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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总裁坏坏爱 作者:梅肉包子 更新时间:2019-07-18 21:05:46 本书:197.42万字 本章:2217字
  • 第707章 我感觉有点不自在

  • 第707章我感觉有点不自在

    不但被打,还不能发脾气,唐泽后退几步,拉开和唐镇山之间的距离,免得等下又被他打。

    “爷爷,青红皂白,您都还没弄清楚,您怎么能打我呢?”

    “我是你爷爷,我怎么就不能打你了?分什么青红皂白?你是什么德行,我这个做爷爷的再清楚不过了。”

    唐镇山往前一步,唐泽赶紧往后退一步,只听他道:“多学学你大哥,不但比你懂事,在事业上也比你出色,同是亲兄弟这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

    唐泽“切”的一声,赶紧闪人,他可不想听这些不感兴趣的话。

    这年来,当着他的面,夸他大哥的话还少吗?

    听到现在,他都会背了。

    即便说是倒背如流,那一点也不奇怪。

    唐泽一溜,唐镇山转过身来,笑着对百里怀道:“他就这个性子,我管都管不住。”

    “年轻人都好玩。”百里怀笑了笑,端着一副表示理解的神色来。

    唐泽找到段月枫,“枫哥,百里怀那小子实在是太过分了,竟然套路我。”

    刚才百里怀看到了爷爷,故意诱导他说这些话,好让爷爷听到。

    当然,百里怀的阴谋得逞了,爷爷听到了,还打了他。

    “别和他斗,你是玩不过他的。”段月枫淡淡的说道。

    唐泽急问,“为什么?”

    段月枫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你智商不够,怎么跟他斗?”

    “······”

    不带这么损人的,还说得明目张胆的,难道就不能含蓄一点吗?

    “枫哥,我是玩不过他,但你可以啊,你帮我就可以。”唐泽承认自己有时候真的是缺根筋。

    无论做什么事,他都没段月枫灵活多变,是属于反应慢半拍的那种。

    “到时候再说吧。”段月枫都决定留在Y国了,不急于这一时半会,更何况还是凌司夜结婚的好日子。

    末了,他补充了句,“来日方长。”

    闻言,唐泽高兴不已,他凑了上来,贱兮兮的说:“枫哥,还是你最好。”

    段月枫看了他一眼,转头去,看着台上。

    台上已经没了凌司夜和简悦的身影,在他们说话的功夫,他两人已经离开了,现在站在台上的是百里宗。

    仪式一过,到百里宗上台,他对着话筒,面对台下的宾客,郑重其事的道:“今天是我女儿百里玉结婚的好日子,或许很多人都会有疑问,说我女儿十四年就死在那场爆炸的车祸里了,但今天,我百里宗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们,她没有死,她回来找我,现在还嫁给了她心爱的男人。”

    又道:“各位百忙之中能抽空来喝喜酒,我在这谢过,既然来了,我希望你们能吃得愉快。”

    台下的人很多,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头,即便没开灯,那也能看得出人很多,可见百里宗请的人只多不少。

    当然,这些人当中也有凌司夜生意上的伙伴,连军事基地里的也有。

    知道他要结婚,个个都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就为了赶来参加他的婚礼,为喝他这杯喜酒。

    话口一落,又是一阵响彻贯耳的掌声。

    从台上退下来后,凌司夜迫不及待的带着简悦去换了这身耀眼的婚纱。

    只是去了房间,看到准备好的衣服,凌司夜都快要崩溃了,竟然是件旗袍。

    不用说,肯定是伊秋准备的,她平日里最喜欢穿旗袍。

    而且赶时间,他们两个得回到婚宴上敬酒,这个时候可不能少了新郎和新娘。

    简悦拿起旗袍,在自己身上胡乱的来回比划,“旗袍也好啊,我从没穿过,而且妈穿起来很好看。”

    好看是好看,但这旗袍开到大腿根,还特别的显身材。

    换句话说,真的容易让人犯罪。

    凌司夜不喜欢简悦穿,哪怕是那些人不敢打简悦的主意,单是想到那些如狼似虎的目光,他心里就堵得慌。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于美的事物,谁都无法抵抗。

    在凌司夜看来,今天的简悦很美,美得他想把人给藏起来,怕带到外面去,被那些人给惦记。

    “穿吧,这也是妈的意思。”

    嘴里虽这么说,但凌司夜心里却是想,要不是伊秋准备,而是他亲妈准备,这旗袍,他肯定不会给简悦穿的。

    即便沈眉不高兴,但偏偏是伊秋给简悦准备的,他再不满意,那也不能换了。

    简悦踮起脚尖,在他脸上“吧唧”了一口,盈盈一笑,“小叔,你真好。”

    在看到衣服是旗袍后,凌司夜从黑着脸,到现在的松口妥协,简悦知道他是不愿意她穿的,但又顾及这是她母亲准备的,不能拒绝,只能接受了。

    换好衣服,简悦扯了扯衣服,她感觉有点不自在,特别的别扭。

    这旗袍是高开衩,动作稍微大点,毫不意外的看到清晰的大~腿,而且穿起来显瘦不说,竟然还是包~臀的。

    凌司夜先前的庆幸,完全没能躲过。

    不得不说,伊秋的眼光很好,这件旗袍穿在简悦身上,除去带着复古的气息,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让人不由自主多看几眼。

    彼时,凌司夜坐在沙发上,捏着眉心,想着心事。

    “小叔,我感觉有点不自在。”简悦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脚,随着衣物晃动,她还能看到自己的大~腿。

    不是简悦觉得太露,而是穿得不自在,总感觉露这露那,不小心就露光了。

    这也是她第一次穿,穿得不习惯很正常。

    当初给简悦选这件旗袍,伊秋并没有想那么多,她喜欢穿旗袍,她也想简悦能在婚宴穿。

    简悦和她一样,皮肤白皙,眼睛又黑又亮,穿起来肯定很有气质,也很漂亮。

    凌司夜定睛看去,整个人呼吸一顿,瞬间觉得空气中氧气一下子跑了个精光,顿觉呼吸困难。

    简悦身上的这件旗袍是大红色的,她的肤色本来就白,被这红色一映衬,这小脸比涂了腮红,还要美艳动人,同样也显得更吸引眼球了。

    凌司夜深吸口气,一把扣住简悦的手腕,把人拽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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