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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王传奇 作者:我自对天笑 更新时间:2020-01-13 16:13:53 本书:557.63万字 本章:4533字
  • 第658章 长城

  • 单东阳微微一怔,随即道:“我还在海南,怎么了?”

    “燕京有神秘的高手混进来了,不知道有多少人,你们国安监察燕京的安全,看看有没有发现蛛丝马迹。”陈志凌说。

    单东阳顿时一凛,随后道:“好,我会立刻去查。嗯,我也马上赶回来。”如果真有神秘高手混进来,燕京是京畿重地,单东阳不能不重视。他可是国安的大佬啊!

    单东阳也知道陈志凌绝对不会信口开河。

    帝都大酒店内。

    总统套房里,两名看起来面色苍白的英国人正在喝着红酒。这两名英国人年岁在二十之间,当然,只是看起来。到底多少岁,谁又知道呢?他们面相俊美,带着一丝皇家贵气。

    如果说这两人有一点不足,那就是太苍白了,病态的白。如果在阳光下,能够看见他们脸上纤细的血丝。

    这时候,门铃响了。其中一名英国青年连忙起身前去,他看了猫眼后,随即开门。

    进来的却是一位华夏人。

    是华夏青年,但是他的脸是黄皮肤,手却如玉一样的白。

    这名华夏青年一进来,两名英国青年立刻恭敬站起,喊道:“弗兰格公爵。”

    华夏青年伸手在脸上一揉搓,揉搓下一块高分子面膜,露出苍白的英国贵族面貌。

    他坐在沙发上后,对两名恭敬站立的青年道:“给我拿一杯纯净的血液过来,要冰过的,这天气太热了。”

    “是,公爵!”其中一名青年去冰箱中取了一瓶开封的红酒,随后倒在玻璃杯中。如果仔细看,就知道这原来不是红酒,而是血液。

    青年将这杯血液恭敬递呈给弗兰格,弗兰格喝了一口后,微微皱眉,道:“这血库里面存的血,味道和新鲜的血液区别太大了。”

    两名青年微微尴尬,给他倒血的青年道:“公爵,如果您需要,我们可以去给您找十八岁女孩的新鲜血液来。”

    弗兰格微微一怔,随即眼放寒光,道:“蠢材,你是想要害死我吗?我们现在是在燕京,这儿戒备森严,一旦做这些事,身份暴露后你知道是什么后果?”顿了顿,他微微一叹,道:“还真是血族的可悲,我出生三百年来,还从未吸食过新鲜人血。都是该死的血族教条。不过不要紧,只等大气运降临,世道一乱,这个世界,都是我血族的天下。”

    两名手下见领导在憧憬,立刻唯唯诺诺的应是。

    “你们也坐下吧,别让外人看了起疑心。”弗兰格扫了两人一眼,说。

    “是,公爵!”两人便即坐下。

    弗兰格似乎是非常无聊,微微一叹,对两名手下道:“我今天的行踪可能被那个陈志凌发现了,他的敏感当真恐怖,无形之中感觉到了不和谐。”

    两名手下顿时失色,因为他们知道弗兰格公爵的修为在血族中已经是血圣的巅峰。这个血圣的巅峰就如内家拳的如来巅峰。而且,阮天路虽然是血圣巅峰,但是他不过是冒牌货。而弗兰格这一脉的血族才是正宗的吸血一脉。

    血族修炼血元真气,与身体自然融合。造神基地的人,是靠外在的真气。而他们是自身的,自然更高一筹。

    血族即是吸血族,但并不是吸血鬼。他们其中有大修为的人,确实能活很长时间。那些长老级别的,也是有千年寿命,而且血元真气恐怖非凡。不过长老们都是违背了天地规则,就跟那些灵魂神物一样,只能躲起来。一旦盲目跑出来,就会遭到因果报应。

    这些人,全部都在等待大气运的降临。大气运降临,他们就要出来抢占气运,以图享受世间荣华。

    吸血族并不是如传说中,可以将普通人变成吸血鬼。他们吸收血液是因为天性喜爱血液,血液是他们的米饭。可以给他们提供能源,力气。而且,他们也不是说不吸收血液就会死,他们一般的时候像正常人一样。

    血液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烟瘾,不吸收,会精神上乏力。

    两名手下是跟弗兰格从英国伦敦带来的,也是长老派给弗兰格前来完成任务的。他们分别叫葛西亚,希尔。两人在血族中,年龄才八十来岁,子爵级别,修为乃是是血宗。血宗也就是内家拳的丹劲中期实力。葛西亚性格内敛沉稳,希尔则善于逢迎,比较圆滑。

    血族的实力是随着血元真气的凝练而提升,血族更有搏斗秘术。血族当年抗衡光明教廷,独霸四方,就是凭着血元真气与血族搏斗秘术。

    此刻葛西亚听到陈志凌发现了公爵的存在,失色道:“公爵,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弗兰格蹙眉道:“这个陈志凌的实力隐隐看起来,并不弱于我。而且在这儿是他们的地盘,一旦闹翻了,对我们很不利。当然,我倒是不怕这个陈志凌,若是有机会,也当让他尝尝我的血元真气之厉害。”他是公爵,实力超凡,觉得退避很丢面子。所以最后还是忍不住傲气流露。

    葛西亚道:“公爵,既然陈志凌已经有所怀疑,接下来几天,我们还是不要去继续监视。先缓一段时间,您觉得呢?”

    弗兰格虽然傲气,但也不是鲁莽之辈,当下道:“我也是这个想法。我唯一担心的就是陈志凌在夺取了血泪之后,会立刻杀了安昕。长老的交代,是要夺取安昕的心泪。”顿了顿,道:“先就这么着吧,缓两天。我看这个安昕似乎并不买陈志凌的帐。两天之后,我再把距离放远一点去监视,谅陈志凌也没这么大的本事能发现我。”

    “公爵英明!”葛西亚与希尔齐声说道。

    国安与大楚门的情报机构迅速进驻燕京,李红妆这位情报组的重要干将也亲自前来。

    这一次任务事关重大,陈志凌绝对不允许其中有失。

    大气运即将降临,降临之前,整个天下已经是暗流涌动,各方势力纷纷露出端倪,蠢蠢欲动。

    且不说这些,陈志凌前去安昕的租房见了安昕。大门紧闭,陈志凌打不开,敲门也敲不开,最后砰的一脚将其踹开。他是什么人,当然能感觉到安昕就在屋子里。

    午后的阳光很是炎热。

    陈志凌来到安昕的卧室时,便看见安昕睡在床上,盖了空调被。这个情况很不好,因为安昕没开空调,这么热的天,还捂了个被子。陈志凌一眼看去,便看到柔弱的安昕满头是汗水,发丝凌乱的贴着额头,她的眼睛闭着,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怎么的。但这么热的天,又如何能睡着?

    不知为何,陈志凌的心中刺痛了一下。她本来是一个很坚持坚强的女孩子。现在这一切,都是自己在毁她。

    如果天上真有神佛,陈志凌闭眼一瞬,佛祖,你可否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深吸一口气,陈志凌睁开了眼,眼中绽放出精光。他知道,神佛帮不了他,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要活下去,只有依靠自己。

    沉默一瞬后,陈志凌上前,略带粗暴的拉开了安昕的空调被。安昕的衣服没脱,穿着牛仔裤,白色大T恤。只不过,无论是发丝,还是T恤都已湿透。白色T恤粘着她的娇躯,让她白色的文胸若隐若现。

    那发丝间的汗水与面色,犹如是古时候女子生孩子那般的辛苦苍白。

    虽然被陈志凌拉开了被子,但安昕依然没睁眼。陈志凌知道她醒着,他本来想去开空调,转念想到安昕现在热成这般,陡然开了空调,指不定一冷一热会身体出毛病。当下前去找了一本杂志来给安昕扇风。

    刚扇一会,安昕冰冷的开口,道:“你走开。”

    陈志凌没搭理,其实若不是这件事是他造成,他肯定会狠狠的骂醒安昕,但现在,他如何也不能理直气壮。既然不能理直气壮,可是戏还要继续下去。

    “安昕,虽然你什么都不说,但我也猜的出来是怎么回事。”陈志凌酝酿一瞬后开口,他的声音沉静如渊岳,有一股大气,静气,让人忍不住去聆听。

    顿了顿,陈志凌继续道:“能够让你这样心灰如死,我猜应该是和你守候的爱情有关。我前两天似乎看到你带了一个男人回来。以你的性格,只可能那个人就是你的余航。而现在,你这个样子。也只可能是余航跟你出了问题。我不是要卖弄我的博学,我只想告诉你,天地很大,前面的路还很长。人生在世,不是只有爱情。三山五岳,云海之巅,北海日出,同样可以壮怀瑰丽。你躲在死角里,不肯去看这些风景,只会是你的损失。而当你走出来,等到若干年后再回首,也一定会觉得今天的你是多么的让人失望。”

    安昕默然不语,陈志凌继续安静的给她扇风。

    其实安昕终究是与众不同的,如果换一个极端的女孩,在陈志凌侃侃而谈的说出这番话时,一定会坐起来咆哮,你懂什么,你懂十几年感情被辜负的痛苦吗?你不懂,因为你没有过这种感情。也有一种,或则会说,我怎么样都不关你事。而安昕只是沉默,陈志凌便也知道,她听进去了自己的话。

    安静的午后,陈志凌默默的给安昕用杂志扇着风,眼神专注而认真。这是一副极度美丽的画卷。

    陈志凌做事向来执着,他就这样手不停歇的给安昕足足扇了两个小时的风。直到安昕身上的汗液全部消失。

    这个时候,陈志凌丢下了杂志,站了起来。道:“我在外面等你,你一天没吃东西。这个时候是三点,我们可以去买些吃的东西,登上八达岭长城。你可以去体会长城的历史沉淀和雄伟壮观,也许在那儿你会知道,其实在天地面前,历史面前,人很渺小,爱情悲伤更渺小。”说完便径直出了卧室,出了安昕的租屋。

    三点钟的太阳还散发着它的威力,这种毒日头让人心里倦倦的。而如果是从午后刚刚睡醒,又会觉得这阳光让人心里好生明媚。

    陈志凌安静的站在毒日头下,站立如标杆。他只是这样一站,就已站出了气势。

    安昕一直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她不想动。尽管觉得陈志凌说的很有道理,但内心里真的不想动,就想这样一直颓废下去。

    佛言有云,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亦有一念愚即般若绝,一念智即般若生。

    万事在心头,却只在一念间。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

    在一个小时后,安昕一念之间坐了起来。她行动迅速的起身来到洗手间。这种状况就像是一个人在寒冬里赖床,突然意念一动,迅速起床。连自己都不明白是为什么。

    安昕洗漱完毕,头发梳好,干净整洁,清汤挂面。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是与以往不同的白色吊带衫,清凉高跟水晶鞋。

    这身装束是安昕以前绝不会穿的,她虽然喜欢穿,但是却不想去招蜂引蝶。她一直走保守的路线,但一个喜爱黑拳赛的女孩子,又怎么会是个懦弱保守的人。只不过,因为深爱,一切都已被她压抑。而现在,她不需要为谁去压抑了,所以她可以自由的呼吸了。

    纵使素颜朝天的安昕,也如荷花一样恬静美丽。她出门时看到陈志凌一直站在太阳底下,又想起他刚才足足给自己扇了两个小时的风。种种种种,她并不是木头人,没有感觉,只不过,她也不会去感动。她觉得自己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

    “走吧!”安昕对陈志凌淡淡说。

    陈志凌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美丽的香肩,锁骨都露了出来,这样一身打扮着实惊艳。陈志凌微微意外,随即道:“好!”

    陈志凌和安昕出了长长的巷子,拦了的士。目标是八达岭的长城。路上,经过一家粥铺时,陈志凌让的士司机停车。他跑过去,买了两份粥,两瓶娃哈哈矿泉水。

    这一次,陈志凌给安昕粥喝,她没有拒绝。一整天没吃东西,吃一点流食是最健康的。

    的士继续开,而安昕最终还是没有喝完粥。虽然只喝了一半,但她也算是真努力了。倒是矿泉水一口气喝了一大半。

    晚上的八达岭长城依然有不少的游客。

    这些游客中有许多各国肤色的人。陈志凌与安昕先乘坐缆车到达八达岭长城顶。

    随后,朝好汉坡进发。

    好汉坡之所以叫好汉坡,却是因为它的陂势非常的陡,要爬上去实在不易。

    安昕闷头朝上,陈志凌紧跟其后。与之一起攀爬的还有不少游客,在这儿,每个人都似乎是想证明自己,挑战自己。由于八达岭长城处于风口,这个时候,夕阳斜斜,晚风吹拂。安昕的发丝在夕阳余晖沾染下,随风飞扬,美丽凄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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