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姐妹谈心
看到大姐黯淡下来的眼神,韩明秀的心里也怪不好受的,差点儿就脱口而出,让她们娘三个回来跟她一起过了。
可是想想又觉得不太现实,大姐是那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女子,但凡能在婆家过得去,就断不会拖带着孩子回娘家来给妹妹找麻烦的。
再说,她眼看就要生了,说不定能生出个大胖小子,要是有了儿子,日子兴许就能有转机,所以,大姐是绝不会答应她的,至少不会在这个时候答应。
当然,要是还生闺女的话,大姐的日子恐怕就更要雪上加霜了,到那时,再让她回来也不迟……
“姐,你今天能不能在家住啊?”韩明秀问。
考虑到大姐身量重,外面又又天冷路滑的,来回也不好走,她就寻思着让大姐在家住一晚上,她给她做点好吃的补补身子,再发点面蒸几个馒头,让她带回去给俩外甥女儿吃。
大姐却说,“不的了,家里还一大摊子事儿呢,我一会儿就走,你没事儿我也就放心了。”
韩明秀没有勉强,大姐家的情况她知道,要是回去晚了,她婆婆和姐夫又该有事儿了,还是叫她早点儿回去吧,也省得他们找茬了。
“拿我给你烧点儿水去,你等着。”看大姐坐在炕沿儿上只捶腿,就知道她肯定是走急了,这会子一定口渴,她就想给她烧点热乎水喝。
大姐说,“别费事了,给我舀点儿凉水喝也行。”
“不费事,正好我也想喝呢。”沈若兰把剩下那点儿疙瘩汤几口扒拉到嘴里,起身把桌子上的碗筷都收拾了,就进了厨房,一边给烧水一边把碗儿筷儿刷了。
大姐也不跟她见外,坐在炕头上,隔着墙,姐俩一个屋里一个厨房的说话。
“秀啊,你二姐这段时间给没给你来信?”
“没有,二姐都好长时间没给我写信了,给没给你写呀?”韩明秀拿着刷帚正在刷锅呢。
她嘴里的二姐是家里的老二,叫韩明玉,今年十九岁,去年秋天爹娘出事前她嫁到了县城去了,夫家姓林,她老公公还是个小官儿呢,好像是收购站的站长,二姐嫁过去后,就被他安排在收购站里当临时工了,一个月能挣十二块钱,一年下来就是一百多,比屯子里挣工分的大老爷们挣的都多呢,都快把屯子里这帮大姑娘小媳妇儿的眼馋死了。
不过韩明秀却不眼馋,因为只有她知道二姐在城里过的是什么日子。
虽然二姐夫对二姐挺好的,但是二姐的公公婆婆很不待见她,明里暗里的总给她气受,不光不给她好脸子看,还直接跟她表明了他们就是瞧不起农村人,不许二姐往家里招农村亲戚。
那时韩明秀还不知道二姐在婆家的地位,爹娘死后还傻乎乎的去了二姐家一趟,打算在那儿住一段时间散散心,结果在人家待了一天后,就灰溜溜的回来了,再也不提进城走亲戚的事了……
二姐被她公公安排在他们的收购站里当临时工,天天上班儿,工作忙,也没空回来看她这个妹妹,不过倒是偶尔会给她写一两封信,问问她的情况,姐妹俩的交流靠通信了。
后来,韩明秀被奶奶订了给了张二驴子,韩明秀还特意给二姐写了封信求助,可惜不知怎地,二姐一直没给她回信,也没回来看她。
她一个人求助无门,到处碰壁,最后才绝望的撞墙而死……
对于二姐没有回应她那封信或者没有回来帮她,原主的心理是心存怨怼的,认为二姐无情无义,光顾着自己过好日子,不管妹妹的死活……
但是现在的韩明秀却觉得不该埋怨二姐,通过回忆小时候的事,她觉得二姐不是那种不管妹妹死活光顾着自己过好日子的人,之所以没回这封信也没回来帮她,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问题。
至于是什么问题,她还没想明白,不过,绝对不会是二姐不管她了。
“也没给我来信,这丫头也不知咋了,这都好几个月了也没个信儿了,真叫人惦心……”大姐在屋里絮絮叨叨的操着心。
韩明秀说,“正好这两天我要到镇上办点儿事,要不就顺便到县城去看看她去?”
“嗯,去看看也行,到那儿看一眼就走,别在人家吃饭。”大姐知道二妹的公公婆婆瞧不起农村人,怕小妹不懂事在人家吃饭,白白的惹人讨厌,就嘱咐了一句。
韩明秀却说,“我才不上她家看去看呢,我上他们收购站看她去,遇不上他家里人。”
“那就行,你二姐好容易嫁到城里,咱们可别给她扯后腿儿。”
“嗯,我知道。”
“对了,你要上镇上办啥事儿去呀?跟谁去呀?”
韩明秀说,“我打算去供销社买几米塑料布,把窗户订上,你看这屋里冷的,咋烧都不热乎,我寻思着把窗户订上了,风就刮不进来了,屋里也就能暖和了”
大姐说,“你这孩子,咋越长越娇贵呢,咱们家冬天从来都不订塑料布,从前也从没听你叨咕过冷,咋现在想起要买那玩意儿了呢?多费钱啊!”
韩明秀心说,我从前住的是集体供暖的楼房,冬天时室温都在二十摄氏度以上,已经习惯那个温度了,冷不丁住在这四面透风的小破屋儿里,当真受不了啊!
听到韩明秀没说话,大姐似乎觉得自己说的有点儿过了,急忙找补说:“去买点儿也行,只是不用去镇上,大老远饿得来回跑还怪费劲的,过几天就是初一了,等初一赶集时去集上买多好,集上货,东西又便宜,很多东西还不要票儿,你姐夫买东西都是赶到有集的时候买的。”
大姐嘴里的集市,是每月的初一和十五这两天镇上赶的大集,这两天,供销社会和商店会把积压的货底子搬到集市上去卖(不要票),很多生产队还会把他们养的鸡鸭子鹅等牲畜或者粮食等多余的生产资料拿到集市上去卖,价格公道,比平时买的要便宜,所以大家都愿意去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