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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爷的盛宠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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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的盛宠娇妻 作者:明日昭昭 更新时间:2021-06-22 16:38:48 本书:151.73万字 本章:2097字
  • 第223章 他再次夜入闺房

  • 因为沈玺被殷娴儿扶养了,沈易想念儿子,隔三差五地就到殷娴儿的院子里。

    每次沈易到的时候,殷娴儿自然是乐意的,她走到他身边迎接。

    殷娴儿指着沈玺,对沈易道:“老爷,你看这孩子长得多快。”

    沈易就这么一个儿子了,那是当做心肝宝贝似的。“看样子是个有福气的。”

    沈易中年得子,对沈玺那是寄予厚望的。

    殷娴儿从瑶儿手里抱着沈玺。

    结果沈玺一到殷娴儿的怀里,就开始哭个不停。

    平日里,沈玺不给殷娴儿面子也就罢了,这可是在沈易面前,殷娴儿的脸色难堪极了。

    沈易蹙了蹙眉头,道:“小孩子认生,你是不是甚少和他接触,所以他才不喜欢和你亲近?”

    殷娴儿慌忙解释,她心里也委屈极了,“我这几日常常和他待在一起,按理来说应该不会认生了,我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哭。”

    张柔从沈易身后走过来,她看着沈玺的样子,那小模样可怜极了,她问:“夫人,可否让我抱抱孩子?”

    众人面前,殷娴儿也不好拒绝,只好把沈玺交给张柔。

    张柔嘴里轻轻地哼唱着,没一会儿,沈玺就不哭了,反而笑了起来。

    殷娴儿瘪了瘪嘴,心道:沈玺这小屁孩真是奇怪。

    她对张柔道:“好了,孩子不哭了,你就把他给我吧。”

    张柔留恋不舍怀里的孩子,她看了几眼,终究是还给殷娴儿了。

    殷娴儿嘴角一扯,她就是想让张柔知道,谁才是这沈府的女主人?

    。。。。。。

    张柔离开之后,去了沈长歌的院子。

    沈长歌瞥见不远处一道暗蓝色的影子,就猜到了是张柔,她对阿碧吩咐道:“你去沏一壶茶来。”

    张柔坐在沈长歌面前,她也不知自己为何就来这了,心里是一团乱麻,想说什么却不知该怎么开口,正纠结着。

    沈长歌看出了张柔的心思,她缓缓抬手倒了两杯茶,递了一杯上前,道:“三姨娘,先喝杯茶吧,我这丫鬟泡茶的技术不错。”

    张柔斟酌了许久,没心思喝茶,她道:“我刚刚去看了小少爷。”

    沈长歌淡淡一声“嗯。”

    张柔神情有些忧伤,“他在那儿过得并不好。”

    沈长歌明知故问,“母亲虽然年纪小,但为人细心,怎么会照顾不好弟弟呢?”

    张柔叹了一声,她是真的心疼沈玺,“我今天抱着他,觉得他瘦了许多,声音也哭哑了。”

    沈长歌挑眉一眼,直接问出了张柔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三姨娘是想自己照顾沈玺吗?”

    张柔顿了顿,她低头,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大小姐,我的确是这个心思。”

    沈长歌笑了笑,却是不语。

    张柔道:“从老夫人把那孩子交给我的第一天,我待他就像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一样,虽然才一个多月,可当他被抱走了,我的心像是刀割一样,这种心情,旁人是不会懂的。”

    沈长歌的眼神清透,却能刺入人的心里,在她的目光注视之下,张柔的心思无所遁形。

    张柔末了,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也有自己的私心,我年纪大了,又无所出,老爷心里也没我,所以,我想要个孩子陪着我。”

    沈长歌纤纤素手勾起茶壶,兀自倒了一杯,青绿色的茶叶漂浮着,而后沉落。

    “有私心的人才是正常人,你能大大方方告诉我,也是一种坦然。”

    听到这话,张柔起初的忐忑减轻了一半,她的眼神里露出期盼,道:“大小姐足智多谋,可否帮我这一个忙。”

    沈长歌凝视着张柔片刻,见张柔头上的珠钗歪了,她抬手帮张柔扶正了,道:“三姨娘太过心急了。”

    张柔变了变脸色,小声道:“说句不好听的,我总觉得小少爷这次中毒一事,与夫人脱不了干系,可我又没有证据,小少爷在她那里,我不放心。”

    沈长歌知道张柔对沈玺的关心不假,语气便稍微带了些温度,“放心吧,过不了多久,孩子会回到你手里的。”

    张柔莫名相信沈长歌,她欣喜道:“真的么?那我应该怎么做?”

    沈长歌道:“回去等着,你平日里什么样子,现在就是什么样子,不要和母亲针锋相对,处处忍着就是了。”

    张柔搅了搅手里的帕子,道:“好,那我回去等着。”

    。。。。。。

    张柔离开之后,沈长歌渐渐勾起一笑,她自然有她的计划。

    这日,沈长歌早早就沐浴了,然后只着单衣,打算入睡了。

    迷迷糊糊之中,忽然嗅到一股清新的萱草味。

    沈长歌睁开眼睛,她看到自己身旁有个男人。

    不用猜,就知道是何人,以前,他可是做过不少“夜入闺房”的事情。

    慕珩有一双星光熠熠的眸子,冷峭的剑眉,单薄的唇,额上两捋碎发垂在脸庞。

    这张脸堪称眉目如画,真是好看极了。可他不喜欢笑,若是笑了,定可以颠倒众生。

    沈长歌不是贪恋皮相之人,这时也难免对这副皮相痴迷了。

    她伸出食指,点了点慕珩的鼻子,问:“大晚上的,你怎么来了?”

    慕珩颇觉委屈,他双手将沈长歌抱得更紧了些,她的身子柔软得像一团棉花,而且还暖暖的,他抱着就不想撒手。

    “你都好几日没来看我了,那便只好我来见你了。”

    沈长歌想了想,自从慕珩回来时见过一面,之后便没见过了,她这人一旦忙起来,连自己都忘了是谁。

    “我这几日有些忙,倒是真的忽略你了。”

    慕珩抬头,用自己的鼻尖蹭了蹭沈长歌的鼻尖,眸光浓郁起来,“那你说,该怎么补偿我?嗯?”

    沈长歌感受到慕珩身上特有的气息,这抹气息是少年与男人的混合体,十八岁的他风华正茂、血气方刚。

    其实,上辈子加上这辈子的年龄,她是比他要大上许多。对于情欲一事,她也是经历过的,也并不在意那些俗世小节,只是为时尚早。

    沈长歌低头,弱弱说了一句,“现在。。。。。。还不是时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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