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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金融霸主 作者:花皮的皮 更新时间:2021-03-02 15:42:34 本书:220.73万字 本章:2375字
  • 第48章 脑控和野猪

  • “老彭。一日为师终生为师,不要忘了我们曾经的职业。我们是育人的,虽然现在不是了,但也不能去教人当賊、去害人吧。”

    “也许连坤确实对你有几分义气,可是跟大义相比又算的了什么?总不能为了这点义气咱就去害人、去欺压同胞、去给白皮子晚上当走狗吧。”

    “大义上的事情,谁都不敢说我们做的不对。”

    “......”

    彭三走了,怒气冲冲的走了。

    沈建南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自嘲的笑了笑。

    人的大脑是有缺陷的。

    这种缺陷因人而异、因学历而异、因环境而已。

    而读书掌握知识学会思考则一定程度上能够修复这种大脑上的缺陷。

    不过并不能完全修复,后天的补全是不可能真正解决这种从基因上遗传下来的缺陷。

    所以在后来,经常会有人奇怪为什么一些教授级别的人物还会陷入到一些很低级的骗术中。

    作为一名顶级忽悠大师,掌握人的各种弱点是必修课之一。

    也只有掌握了人的大脑缺陷和思维逻辑错误才能够顺势引导将一个人忽悠到心甘情愿把钱拿出来。

    它被称为脑控,也被称为精神控制。

    传销,正是最常见的之一。

    再厉害点,甚至可以暗示性引导控制一个人的一切,包括灵魂。

    彭三出身军人家庭,父亲还曾经为抗击外族负伤,这种人在骨子里最很的就是异族人和卖国贼,他还有个年幼的妹妹,对于鱼蛋档上的未成年少年本能中会有一种怜悯。

    也正是利用彭三自己都不知道的这种感情,沈建南轻而易举就让彭三掉进了一个陷阱里。

    或者说,轻而易举就让彭三自己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上世纪70年代以前,因为香港社会贪污状况非常严重一度被称为最黑暗的年代。

    消防队救火要收黑钱,否则消防员到场后会按兵不动,看着大火吞噬一切。一位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香港警司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

    但随着廉政公输的成立,贪污生活逐渐不在,取而代之的是黑白两制。也就是,白天的香港是政府管辖,晚上的香港成为了各大社团的地盘。

    也正是有着这种肥沃的土壤,香港的社团才得以在80年代后期飞速发展。

    作为社团正式会员,彭三很快就想通了一些东西。

    为什么各大社团可以如此猖獗、为什么谁都知道的罪恶却没人治理、为什么哪怕是在街上收钱还可以跟军装警察笑面招呼、为什么即便是杀人也可以轻而易举保释出去。

    原因很简单,有人罩着,有皇气兜底。

    4月2号。

    一家名为第一安全的安保公司在香港悄然成立。

    控股股东,第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秋山建南。

    华国境内,广西龙舟。

    红色山土长满了高大的植被,被绿色淹没的世界中到处充满着自然之美。

    这里空气清新、环境靓丽,花开和雨林让这里看上去就像是世外桃源一样美丽。

    只是对于当地的人而言,他们很难感受到这种美丽。

    黄色的门板红土的墙,草皮的屋顶冒雨的窗。

    就上一捧野菜加上半两黄汤。

    这样的生活让整个区域内实在是找不到几个身宽体胖的人。

    男的,看上去都是黑黑、瘦瘦。

    女的,看上去也都是黑黑、瘦瘦。

    所有的人,看上去身高似乎都比较高,但其实,并没有看着那么高。

    上江乡,那坡林。

    茂密的丛林中,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手里拿着猎枪在缓缓前行着。

    他的步履不算很快,因为在那坡林这块森林里经常会有各种大型野兽出没。

    “擦擦擦”。

    踩着到腿脖子深的野草,青年一步一步往森林深处走着。

    露出拇指的黄球鞋上沾满了泥巴,那是晨露混着泥土的痕迹,脚脖子处有着几丝红色的印记,那是被地上野草挂出来的伤口。

    青年似乎感受不到脚脖子上那种疼痛和酥痒的感觉,他目光直视着草丛深入某个地方停下了脚步。

    一米多深的草丛,看不到其下掩盖着什么。

    但青年的眼睛却不由自主眯了起来。

    他有一种直觉,在那个位置绝对潜藏着什么东西。

    一分钟、两分钟。

    静静呆了五分钟之后,那片草丛动了。

    青年眯着的眼睛闪过一丝精光,他知道,草丛里的东西恐怕就要出来了。

    “沙沙沙!”

    动起来的草丛响起一阵阵摩擦的声音。

    随着摩擦声,一个肤色黝黑雄壮魁梧的大家伙慢慢走了出来。

    两根雪白的獠牙在嘴唇上方仰着,硕大的眼睛闪着一种野性的光芒,那雄壮的身躯里可以感受到一种恐怖的冲击力。

    “*(&(&”

    青年小声骂了一句。

    意思是,你妈妈个屁。

    猪。

    是一头猪。

    但不是普通的猪,是一头野猪。

    近两米的长度,一米的高度,那猪嘴上的獠牙就像是最恐怖的刀锋。

    宁惹老虎,莫惹野猪。

    经常在丛林打猎的人都知道,野猪虽然带个猪字,但这货发起狠来老虎也只有逃命的份。

    没变的原因。

    野猪皮实在是厚的离谱。

    老虎,只要不是被偷袭两枪干过去不死也得跑。

    可是野猪这种货色,就一个真正能一枪致命的位置。

    屁股眼子。

    只有一枪爆掉野猪的皮眼,才能把这种家伙直接放倒。

    不然,发起疯的野猪冲过来能一头把人撞死,就算是老虎,被野猪正面撞到也必然会开膛破肚。

    猪,在往前走着。

    那随着前行晃来晃去的肌肉彰显着恐怖的杀伤力。

    所以,骂着娘的青年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特么可都是肉啊。

    野猪的肉虽然腥味大了点,但加上调料做好,香飘四里的。

    怎么办?

    只有三十米的距离,这种距离野猪一个冲击只要三秒就能冲到人身上。

    别看这厮腿短,那种恐怖的爆发速度连狼都只能自谈不如。

    考虑了零点零一秒。

    青年像一根大枪一样站在了原地,举枪、扣扳机,一气呵成没有任何犹豫。

    “啪。”

    猎枪发出一声恐怖的巨响。

    “嗷。”

    命中目标。

    不远处的野猪一只眼睛血肉模糊,在受伤之后发出一声恐怖的叫声。

    硫磺的味道在弥漫着,混合着一种浓郁的腥臭味道,让人忍不住皱起眉头。

    “嗷。”

    受伤的野猪没有任何犹豫,瞪着仇恨的目光疯狂冲向了青年。

    二十五米、二十米、十五米。

    原地像是标枪的青年没有任何的恐惧不安,他盯着疯狂冲过来的野猪冷静换着子弹。

    十米、八米、七米。

    只需要再有一秒,青年就会被野猪那一对恐怖的獠牙对穿而过。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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