好像是吴村长家的老二吧。”

    老阚这算强强联合了。

    他是全村最有钱的,如今又跟全村最有权的联姻了。

    婚礼很快开始了,白宗跑前跑后不停地拍照着。

    又有人指着白宗议论纷纷。

    “那个大高个儿也很厉害哦!”

    “那不是摄影师吗?”

    “哪有啊,人是大老板呢。南街那家照相馆就是他开的。他还开电子商店,做中药材生意。”

    “哇!这么厉害也来干摄影啊。”

    白宗来给老阚闺女照相,也真算是给足了他面子。

    喧闹了一会儿,新郎新娘又开始挨桌敬酒了。

    白客他们这一桌是贵宾席,新郎新娘先敬两桌长辈,很快就将轮到白客他们这桌了。

    白客偷偷看了几眼,不由得吓了一跳。

    新郎是真喝哦。

    一钱的小酒盅一口一个,喝得都是高度白酒,五十桌下来,这得喝多少啊。

    转眼间,新郎新娘就到跟前了。

    新郎新娘先从最年长者敬起,新郎照例是一口一个。

    到了白客跟前,阚明溪刚端起酒杯,白客脸就刷地红了。

    大人们哄笑:“小白客看到美女害羞了!”

    黄村长说:“小白客还是小孩儿,不用喝了。”

    阚明溪盯着白客:“哼!他才不是小孩儿呢。”

    又有人起哄:“新娘亲一下就喝!对不对?白客!”

    话音刚落,阚明溪“啪”地一下亲在白客左边脸蛋上。

    众人哄笑:“喝了吧。”

    新郎也笑了:“对,对,没多少,一口干了。”

    白客咬咬牙,一扬脖。

    妈呀,这白酒真辣啊,辣的白客眼泪都流下来了。

    白客刚放下酒杯,阚明溪又在他右边脸亲了一下。

    众人又一起哄笑。

    新郎新娘又到其它桌子了。

    白客脸上发烧,埋头吃菜,好一会儿才敢抬头看人。

    这才发现根本没人注意他。

    他这才渐渐平复了心情,恢复了常态,东张西望起来。

    转眼间,新郎和新娘已经转了二十来桌了。

    白客粗略算了下,吓了一跳。

    就算有的桌子有像白客这样不胜酒力的人。

    二十多桌下来,怎么也得喝掉两瓶酒。

    可新郎看起来脸都没红。

    这他妈不是酒鬼就是酒仙啊。

    白宗忙活了一会儿,回到白客身边吃饭。

    吃了几口,抬头看了白客一眼却笑了。

    原来,白客脸上一左一右各有一个大红唇印。

    白宗用餐巾沾着白酒,把白客脸上的唇印擦掉了。

    回到家里后,白客这一身的酒味儿又向老妈好一顿解释,这才算过关。

    上一世的时候,大姨家的三个女儿都刻着脑尖儿想往城里钻。

    秦咏梅也竭尽所能地帮她们。

    无奈身为纺织女工能力有限,甚至连住所都无法给她们提供。

    这一世,在白客的努力下,三个表姐都在城里站稳了脚跟,而且比大多数城里姑娘都过得宽裕。

    不过跟三舅家表哥秦延军相比,她们的待遇明显要低一个等级了。

    至少她们没有一个像秦延军这样,长期住在白家。

    说起来,秦咏梅封建意识还是很重的。

    在她眼里,侄子总是比外甥女要重要一些。

    不过虽然秦延军不把自己当外人。

    可对于白家兄弟来说,对他的熟识程度还不如街坊邻居们。

    而且跟街坊邻居们相处更随意,深一句浅一句没人计较。

    可跟这个表兄弟却有些不尴不尬的。

    说出的话都是客套,自己都觉得言不由衷。

    农村人娇惯独子。

    这秦延军显然在家里被娇惯坏了。

    刚来的几天还装模作样帮着擦个桌子,搬个板凳什么的。

    几天过后,他就原形毕露了。

    整天吊儿郎当、游手好闲。

    深更半夜也不睡觉,不是玩游戏,就是看手抄本。

    秦咏梅又动不动想拿出家长的劲头来教训教训他。

    可秦延军哪会吃这一套。

    虽然暂时还没直接顶撞秦咏梅,但每一次都是左耳进去右耳出来。

    白客担心早晚有一天老妈会跟秦延军爆发冲突。

    到时候就不好收拾了。

    白客想让秦延军在照相馆忙一点。

    可秦延军同学似乎只对指挥别人干活儿的事儿感兴趣,对让他自己干活儿的事儿却是百般推脱。

    白宗也感觉到这个表弟是个烫手山芋。

    “要不让他到商行里干吧。”

    白客摇摇头:“这种懒人上哪都不行。”

    “那怎么办啊?”

    兄弟二人一筹莫展。

    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

    像秦延军这种人,必须给他找到合适的位置,他才能消停下来。

    就如同当年白客帮孟繁明进入体校一样。

    可秦延军这个大萝卜,他的坑在哪里呢?

    白客绞尽脑汁想着,突然一拍大腿:“干脆让他学车去吧。”

    白宗想了下点点头:“对啊,这是个好办法,可以好好磨炼他。”

    这年月,学车很辛苦。

    大冬天的用大摇杠摇车,手都能磨秃噜皮了。

    车子熄火了还得吭哧瘪肚地推车。

    三天两头还得拎着水桶给水箱加水。

    没事还得给师傅买烟、点烟,反正是各种孝敬师傅。

    这年月学车,不光要学开车,还要学修车。

    每天油漆嘛哈地在车子底下钻来钻去。

    而且一学就是大半年。

    全脱产,起早贪黑。

    秦延军会乐意去吃这份苦吗?

    肯定乐意。

    因为这份苦一般老百姓想吃还吃不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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