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三人同行
兴统一十五年的夏天格外炎热,过了七月,日头就愈发毒了,哪怕是在深山密林之中,那闷闷沉沉的热风,憋得人透不过气来。
程平安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抬头看天,林叶茂密,没瞧见太阳,他还是忍不住咒骂几句,呸地吐了一口,嘴里干,啥也没吐出来,恨恨低头接着赶路。
手里的弯刀愈发沉了,可他不敢扔。这五岭穷山恶水的,万一蹦出个剪径蟊贼啥的,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弯刀在滴血,就像他的手臂,虽然用号衣撕成布条缠了,可已浸透了,一滴汗水趟过,撕心裂肺的疼。
程平安抽着脸微微皱眉,真他娘的亏大了!鞑子千军万马都逃过了,偏偏栽在“自己人”手里,那个被他捅穿肚子的,穿的可不就是义山军的号衣么?眼瞅着倒了,翻过来没死透,挨了一下儿狠的,真真是大意了。
他回头看了看,后边的林二亦步亦趋地跟着。小身板儿又瘦又薄,风吹得走,一指头就能戳倒,暗暗摇头,好人当不得,若不是为了救他,自个儿也挨不了刀子,可谁让老娘成天儿念叨“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呢?
想到老娘,眼眶一下红了,想他老程家,做岭南周家的佃户已过三代,虽是穷苦人家,却也饿不死。
年上鞑子来了,自个儿背着老娘就跑,不也活下来了?可恨那义山军,还道他们是杀鞑子的好汉,没跑,这下可好,烧了房子毁了田,将他拉了壮丁,这叫老娘怎么活呀?
豆大的泪珠子,未及淌下便被他借着擦汗一并抹了,又是一阵痛骂:义山义山,我草你八辈儿祖宗!想让老子当炮灰,老子就着浈江一个扎猛子便溜了,去他娘的义山!
忽觉有人轻轻拽他,猛一扭头,脸上恶狠狠的神情未退,林二吓了一跳,中了箭似地跳开半步,哆里哆嗦地道:“程大哥,我……我走不动了……”
程平安心里有些嫌他,却又瞧着可怜,闷声不吭靠了棵大树坐下,刀往地上一插,剥下湿透的粗布夹衫,三把拧出一滩水来,又充当毛巾抹了把脸。
放下时,眼前多了一双白生生的小手,掌上托着块干巴巴的炊饼儿,“给!谢谢大哥救了我!”
程平安瞄了他一眼,手白得跟白面馍馍似地,脸蛋儿却抹成了灶头。他一早就看出来了,这林二其实是个女娃子,否则那溃兵抢了包裹不走也不杀,爬她身上捣鼓个啥劲儿?
可他老娘说过,有些事儿呀,看破了别说破,日子才好过!如今老娘不在了,可她的话还是要听的。
接了饼儿就吃,又干又硬几乎割破喉咙,一咬牙就着血沫子吞了。不吃不行,一会儿还要接着赶路呢。
“大哥,喝口水吧!这回是谢谢大哥没有扔下我!”林二笑得很甜,看来是个有良心的,有啥好东西都舍得拿出来报答恩人,别看只是一张饼一口水,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林,比金银财宝还珍贵哩。
看着眼前的羊皮水囊,程平安心中感慨:老娘的话果然是有道理的,若非救了这女娃子,自己没吃没喝的,如何熬得过去?更何况……她还给自己指了条明路!
刚要伸手去接,忽听脚踩枯枝的劈啪声响,半个饼儿往林二手里一塞,整个人拔刀而起,瞬间摆开架势,脚下丁字步,单刀立门户,只这一股子气势,便不是个寻常庄稼汉。
事实上,他还真不是个假把式,家里是种地的,可他邻居家却是个军户,男丁抽去当了兵,老爷子自个儿在家闷得慌,没事儿就教他武艺,三五年下来,倒也有了几分火候。若非如此,他在义山军里还真挺不过来。
来人脚步沉稳,疾徐有致,步伐间隔竟似丝毫不差。练家子!程平安愈发警惕,握刀的手只攥出一把汗来。
林二机灵得很,早躲到一棵大树后头,只探出半个脑袋,大气不敢喘。
只见来人三十多岁,一身猎户打扮,身躯高大,孔武有力,一张长脸生得鼻直口方,神情坚毅,一对招子晶亮,一眼瞧见俩人,也停下步子凝视着他们。
程平安紧盯着他,斜背的长条状包裹格外抢眼,虽然裹得严实,可看那形状尺寸,似是一把四尺大砍刀,顶端的布松垮垮的,他毫不怀疑,对方只要一伸手便能抽出来。
“二位不必惊疑,在下只是路过,并非歹人!”
猎户语气温和,脸上挂着笑,眼瞅着是挺正气的,可这年头光看脸可不成。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壮士即是路过,那便请先上路罢!”程平安不敢放松警惕,对方不走他不放心。
猎户微微一笑,也不言语,稍稍错开距离,便从身边经过。走到侧面,忽然瞥见他手里的居然是一把弯刀,眼神一动,再次停下脚步。
“这是鞑子的弯刀,你是绿营兵?”猎户眯着眼问话,手却摸向了背后的物件。
程平安怵然一惊,急忙解释道:“老子才不是汉奸走狗!这刀是宰了鞑子缴获的!”
猎户脸色稍缓,手却不松,淡淡地问道:“那你是什么人?打哪里来,要去何处?”语气平淡,却很强硬,像审犯人似地。
程平安看这情形,知道不能不答,老实地道:“俺是义山军的溃兵,吃了败战躲进山里,想寻个山寨讨生活,后边儿的……是俺弟弟。”言罢一手挺刀,一手从腰带上解下一块木牌,轻轻抛了过去。
猎户劈手接住,悬至眼前一看,正面刻着“义山”,反面刻着“前锋营五火十三哨丙队程平安”,字迹潦草,做工更是粗糙不堪,可就因为粗糙,却说明这牌子是真的。
猎户放下手,牌子抛了回去,抱拳笑道:“原来是义军的好汉,在下鲁莽,得罪了。”
程平安松了一口气,接过牌子,刀也放下了。方才的对峙,他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杀意,如今杀气随风而逝,他也渐渐放下心来。
见他要走,程平安忽然想起什么,急忙问道:“壮士请留步!……敢问卧龙岗怎么走?”
猎户饶有兴致地看他,稀奇道:“你要去卧龙岗?你打哪儿听说这个地儿的?”
“是……是我告诉他的!”林二从树后慢吞吞地出来,脸上还带着怯意,“我……我是听别人说的,说卧龙岗有红巾军,都是杀鞑子的好汉,这才劝了我哥前去相投。”
猎户呵呵笑道:“成呐!想杀鞑子你们可来对了!跟我走,我带你们去!”
林二惊喜道:“真的啊?难道你就是红巾军的好汉吗?”
刚要走近,却被程平安拦住了,说道:“壮士莫怪在下多疑,只是……”
猎户笑着一摆手,“无妨!在外行走确实不能轻信于人,接着!”说着抛过去一只小布袋子。
程平安接住了随手交给林二,眼睛一眨不眨紧盯着对方。
林二好奇地拉开袋口,只看了一眼,便惊叫着将袋子往地上一丢,整个人儿都躲到程平安背后,瑟瑟发抖。
程平安急声问道:“怎么啦!?”手里的刀又挺了起来。
林二双手紧紧拽着程平安的后腰带,小脑袋顶着他宽阔的背脊,两眼一闭,闷头叫道:“耳朵!都是耳朵!”
看那猎户似笑非笑的表情,程平安心中一动,俯身拾起袋子,伸手一摸,果然都是耳朵,取出一只细看,朗声笑道:“哈!这是鞑子的耳朵!这一袋子不下三十只,壮士果然英雄了得!卧龙岗!红巾军!老子去定了!”
他在军中待过,知道杀鞑子最方便记功绩,因为鞑靼男子都有带耳环的习俗,而中原的汉人男子则不同,信奉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因此绝无此例。所以只要割下右耳,看看上面有没有陈年的耳洞,就能确定耳朵的主人是胡人还是汉人。
程平安笑了,猎户也笑了。这是一个考验,只有真正干过义军、杀过鞑子的人,才会懂得这耳朵上的玄妙。如今可以放心带他们去了。
“在下程平安,敢问壮士贵姓?”
“免贵姓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