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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无数神医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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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无数神医技 作者:江边鱼翁 更新时间:2021-09-12 13:20:45 本书:250.39万字 本章:4231字
  • 第593章 死神降临,100好感度到手

  • 拿在手中,这部古旧的医书很有份量。

    说明这部医书至少在材料上没有弄虚作假。是真迹的可能性极高。

    翻开封面,一股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鼻而来。

    首先,书写的墨水,用的乃是比普通墨水珍贵千百倍的金墨。

    要知道,即便到了清朝,古人们写字时仍然喜欢用墨砚磨制墨水。

    那时候的读书人做事情很认真,特别是写字、磨墨这些事情,他们特别用功。

    金墨的出现,应该是宋朝。

    听说还是亡国皇帝宋徽宗赵佶研制出来的。与唐朝的亡国皇帝李煜一样,宋徽宗赵佶在治理国家,行军打仗方面就是个草包。

    软懦无能,毫无尊严与底线。

    即便把自己的公主、皇后献给金兵欺辱至死,他也能够一直苟下去。换作稍有血性的一个普通百姓,绝干不出这种耻辱之事。

    但是宋徽宗赵佶在文娱方面,展露出了绝佳的天赋。

    传说这位皇帝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写得一手好字。他的书法虽然比不过柳公权、颜真卿这等书法大家,但是一手毛笔字着实写得不赖。

    皇帝嘛,特别是昏庸皇帝,甩手把朝务全部交给手下大臣们处理。时间多得闲到蛋疼,然后又有着支配各种宝物、高级资源的权力。

    再加上有着书法爱好。

    这下不得了。

    在书法字迹方面比不过颜、柳这等书法大家。宋徽宗赵佶就从别的方面打主意。

    什么方面可以超过别的书法大家呢?

    思来想去,如果是书写的纸张方面下文章,容易被人骂他没品味。

    于时就开始在墨水方面下功夫。

    嘿,还真别说。

    这位昏君宋徽宗赵佶,用珍珠、金、银等研磨成粉,然后加到墨水里面。用来写字。

    最终被他用土豪式的办法,整出了金墨。

    那个年代,皇帝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宋徽宗成功制出了金墨,并且发现写出来的字,格外带劲,他开始大送‘墨宝’给大臣们。

    一时间,还真引起了轰动。

    然后大臣们觉得皇帝赏赐给自己金墨写出来的字,特别荣耀。他们少不了拿着这些‘墨宝’四处炫耀显摆。

    百姓们一时间都觉得金墨写的字帖、对联,格外尊贵。

    都想要买上一两幅,裱起来挂在家中最起眼的地方,以示自家很有能量。连皇帝佬儿的字画都能搞到手。

    金墨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掀起来的,并且流行了一阵子。

    直到宋朝灭国,最后金国的统治者把这股风气给按下去了。

    因为金国有一个金字,你拿金墨写字,这不是想要把金国磨碎成粉,然后用来写字吗?

    这还了得。

    于是,在金国统治者的残暴压迫下,金墨最终消声匿迹。

    李权现在拿的这本医书,居然是用金墨写的,足以说明这本书的作者,经济应该相当宽裕。

    还有一种可能。

    如果这本书真的是叶桂所写,说明叶桂对这本书非常重视,想要当作传家宝。

    所以才会下血本,用金墨来书写。

    “叶氏祖训,行医者心必仁爱……”

    第一句话,就让李权感受到了医道大家的高尚品德。

    叶桂叮嘱叶家后人,必须保持一颗仁爱之心。

    这个词语用得很有意思。

    不是仁慈,而是仁爱。

    仁慈有点烂好人的意思,其实是不适合医生的。

    当过医生的人都知道,有时候好心好意为患者考虑,结果反倒挨骂,甚至有可能被医院处罚。

    医生保持一颗仁爱之心是最合适的。

    心怀仁念,关爱患者。

    既能保护好自己,又能让患者受到最好的治疗,两全其美。

    李权捧着这本医书,开始试着

    谁知这一读,就读上了瘾。

    叶桂被人称之为叶天士,他的医术本领自然是极为厉害。

    特别是在时疫与痧痘等症。

    他著作的《温热论》,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温热病治疗方案与原则。

    这些领域的中医知识,李权几乎是一片空白。

    叶桂提出的一些治疗疫病的方法,更是脑洞大开,让李权耳目一新。

    比如当时在一个县域出现的鼠疫,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并且死了很多人。

    面对这种可怕的疫病,其它医生们,包括皇宫派出的御医,皆是束手无策。叶桂采取一个当时被人们称之为大逆不道的办法。

    所有感染鼠疫而死的病人,包括那一整个区域死亡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死亡。

    老死、病死、上吊死等等,只要属于疫区人员死亡,全部火葬。

    要求必须堆三尺高的干柴,将尸体置于上,官府的公差亲自点火,并且监督。

    直至尸体烧成了灰,官差方许离开。

    对于那些染病未死之人,叶桂开了一些叶药药剂,帮助他们治疗、恢复。

    同时封锁整个疫区,里面的人员不进不出。

    各个路口,甚至是一些小道,皆有手持锋利长枪、弓箭的军兵把守。只要有人敢偷跑出去,格杀勿论,当场射杀。

    如此一来,还真被他成功控制了一场可怕的疫病。

    那一年,传闻欧洲也有人感染这种鼠疫,而且引起了大爆发。差不多死掉了四分之一的人口。

    华国的百姓有人感染这种鼠疫,结果爆发范围仅仅局限在一个县城,这在当时来说,简直就是医学上的一个奇迹。

    也许,这就是最早的封城式防疫。

    毕竟在那个封建社会,封锁一座县城,这可是极少发生的事情。

    面临的阻力,也不会小。

    当地的贵族阶层,肯定不愿意配合,会想着出逃。

    只要有一个人出逃,就有可能前功尽弃,造成鼠疫大爆发。

    叶桂想要安抚住那些地主、权贵们,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却做到了。

    这也说明他把仁爱两字,完全参悟透彻。

    李权津津有味的阅读着叶桂写的这本医书。更像是叶桂一生的医学总结。

    把一生的治病经验,都分享给自己的后人。

    时间过得极快,一阵乏意袭来。

    李权的脑袋开始变得昏沉,书都没来得及放下,他便倒在床上再次陷入昏睡。

    随着发病的次数增多,从感觉到困意,再到昏睡的时间也是越来越急。

    留给李权的时间,也是越来越少。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这部医书是叶桂的原著。更像是叶桂留给后人的一本手札。

    把它读完,李权有极大机率可以获得叶桂的一百点好感度。

    这也是他最期待的。

    另外,叶桂的这本书中,记载了大量关于疫病、温热病的治疗病例与方法。叶桂的神医技里面,出现瘟病专治的可能性极高。

    现在要做的,就是尽最快的速度把这本书读完。

    可惜李权每天只有晚上十二点到凌晨五点这段时间是清醒的。等于每天只有五个小时用来研读医书。

    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么久。

    因为他醒来后,需要吃饭,上厕所,还有其它的一些事情。

    每天能有四个小时用来读叶桂的医书,就算很不错了。

    ……

    时间过得极快,日子一天天过去。

    眨眼就是三天时间过去了。

    李权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他已经开始感到皮肤到处发痒。

    根据那些比他更早感染未知真菌的人,病情进展的情况来判断,李权知道,最多再过两天,自己就会像霍金教授等人一样,疯狂的自残。

    全身皮肤不断龟裂,然后忍受不了那种非人的疼痛,拼命惨叫,拿头撞东西。

    以此来减轻痛苦。

    真等到那一天来临,李权就再也没机会看书了。

    到时候,他的神医技再厉害,也只能死去。

    霍金教授与他的儿媳妇、孙女,早已经用上了李权开出的发烧药。

    这也是唯一能够阻止病情继续恶化的办法。

    即便只能缓解三天时间,那也是好的。

    李权阅读叶桂的这本手札,已经有将近四天时间了。

    在他的疯狂研读下,已经只剩下最后的五六页没有读完。今天,只要不出意外,肯定能够把它读完。

    到时候,100点好感度也就到手了。

    “院长,我感到皮肤好痒,像是被蚊子咬了一样。你说我会不会也变成那三名古董商人的模样,全身表皮活生生脱落,变成一个丑八怪……”

    叶茹与李权的症状差不多,很可能两人是同一天染病。

    她倒是没有与霍金教授有过握手之类的接触,但是与李权有着较为密切的接触。

    特别是给李权当助手,更是少不了一些肢体接触。

    这也是她被感染的原因。

    时间已经过去了多日,对这种病的治疗,专家们仍是一筹莫展。

    他们已经用尽了几乎所有的手段,甚至就连一些还没上市的新药,都拿来试用了。结果还是没什么显著效果。

    那三位最早染病的古董商人,暂时还没有死。

    不过比死亡更惨。

    他们的表皮先是龟裂,露出里面的红肉,然后龟裂不断增多,裂纹扩大。

    仅仅只用了几天的时间,他们的表皮就已经脱落了一层。

    现在,全身已经基本上看不到表皮了,全是鲜血淋淋的嫩肉。

    比全身重度烧伤的病人还要更可怕。

    因为烧伤的病人,皮肤表面好歹有一层痂,但是感染这种未知真菌的病人,表皮脱落以后,丝毫没有结痂的迹象。

    真的如传说的那样,皮肉将会一层又一层的龟裂脱落,最终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

    病人将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叶茹,你看着我的眼睛!”李权的表情严肃,他的时间极为珍贵。随着发病的次数增加,病情恶化,他现在清醒的时间正在不断缩短。

    昨天清醒的时间,仅有四个小时左右。

    今天,肯定会更少。

    所以,他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安抚叶茹。

    “信我吗?”李权盯着叶茹的眼睛。

    她有些羞赧的低下头,然后点点头。

    “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我最信任的人就是您。”叶茹说完后,勇敢的抬头看着李权。

    两人的目光相互对视着。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李权就是要与她交换心灵,取得她的信任。

    想要战胜任何一种疾病,首先必须有足够强大的自信心。

    “我一定可以治好我们感染的病。”李权一字一句的说道。

    “可是那么多专家、教授都治不好……”叶茹知道李权有着很大的本事,但是她绝不认为李权比所有的专家都厉害。

    “我说过大话没有?”李权不答反问。

    “没有!”

    她咬着鲜红的唇,摇头。

    “我说能治,就一定能治。”李权再次说道。

    “行,我相信您。”叶茹这次用力点头。

    李权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抓紧时间看书。他的时间是真的宝贵。

    “李院长,对了,这本医书是那位姓饶的老人送来的。说是吴塘的医书。”管床的护士指了指李权的床头柜上堆放在最上面的一本医书。

    看起来,就是最常见的那种古代书籍。

    泛黄的书页,秘籍风格的厚厚封面。

    整本书,透着浓浓的清朝旧书气息。

    “好的,谢谢你!”

    李权看了一眼,点点头没有动手去拿那本书。

    他继续抓紧时间阅读叶桂的医书。

    接近凌晨四点的样子,终于读完了最后一行字。

    写在最后的,其实就是叶茹说的那种名为鬼揭皮的怪病。

    书上清晰的记载了,一个盗墓贼潜入一座古墓,盗窃墓内陪葬物品时,意外发现棺椁内躺着一具栩栩如生的年轻女尸,而且非常漂亮。

    一时色心大起,对尸体做出了苟且之事。

    那个盗墓贼回家后,过了几天,突然开始发病。白天昏睡,晚上苏醒。最后就不必说了,病情一步步恶化,全身皮肉一层层脱落。

    他最终死亡时,真的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

    叶桂想尽了办法,也没能治好这位病人。

    由于那时候科技落后,封建迷信思想极重,叶桂甚至认为有可能是女尸缠上了那个盗墓贼。

    然后用邪恶手段,一层一层剥掉那名盗墓贼的皮肉。

    这是那具女尸报复。

    对此,李权自然不信。

    现代医学科技发达,已经检测出,是一种未知真菌导致的这种疾病。

    从这一点来说,叶桂对这种病的理解完全是错误的。

    【你成功读完了叶桂的家书,获得叶桂的好感度+100.】

    当李权读完最后一句话,他的期望终于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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