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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作者:月关 更新时间:2019-12-28 13:38:55 本书:395.76万字 本章:3330字
  • 第304章 一封信有意栽花

  • 黄昏时分,眼看就该到了关闭城门的时间了,地平线上突然又出现了几辆车子。

    徐小旗手搭凉蓬向远处望去,从那车的轮廊来看,应该是勒勒车。勒勒车是草原牧族的主要交通工具,主要用在整个部落在草原上迁徙、寻找新的水源和草场的时候,当然,平时也会用来载运货物,这种车子经常出现在大宁城,并不稀罕。

    这种车子以蛮牛拉车,速度不是很快,但是蛮牛力气大,拉得东西多,而且有长劲儿,这是马匹比不了的优点。桦木做的车子结结实实,禁得起长途的颠簸,上边还可以随时搭起棚子来遮阳避雨。每到部落转场的时候,这种车子就会头尾相接,在草原上连绵前进,好象一列长长的火车。

    现在,那五六辆车子就是头尾相连,排成一排的,车子拐到了大宁城前的官道上之后,变成了一条线,的确是奔着大宁城来的,徐姜便摆摆手,制止了手下关闭城门的动作。这支队伍一看就是来自草原部落,只是不知是隶属于泰宁、福余还是朵颜卫的部落。

    这些草原上的汉子舛傲不驯,姓情暴燥,大宁城里因为口角或者醉酒经常打架斗殴的,十有八九都是他们。如今他们明明已经到了城门下,你要是连一盏茶的功夫都不等,一定要关闭城门的话,难保他们不会在城下起刺闹事,大宁卫的将士,轻易也是不愿意和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牧民发生冲突的。

    车子驶到了城门下,顺着风,老远就飘过来一阵腥膻味儿,车子上摞得高高的,都是羊皮、牛皮,一张张毛皮[***]的,皮子的一面还有黑的、红的血丝,毛皮的另一面也很肮脏,毛发上满时血污和泥土,好在这时节已经很冷了,颠簸之间不会再有夏曰时候那些嗡嗡起落的苍蝇。这是些未经处理过的毛皮,值不了几个钱。

    他们的手工艺技术很差,只能以很低廉的价格将这些羊皮牛皮卖给大宁城的皮货商人,大宁城中的汉人能工巧匠们再进行清洗硝制深加工,把它们裁制成柔滑美丽的皮袍、皮毯、毡褥之后,转卖进中原,价格就可以翻上十几倍甚至二十几倍了。从古到今一直就是这样,源头的生产者所获得的收益,是远远比不上中间生产者的。

    徐姜很喜欢吃牛羊肉,却很讨厌这种腥膻发臭的味道,他捏着鼻子站得远远的,一副君子远疱厨的模样,指挥着不情不愿的小兵上前检查,收取入城税。来人是福余卫的,他们没有路引,这些部落民行踪不定,管理也松散,不可能像关内居民一样怀里揣个户口本本,做绵羊一样的顺民,但是他们的车子上插着福余卫的旗子呢。

    检查很快,一车车肮脏腥膻的毛皮,其实是一目了然的,也没甚么好查的,很快他们便被放行进城,徐姜迫不及待地指挥部下把鹿角拒马搬进城门洞,合拢了沉重的城门。城门内的街道上,几个游弋的“百姓”注意到了这支车队,同时注意到了坐在一辆车尾的那个大汉。

    一袭破旧的皮袍,头上戴着毛茸茸的帽子,臃肿不堪的腰间挂着一把解牛刀,用牛皮绳儿系在腰间,看起来就是一个寻常牧民打扮,但是他的模样……虽然牧民很多都是这种油油亮亮、黑黑红红的胖脸蛋子,一部虬结如戟的大胡子,但是此人稍稍有些不同,他很像一个人,一个叫做塞哈智的人。沙宁派在城中的人已经反复看过了他的画像,牢牢地记住了他的模样,他很快就被有心人盯上了。

    塞哈智摸了摸怀中揣着的东西,眯着眼向远处望去,再往前走,就要经过大宁卫衙门了,怎么想个法子,不着痕迹地把那东西“遗落”到大宁卫士兵的手中才好。

    塞哈智是个士兵,自从当了兵,他敢打敢冲,悍不畏死,看起来粗鲁,其实粗中有细,自有草原汉子的精明,所以才被燕王一步步提拔为心腹侍卫。但是本质上,他对敌人,仍旧是一把钢刀、一腔热血,一直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

    可是杨旭大人却告诉他,匹夫之勇其实算不了什么,一个人一定要有头脑,有力气有肌肉的人,总是要归有脑子的人管着的,塞哈智觉得很有道理,他认为摔跤打架的话,殿下一定不是他的对手,但他能做得来的事,殿下也做得来,殿下做得来的事,他就做不来。

    所以他很老实地听从了杨旭大人的吩咐,硬是发动他那生锈的脑筋,把大人告诉他的一番话牢牢地记了下来,然后趁夜翻出了那并不算高的大宁城墙,费了很大的劲儿,找到几个会写蒙古文的牧民,按照大人的吩咐花钱请他们分别按照他的口述写下了一段文字,然后又找到一个不懂得蒙古文的汉人读书人,请他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文字誊抄成一封完整的书信。

    他不识字,但他对着羊皮上的文字,逐字逐句地对照了整封书信,确保一字不差。他虽然笨些,可是他做事够认真,而且够耐心,最后,他在往大宁城来的必经之路上,等到了一队货车,并且用一袋子好酒,和他们交上了好朋友,搭着他们的车子回到了大宁城。

    “乌恩奇兄弟,你们先去客栈投宿吧,我去打点好酒,一会儿去找你们。”

    看到一家小酒店的时候,塞哈智终于想到了办法,那几个福余卫的牧人听了笑逐颜开,同他热情地打声招呼,便赶着车子先走开了,而塞哈智则走向那家小酒店,他打算打上一袋子酒,再在酒馆里喝出一身酒气,佯装酒醉路过大宁卫指挥使衙门,然后“失手遗落”他精心炮制的那封书信。

    塞哈智很开心,他觉得“与马同眠的人身上一定会长跳蚤”这句谚语真的是太有道理了(类似汉语中的近朱者赤),你看,他跟杨旭大人只不过在一起才这么几天,他就学会了动脑筋。这可是动脑筋呐,比动刀子砍人要难多了,他相信继续这么下去,他会变得越来越聪明。

    可惜塞哈智偶然一现的智慧火花并没有得到完美的实现,当他买了一袋子酒,喝了三大碗酒,又故意洒了自己一身酒,一身酒气地离开酒馆,醉态可掬地想要跑去大宁卫指挥衙门口儿惹事生非的时候,几个扮做牧民的沙宁的侍卫堵住了他。

    一番拳打脚踢,紧接着大家就拔出了刀子。

    大宁城没有知府,在这座塞外城池里,大宁卫指挥衙门就负责着本地军政法司各个方面,一见有人动刀斗殴,立即有一队官兵向这里跑过来,那几个沙宁侍卫没想到这个塞哈智如此棘手,竟然拿他不下,眼见官兵跑来,只得一轰而散。

    塞哈智呆了呆,忽然想到这样丢下信也不错,所以赶紧把信丢在地上,也收起刀子逃之夭夭了。

    官兵本来就是有意放慢了脚步的,他们知道这些牧民喝醉了酒打架斗殴当街动刀乃是常事,轰散了也就了事,真把他们抓起来,很难像关内的百姓一样予以处理的,弄不好你抓起一个人来,就会跑来一族的人围着衙门口闹事,见把他们轰散了,那带队的小旗官见好就收,威风凛凛地站住,要鸣金收兵了。

    然后……他就看到地上有一封信,信皮上的字是蒙古文的。蒙古牧民很少有识字的,也很少有写信的,他们宁可骑上马,跑上三天三夜的路,赶去对他想要见的人说上一句话,用信交流的,一定是蒙古贵族,所以他很稀罕地捡了起来。

    ※※※※※※※※※※※※※※※※※※※※“四哥在永平又打了大胜仗,江阴侯吴高、辽东总兵杨文败退山海关,都督耿瓛领残兵败将投奔曹国公去了?”

    朱权听沙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脸色十分奇特,似惊、似喜,又似带着些羡慕和嫉妒。

    沙宁轻轻颔首,强调道:“仅仅一天半,燕王统兵五万,马不停蹄地赶到永平城下,仅仅一天半的功夫,江阴侯六万大军土崩瓦解,若不是逃得快,就要被燕王全歼了。”

    朱权在椅后缓缓坐了下来:“还有李景隆,还有李景隆的五十万大军,胜负……尚未可知。”

    沙宁嫣然道:“殿下现在说胜负尚未可知了么?原本你可是认定了燕王必败的。”

    朱权瞥了她一眼,轻轻叹道:“宁儿,本王行事不能不慎呐,但凡有所动作,那就再也没有退路了。四哥……我当然是希望他赢的,四哥再怎样也不会像我那薄情寡义的侄儿,把我们往死路上逼吧?我只想做个太平王爷而已。眼下,陈亨、刘真、朱鉴,把本王看得死死的,大宁城整个儿都成了他们的天下,除了这座燕王府,还有什么是属于咱们的,宁儿,孤不能妄动啊。”

    沙宁也叹了口气,说道:“殿下,我当然明白,放着好好的曰子不过,难道我希望你悍然兴兵,走上有去无回的绝路?我只是不对朝廷抱太大希望罢了,如今燕王又打了胜仗,这倒的确是个好消息,希望……朝廷会因此松一松勒在咱们颈上的绳子……”

    她刚说到这儿,白发苍苍的老管事就踉踉跄跄地跑了进来,急匆匆地道:“殿下,大事不好,大宁卫指挥朱鉴派兵包围了咱们王府!”

    宁王朱权脸色大变,腾地一下跳了起来,惊道:“朱鉴围了孤的王府,所为何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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