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我咬在城里买套房
孟娜家是一套叠墅,位于三楼四楼,楼顶还有个天台。
整个家居装饰风格都很现代化,墙壁上的开关插座、还有各种仪表指示盘,江小虎简直是见都没见过。
一进家门,孟娜就滴滴滴滴,按了好几个按钮,接着屋子里就凉爽起来,窗帘也自动关闭,灯光亮度适中。
“我去换衣服,冰箱里有饮料矿泉水和啤酒,你自己随意啊!”孟娜疲倦地踢掉鞋子,光着脚走进卧室,在衣帽间里,大声和江小虎说道。
“哎,好的娜姐,你别担心我。”江小虎答应着,其实内心是强撑着的。
他深吸一口气,环顾整个房间,有点无从落脚的拘束感。他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鞋尖上还有泥土呢。瞧人家这地板,整得干干净净,他根本就舍不得踩上去。
最后,思量再三,江小虎才学孟娜的样子,打赤脚。脱掉鞋子,小心翼翼走到房间正中,看着那六十五寸的大电视,黑黝黝亮晶晶的屏幕,闪得他目瞪口呆。
“娜姐可真有钱。”他暗道,“哎,我脚臭~”
其实江小虎本身脚不算多臭,只是今天一整天都在忙碌,忙着打架忙着送菜,现在脚汗严重。脱掉鞋子,滋味感人。
这可真是尴尬了,怎么办呢?空间是封闭的,开了空调嘛。江小虎转目四望,看到通往天台的楼梯,灵机一动:“对啊,我可以去天台,那里总不是封闭的了吧?”
他赶紧一溜小跑,跑到楼梯上,果不其然,天台是敞开式的。
呼吸着热烘烘但是新鲜自然的空气,江小虎仿佛跳回水里的搁浅的鱼,又活回来了。
天台上有沙滩椅和烧烤炉,炉子发亮,显然是没用过。想想也是,孟娜一天到晚,能呆在家里的时间又有几多呢?
江小虎趴在栏杆上,凭栏远望,找寻家乡的方向。城市里灯光灿烂,乡村怕是早已随着大山进入梦乡。
不说县城马路,就说这小区内,弯弯曲曲的路径,人车分流,儿童游乐场,凉亭、湖泊、假山,一切都在路灯的照应下,显得那么精美绝伦。
这是江小虎第一次身临其境,享受电视里才有的景色。
“什么时候,我的人生也能达到这个境界?”他暗道,“把我爹妈、奶奶也从村里接出来,住在这种干净的小区里……”
他正对着外面的夜景畅想未来,身后孟娜却已经端了两杯冰镇啤酒走上楼来。
“不热么?”孟娜笑吟吟地坐在沙滩椅里,将酒杯放在桌上,望着江小虎的背影道。
江小虎头也不回地回答:“还好,我们山里娃,没那么娇气。”
“来喝点东西啊,今天实在闹腾够了。”孟娜道,“阿姨请假回家,所以家里没什么吃的,只能请你吃披萨了。不过,还有半小时才能送到。”
江小虎回头,一看到孟娜的着装,便僵硬住了。太漂亮了,此时的孟娜,穿上了崭新的白裙子,很随意很舒适。裙子很合身,衬得她身材玲珑凹凸,看的江小虎直想流鼻血。
长发披肩,衬得她皮肤越发白净。娃娃脸,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三十几岁的女人。
她笑着问:“怎么了?”其实是明知故问,小男生对她的身体,是绝对没有抵抗力的,这点自信,孟娜还是有的。
虽然今天发生了那么糟糕的事,但是对于坚强的孟娜来说,这种事虽然会对她的心里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却不会成为永远笼罩在她头顶的阴霾。生活,依旧会丰富多彩,这件事教会她以后远离人渣。
“没什么!”江小虎笑了笑,走到桌旁,在另一张椅子里坐下,拿起啤酒,冰凉适手,温度刚合适。但是,他端着啤酒,却不往嘴里送。
“不合口味嘛?”孟娜道,“我冰箱里还有其他的酒,你要不要换一种?”
“不了。”江小虎拒绝,毕竟他不能告诉孟娜,自己还处于喜欢肥宅快乐水的年纪。
孟娜也不勉强他,独自啜饮着。
江小虎索性躺在沙滩椅里,仰望星空。今晚夜空很美,星星很亮,不过没有江边村的亮。
两个人就这么各做各的,也不说话,居然不觉得无聊和尴尬。
过了一会儿,江小虎想起一个问题,他一直想问孟娜来着。
“娜姐,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江小虎问。
孟娜笑了:“好啊!”
“今天的事,你就这么算了嘛?”他问道。
孟娜抿嘴想了想:“不会。”她早有打算,并且刚才换完衣服,已经打了一通电话给老哥。这件事,老哥会帮她全权处理。相信那个宋思哲,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哦。”江小虎很失望,其实他内心还是很八卦的,想知道事情到底为什么会发生。
孟娜噗嗤一笑:“你呀,有什么想问的就直说啊!好吧,我直接告诉你吧,我和宋思哲曾经恋爱过,不过这个渣男劈腿,被我甩了。谁知道他竟然如此小心眼,会找流氓来堵我,企图给我拍裸照报复我。”
“好可恶啊!”江小虎听后,心里实在恼怒不已,攥紧拳头,“今天真该砰他几拳。”
“哈哈,你已经给他足够的教训了。”孟娜笑道,“今天谢谢你。”
她伸手,轻轻地握住江小虎的手,充满柔情地说。
江小虎感觉手臂上仿佛有蚂蚁在爬,痒痒的,全身热血仿佛被机车牵引,飞速前进,额头快冒烟了。
他很尴尬,又很不安,扭动着身体,将手抽离。
孟娜越发喜欢他了,这个小男生,一定没吃过荤,哇,那可是人间美味呢。
“喂,小家伙,今晚要不要在这里休息啊?”孟娜手托腮,媚眼迷离地看着江小虎。
江小虎看了她一眼,马上转移视线。妈呀,那眼睛就跟一汪秋水似的,能把他给溺死。
“这,孤男寡女的,不好吧?”江小虎支吾道。
其实他来之前打定主意不在这住来着,可是事到临头,却不由自主改变主意。
废话,哪个正常男人面对这种人间尤物,能把持得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