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章 混沌
“晚了,下辈子记住做一个好人吧。”
孙阳手指一点,封住了这里方圆之地,让白骨精的真灵无法逃走,然后法力大掌拍下,白骨精再次香消玉损,她的真灵还想逃窜,可惜被孙阳禁锢在此,逃都逃不掉,被孙阳禁制一缩,真灵被碾压成一缕轻烟消失在洞窟之中。
消灭了白骨精,白骨洞里的妖怪也都逃得差不多了,孙阳也没有着急离开,而是看看这里究竟有什么不同,居然能够让白骨成精。
果然,探查了这个溶洞之后,孙阳发现,在白骨精石床的位置,居然是一个聚幽之地的核心所在,也就是在那个地方死的人,不是成为幽鬼,就是成为精怪,那里有非常浓郁的阴气聚集,而且还能够沟通日月精华,是阴物修炼的最好地方,怪不得白骨精能够从一具白骨修炼成精怪。
可惜白骨精没有走正途,而选择了邪道,食人血肉,虽然短期内确实能够通过凡人血肉中的精华提升实力,但是时间长了,就会业力缠身,根本不可能走的太高,在巫妖大战的时候,就因为妖族大量屠戮人族,炼制屠巫剑,让大量的业力缠身,让妖族气运大量的消失,从而在巫妖大战之后,就变得一蹶不振,从此人族走上了天地主宰的地位。
虽然这个地方不错,但是孙阳没有打算留着这里,抬手就把这个聚幽之地给毁掉,免得再出现白骨精这样的精怪,危害世人。
收拾了白骨精之后,孙阳就带着灵儿三人回到了东土大唐,准备对付那个山妖王了,在五指山附近的一个小城中,孙阳找了地方住了下来,孙阳推测,这个小镇恐怕就是未来山妖要袭击的小城吧。
孙阳已经从街头巷尾听到了一些山妖到处掠夺孩子的消息,这就证明了山妖已经开始行动,要用这些童男童女,炼制仙药,来提升实力。
要知道人可是女娲娘娘用九天息壤和三光神水捏造,虽然经过了这么多代的传承,早已经不及第一代人族的精华多,但是遗留在人族体内的一些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妖族就都会吃人来提升实力。
这在妖怪眼中是理所当然,弱肉强食,但是在孙阳眼中,这些妖怪都该死,食人的妖怪都应该被消灭,这是人族在巫妖大战时对天立下的誓言,人、妖势不两立。
几天后,孙阳就在城里看到了来到这里的法明和江流儿,江流儿已经是一个五六岁的小沙弥,端着一个化缘的小碗跟着法明走街串巷,另外一只手还拿着他那个小时候就带在身边的孙悟空布偶,看来他对孙悟空的崇拜已经根深蒂固了。
在这座小城里化缘一段时间之后,小城很多人都认识了这个小沙弥,当然是他熊孩子一样的作风让人认识了他,尤其是皮影戏的艺人,每次表演孙悟空的戏份的时候,江流儿这熊孩子都会来捣乱,往往都是弄得一条街上都是鸡犬不宁,这种熊孩子最讨人厌了,千万不要说什么孩子小这类话,从小就不知道为别人考虑,这可比正版上的唐僧要差的太远了。
一个月之后的清晨,小城内警戒的鼓就被敲响,告诉整个小城里的人,山妖来了。
孙阳四个人也都准备好,然后隐去身形,站在空中看着山妖冲入城内,这些山妖是以抓小孩为主,并不是以伤人为主,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因此而丧命,反而是不少人因为自己的惊慌失措,把自己给弄伤了。
在这个小城中,山妖抓到了几个小孩,而江流儿也救出了一个小女孩,结果就是江流儿这个五六岁的孩子抱着一个大概一岁多点的小女孩,简直和跑酷高手一样,上窜下跳,躲避着山妖,这简直就是把江流儿给神话了,既然江流儿有这样的身手,那么大人就应该更厉害,可惜只有江流儿有这种主角命。
看着江流儿从城边的山崖摔落,近乎百米悬崖,而江流儿居然安然无恙,反倒是骑着一个枯木树干玩起了滑板,在山崖下的一个小村落中继续逃跑,那些山妖反而是各种的倒霉,各种的遭殃,又是一个百米悬崖,江流儿依旧是毫发无伤,孙阳只能够说江流儿的气晕光环已经突破天际了。
孙阳四人在空中飞着,看着江流儿在五指山脚下努力的寻找回去的路,然后被山妖追入到了一个山洞之中,接着从里面迸发出浓厚的妖气,那就是孙悟空,既然孙悟空被救出来了,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没有江流儿和孙悟空什么事了,自己该去找山妖王混沌好好说到说道了,居然把童男童女炼药,真是当我人族无人吗?
根据山妖王唱的那首昆曲,祭天化颜歌,山妖的老巢应该就在五行山的江畔旁,五行山也是五指山的一个称呼,而且外边有庙宇,很容易辨别的。
山妖王混沌唱的那首昆曲祭天化颜歌让孙阳看电影的时候,听得是精神一振,真是浑身舒坦,昆曲可是被称为百戏之祖,以曲词典雅、行腔婉转、表演细腻著称,山妖王混沌可是由国家京剧院的演员来唱,可惜就是太短了,让人听得不够尽兴。
五行山,有寺宇兮,于江畔,而飞檐,借童男童女之精华兮,求仙药,而历险。
曲子确实好听,只可惜内容不对,唱的人更不对,孙阳四人在天空中飞着,很快就找到了那个位于江畔绝壁上的一个破旧庙宇,庙宇内部是一个巨大的山洞,里面有大量的山妖,其中一个拥有金仙气息的,恐怕就是山妖王混沌了。
这个世界各种的错乱,堂堂的四大凶兽之一混沌,居然只有区区金仙实力了,真是有点让人无语。
在华夏神话中,有四大凶兽,人头羊身并且腋下长眼睛的“饕餮”、生有翅膀的大虎“穷奇”、人头虎腿长有野猪獠牙的“梼杌”以及形象如同巨大的狗的“混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