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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小财神 作者:洗澡的兔子 更新时间:2021-03-28 14:20:58 本书:183.67万字 本章:2264字
  • 第29章 史上最悲催守门员

  • 李治转过头来,发给房遗爱一条绿色的头巾,把他分到了一支队伍中,担当进攻手。

    沈安一看那明晃晃的绿头巾,噗嗤一下就笑了出来,这小李治原来是个预言帝啊。

    他怎么就知道,房遗爱他应该是绿队的呢?

    佩服,实在是佩服!

    在房遗爱的这个年代,绿帽子什么的,还没有被污名化,虽说它的含义也不见得就有多光彩,但房遗爱显然并没有太过反感。

    其间,他明亮的小眼神,时不时的就要落在沈安的身上,沈安也不是个糊涂人,眼见着李治自己扎了红色头巾,赶忙上前询问。

    “殿下,我就跟您一支队伍好了!”沈安摩拳擦掌,正打算大显身手,李治转过头,微微一笑:“沈公我另有安排。”沈安的脸顿时就僵住了。

    完了,这厮肯定没想好事。

    “来,拿着这个。”李治递给他一条绿色的头巾,沈安呲呲牙,老子誓死不当绿毛龟!

    “殿下,我看还是算了吧,绿队有房二郎,实力已经很强大了,我还是留在红队更好。”

    “也能给殿下帮帮忙。”他拼命赔笑,为了不头顶生绿而努力,李治唇角一弯:“不必,绿队有更适合沈公的位置。”

    他摇手一指,沈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我去,李治啊李治,你的心肠也太歹毒了!

    “守门的位置,就是给你留的!”

    李治走向他,垫着脚拍拍他的肩膀:“沈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自然不会亏待你。”

    “这个位置,绝对不需要卖力奔跑,只要摆个姿势,站着就成,是我为沈公特别预留的。”

    “你看,我对你够仗义吧!”嘴角拈着坏笑,李治状似亲昵的看着沈安,沈安只觉得右眼皮跳得厉害。

    哦,myeyes!

    让我去守绿队的门,你却在红队踢球,你打算让我怎么守这个门,你个臭小子,又在给老子挖坑跳。

    “殿下,我还是上场吧,守门可以留给更擅长的人。”

    “不行!”李治斩钉截铁,一句话就断绝了他的念想。

    “要不然,”沈安仍不死心:“殿下的气疾刚有好转,不适合蹴鞠这样高强度的运动,我看是不是……”

    还没等他说完,背后一沉,沈安就被推向了对面的球门。

    “你还是别废话了!”

    场上最仗义的房二郎,此刻也笑的直不起腰来,沈安无奈戴上绿头巾,像个傻子似的靠在柱子上。

    狐狸治!

    沈安决定了,以后李治就改名了!

    小小年纪,一肚子坏水,这都是跟谁学的?

    肯定不是李世民。

    老子白救他了。

    真是丧尽天良!

    金吾卫们在场上等候多时,早就不耐烦了,红队的一人上前,站在铜锣前,他的手上端着一个五彩蹴鞠,表情轻松。

    大唐时的蹴鞠已经比汉朝时大有改进,皮球不再是实心的,而是空心的,用气筒打气,方便轻盈。

    只见,那红头巾的金吾卫,将蹴鞠高高抛起,潇洒的向后空翻,倒勾一脚,蹴鞠就逆着重力,抛物线向上,径直飞向了铜锣。

    沈安的眼神追随着皮球的弧线,我去,倒挂金钩啊!

    哐啷啷……

    一串脆响,皮球落地,比赛应时开始。

    竞争十分激烈,双方选手都是金吾卫的劲装好手,水平自然不容小觑,但他们脚底下的皮球,却时常绕着李治走。

    沈安站在绿队门前,姿态放松,一身的绝活没有用武之地。

    他也看出来了,李治就是个病秧子,金吾卫在场上的原则就是既要让他参与,又不能让他受伤。

    所以,能不让他跟着跑动,就不让他跑动。

    这是他们一群人的一贯做法,李治岂能看不出来,他也卯足了力气,拼命上抢,屡屡不成功之后,小脸憋得越来越红。

    他的那点小心思,金吾卫明镜一般,他们常年陪伴在李治身边,早就知道,越是身子差,越是想证明自己健康强壮,两个红队的成员正好运球到脚下,两人眼神一对,就把球送到了李治的脚下。

    这把李治喜得,伸腿一勾,就把球抢了过来,奔了二十几步,他来到了沈安面前。

    皮球近在眼前,沈安亦做好了准备。

    就在这时,李治脚下一顿,忽然开始和沈安对眼神,沈安岂能不知,他把自己放在这个位置上,就是为了找乐子的。

    你是绿队的人,总不能看着红队进球,可红队却有李治,谁能不给晋王面子。

    就看刚才的情势,红队的守门员发挥神勇,绿队的球员也不敢用全力,直到现在,两边都还没开张。

    也许,到李治这里,就会是今天的第一个进球。

    只见,李治欠了欠身,脚下移动,突起一脚,沈安全力应对,眼看着皮球下落的弧度,却向相反的方向扑过去!

    开玩笑,这个时候,不让李治进球,那还想混吗?

    他扑倒在地,眼看就要得逞,李治红扑扑的小脸上,亦露出得意的笑容,一切都进展的如此顺利。

    奈何,天偏不随人愿。

    那皮球在行将落地之时,忽然打了个转,撞向了门柱。

    我艹!

    你别往我这边来啊!

    无处安放的双手,就那样凌空张着,沈安眼看着皮球向自己飞了过来,缠结的五彩穗子,迎风飞舞,没过一刻,皮球便不偏不倚的落在他的手里。

    啊哈哈……

    场上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笑声,所有队员,甭管是绿的还是红的,都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沈安的狼狈相。

    实在是太好笑了!

    就连一切的始作俑者晋王李治,也捂着肚子,笑的一抽一抽的。

    虽说是找乐子,他却也没想到,这乐子居然会这么大。

    手指接触到皮球的那一刹那,沈安整个人甑的一下,好像过电一样。

    就在半秒之间,他的大脑飞速运转,撒手一抛,皮球就依着惯性,向门柱里蹦去。

    哐啷啷……

    铜锣再次响起,红队获得一分,进球的,正是晋王李治!

    嘲笑声四起,就连房遗爱都被沈安的骚操作惊呆了。

    这都是啥玩意?

    还可以这样!

    在众人眼中,沈安妥妥的成了一个懦夫,一个可笑的人,沈安可以料想到,自此以后,他就成了长安城贵戚之间的头号笑柄。

    但他并不在意,与其得罪狐狸治,受人嘲笑又算得了什么!

    一球过后,场上的态势更加分明,红绿两队集体划水,反正已经有李治的进球垫底,红队赢了,李治乐了。

    大家都能交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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