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 人皇之威!血族魔党!
“哦,天哪,尊敬的凌,请您不要发怒,我正要跟您说这件事情心
杰斯特被凌云的震怒暴喝吓得打了个哆嗦,差点儿握不住方向盘,赶紧回答道:“尊敬的凌,您不要着急,您的那位美丽的公主,还没有被初拥……”
凌云听完,立即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却听杰斯特又说道:“不过应该也快差不多了……”
“什么?!”凌云立即攥紧了双拳!
杰斯特现在是彻底怕了凌云的拳头了,他吓得心惊胆战的说道:“当时,您那位美丽的小公主赶回曹家的时候,我们男爵大人……”
“他已经不是你们的男爵大人了,叫他陈建癸!”凌云听着什么狗屁男爵大人就怒火中烧,陈建癸现在在他的眼里,早已是个死人,他就是把陈建癸粉身碎骨,挫骨扬灰都不解恨!
“哦,对!陈建癸,陈建癸立即就扑了上去,想要给那位美丽娇嫩的小公主初拥,可是,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就在陈建癸刚刚咬上那位娇嫩的小公主的脖子的时候,那位小公主的脖子处,就发出了一道耀眼的圣光,把陈建癸狠狠的震飞了出去!”
杰斯特现在说起那件事情来,似乎仍然心有余悸,他牙齿打颤的说道:“是的,当时我和保罗等多名血族后裔都在场,我们当时都受了很严重的灼伤,都躲到棺材里恢复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勉强恢复过来,不然的话,后面车上坐着的那位先生,不可能逃掉,他没有一丝机会……”
“曹珊珊?圣光?”凌云喃喃自语,有些疑惑,曹珊珊身上哪里来的圣光”川.
杰斯特见凌云竟然不知情,他顿时也紧跟着纳闷说道:“尊敬的凌,是的,就是圣光,跟您手上出现的那种圣光一样,好像,比你发出的那种圣光,还要更加强大很多……”
凌云有点儿明白了,那根本不是什么圣光,那是凌云打入曹珊珊体垩内的数道仙灵气,人皇笔的仙灵气!
人皇笔天下极锋,蕴含的仙灵气乃是纯阳仙元气,凌云在庄家,对战四大高手以及天杀三大天级杀垩手的时候,人皇笔发威,凌云瞬间达到了练气期九层,他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给在场的众人体垩内,人人打入了足量的仙灵气,为他们洗筋伐髓,给他们脱胎换骨。
而这其中,得到仙灵气比较多的,就是曹珊珊,因为那时候,曹珊珊已经有了后天二层高手的实力,除了独孤墨,苗小苗,还有铁小虎,她算是体质最好,基础最好的人,因此获益也算是最大的了。
“看来是封印在曹珊珊体垩内的那些仙灵气发挥了作用,人皇笔太牛逼了,随便几道仙灵气都能进行护主……”
凌云很振奋,这是他出清水市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那么陈建癸怎么样了,难道他没有受伤吗?”凌云问杰斯特道。
杰斯特连连摇头说道:“陈建癸只是受了一点儿轻伤,尊敬的凌,您不知道,陈建癸在成为血族之前,他已经拥有,可以战胜我们普通血族后裔的实力了……他是你们华夏的修垩炼者,而且是陈家的天才成员,好像,好像已经达到了什么先天三层,还是五层境界了,”川,小“对不起,我们实在是搞不懂你们华夏修垩炼者的境界体系……总之是先天境界”六
凌云皱眉问道:“这样的修垩炼者,竟然也甘心去做你们血族的一员?”
这时候,只听车后座的保罗说道:“尊敬的凌,您要知道,我们血族,是可以不死的……人类为了能够得到永生,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的……”
保罗先说了一句,紧接着立即又很诧异的说道:“不过,因为亚洲人,尤其是华夏人的体质和血脉的问题,亚洲人是很难被初拥成功的,就算被初拥成功了,也只能成为最劣等的血族后裔,能力提升有限,而且寿命也增加不了一百年,可是,这个陈建癸,却是很顺利的成功了,不但成功了,而且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超过了普通的血族,达到了男爵的实力,真是让人羡慕,不可思咚……”
凌云心中暗凛,要是一个先天境界的高手,拥有了血族这些能力,那他将会变得多么强大?搞不好,这个陈建癸,将会成为自己的一大劲敌!
“保罗,我知道,我见过的……”杰斯特神经质似的喃喃自语道:“我见过陈建癸的手上,有一颗血红的珠子,他好像管那颗珠子,叫做什么,叫做血元珠,那东西很诡异,有着一股子妖邪的力量,陈建癸只要吸血,就能够提升实力,比我们天天吸最娇嫩处女的鲜血,能力提升的还要快,太恐怖了!”
血元珠?
凌云心中一动,心说这个陈建癸,难道在出国之前,修垩炼的是魔宗的功法?这绝对不可能是武林正道中人所持有的东西……
凌云淡淡问道:“你们血族的实力境界,是怎么划分的?”
反正面对凌云这个血族的克星,已经什么都瞒不住了,保罗侃侃而谈:“尊敬的凌,我明白您的意思,您问的是我们的等级,但是,我们血族虽然等级森严,可是却是按照血脉和职位来区分的……”
随着保罗的诉说,凌云很快就对血族有了大致的了解,血族按照血脉划分的话,分为纯种血脉和杂种血脉,拥有纯种血脉的血族,是血族里面的贵族阶层。
不管一名血族成员的实力多么强大,只要是杂种血脉,在纯种血脉面前,统统都是垃圾,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
关于血族的职位划分,血族的各个氏族都有所不同,但是,他们的级别划分,大致都是相同的,以领主为主,下设元老院,有十二位长垩老共同议事,其下还有数量不定的议员。
领主和长垩老必须有亲王等级,长垩老是选举产生,议院是领主和三位长垩老共同认定的。
而领主一般是在前任领主退位后指定继承人或是领主决斗的胜利者担任。由于血族的寿命为无限,而领主的工作又很复杂,一位领主在一定时间的任期后通常都会选择退位。
领王,长垩老,再往下就是亲王,亲王是一家之主,再往下分别是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然后就是普通的血族成员,这些普通的血族成员,给予人类初拥的话,新生的血族就是血族后裔,就是像吉姆,保罗,杰斯特之类……
大公爵,强大的代名词,一个血族家垩族势力的象征;侯爵,家垩族中间分子,家垩族兴旺的象征;伯爵,乃是世人最熟悉的血族成员川……依次往下,等级森严。
凌云听了很是震惊,心说地球上竟然还存在着这么强大的种垩族,非人非妖非鬼这种垩族的寿命都很悠长,高兴了能活个几千年,简直就是活着的历史,实在是太他娘的惊人了!
“那普通人为什么平时都见不到你们?”凌云随口问道。
“哦,我尊敬的凌,这是因为我们血族有六条戒律,其中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避世川……”保罗很认真的回答道。
生命能活的太久了,自然会对一些东西看的很淡漠,这一点凌云倒是明白,修真者就大多都是避世的。
“既然有避世戒律,那你们为何又要出来兴风作浪?”凌云继续问道。
杰斯特一声怪叫道:“啊哈,尊敬的凌,您这个问题问的实在是太好了,就由我来回答您吧!”
“任何种垩族都不是绝对统一的,血族的内部也是有分裂和争斗的,我们血族一共有十三氏族,也分为两个阵营,我们称之为两大同盟,一个是隐秘同盟,六条戒律就是隐秘同盟制定出来的,而另一个……就是魔宴同盟,魔宴同盟是不用遵守六大戒律的,陈建癸加入的是血族中的魔宴同盟,我们作为他的奴仆,自然就无需避世……”
“不过,我们魔党的不避世,也只是相对的,太阳每天都要出来一次,太阳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我们最讨厌的就是阳光,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就到大街上来闲逛“心
凌云这下终于全部明白了,他微笑着点头:“原来如此……血族,魔党,有点儿意思……”
看来这个血族,很庞大啊,而且等级森严,实力超绝,只是隐藏的太过于隐秘,不为世人所知罢了。
“告诉我,你们血族的所有能力和弱点,以及能够杀死你们的所有方法!”
凌云说来说去,终于说到关键了,要想宰掉陈建癸,他就必须要掌握血族的所有优势和弱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对症下药。
“哦,尊敬的凌,不瞒您说,我讨厌这个话题……”
“我也讨厌……”
杰斯特和保罗双双皱眉说道。
汗,凌云当着两个血族的面,问怎么才能杀死血族,他们能喜欢才怪了。
不过,在凌云的逼问之下,杰斯特和保罗根本不可能隐瞒,很快就一五一十的把答案都说了出来。
凌云很快就全部了解了血族的优势和弱点,知道了所有杀死他们的方法,这其中最让凌云震惊的一条,就是血族到了一定的实力,竟然可以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