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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门秀色之医女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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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秀色之医女当家 作者:桑非白 更新时间:2019-12-08 14:26:40 本书:177.64万字 本章:4396字
  • 第415章 岳家亡

  • 参奏岳侯的,是陆非离的姐夫薛策。

    前线抗敌的东路军的布防图在数日前失窃,后遭遇偷袭,却被反攻。这一切,不过是计中计。

    从岳侯针对陆家开始,季菀就给陆非离去了信。他回信说,早已有所安排。季菀没问他的具体计划,知道结局就行。

    岳侯想要在北境军营内部做手脚,给陆家冠上一个通敌叛国之罪,好一举铲除陆家。然后,取而代之。

    可惜棋差一招。

    他派去的卧底,被陆非离设计抓了出来,一网打尽,就此暴露了行踪。与此同时,薛策接到陛下密旨,调派驻地禁军,镇压了受了岳侯指使意图策反军队作乱的几个将领,将其抓获。

    岳侯这些年结交党羽,以权谋私,甚至是勾结后宫以图篡位,种种罪状共计十二条,均被证实。

    而查获这些罪证的主力,乃江沅和齐纠。

    岳侯被革职,关入天牢。他多年带兵,培养的心腹均被薛策捉拿归案。

    ……

    甘氏手上的伤早就好得差不多了,但疤痕还在,无论季菀如何用药,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对此,甘氏虽遗憾,却也坦然接受了。

    “其实也没什么,还好这伤口不长。我平时多注意些,不会给人瞧见的。”

    女人的手就等于第二张脸,让人看见了总归是不太雅观。

    “三嫂,谢谢你。”

    她道谢,不止是因为季菀给她处理手上的伤。更是因为,她的嫡妹,甘寻枝。

    护城河中漂浮的那具女尸,并不是甘寻枝,只是一个和她身形相似的囚徒。事先就被毁了脸,无人认得出。

    甘寻枝丢了清白,自觉便是死也无颜见人,所以临死前毁了自己的容貌,在旁人看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她出了那样的事儿,在京城是无法立足了。可让她下半辈子青灯古佛粗茶淡饭,她估计也受不了。所以只能给她换个身份,离开京城。在此之前,季菀需要她的‘死’作为揭发岳侯的引子。甘寻枝受此大辱,心中满腹怨恨,自然也是想报仇的,说服她轻而易举。

    于是,这个计划就诞生了。

    甘家虽不是什么名流世家,可到底是书香门第。这个时代,读书人的话语权还是不低的。甘寻枝一个官宦家中的嫡女,受辱自杀,临死前以鲜血揭发罪魁祸首,此时足以引起轩然大波。

    世人的口诛笔伐,让岳侯愤怒之余难免浮躁惊慌。这人一浮躁,就容易露马脚。调查起来,就容易多了。

    对于季菀对于陆家来说,这个计划其实有没有甘寻枝,都能成。只不过,顺便帮一把甘寻枝而已。毕竟,陆家和甘家怎么说也是姻亲。甘家总还是甘氏的娘家。两姐妹因为外人陷害而生出嫌隙已是悲哀。若不把这个结给解开,甘氏这辈子估计都别想再回娘家了。

    只有将甘寻枝送出京,对谁都好。

    一举两得。

    “你母亲都为此特意登门道过谢了。咱们是一家人,你还要跟我这么客气吗?举手之劳罢了。”

    甘氏笑笑。

    自打那日从娘家回来,她性情变了不少,淡了些许往日的刻板,多了几分灵动。再加上季菀隔三差五的来给她医治手上的伤,两人关系倒是比从前好了许多。

    “对于三嫂来说是举手之劳,对甘家来说,却是恩比天高。”

    “别把我说那么伟大。”季菀笑着摇摇头,“岳侯多行不义,同为受害者,咱们理应同气连枝。对了,你妹妹是否已经离京?”

    “嗯。”

    甘氏点头,“大哥护送她离开的。父亲说,先送去庄子上住几年,修一修心性。等此事慢慢淡化,再送回老家寻一门亲事。到时候,就说新妇丧夫,守寡三载,也能博一个好名声。母亲与我说,也不指望她将来嫁得多好,后半辈子安顺无忧便可。”

    毕竟在这个封建保守的年代,女子的贞洁,是世人评判其品行的根本。甘寻枝若是真能修身养性,改改她那任性乖张的性子,有娘家给她做主,也能许个好人家。

    甘家并不是什么大家族,女子失贞这种事也顶多就是女人们私底下议论罢了,男人是没这个八卦心的。再加上如今岳家的事儿风头正盛,谁还会去关心她?本身在京城也没几个人见过她。古代通讯又不发达,根本就传不出京去。再过个几年,她就算回来探亲,估计都没人记得这些陈年往事了。

    “个人有个人的缘法。过去已淹没,前路还得她自己去走,你操心再多也是无用。”

    甘氏道:“我倒不是操心她,只是母亲因六妹妹的事受了不小的打击。她向来最疼六妹妹,如今六妹妹虽被送走,可此事到底还未完全淡去,总还有些个闲言碎语。她只要出去,就能听见,只能天天关在家里,心情难免郁结难抒。”

    “她是你母亲,你若担心她,闲暇之时去看看不就好了?三婶子也不是那么迂腐古板的人,会理解你一片孝心的。”

    她的孝心,三夫人当然知道了。甘氏自嫁进陆家,处处周到,对长辈相当恭谨。三夫人若有个什么头疼脑热的,她侍候汤药比亲女儿都亲。三夫人经常夸她孝顺。从前她和陆六郎关系不好,三夫人还为她说过好话。

    “这些日子,各种事情接踵而来,你又是坐月子又是养伤,儿子的满月宴都没办。等腊月下旬,再补办个百日宴吧。”

    甘氏的儿子生下来就是三夫人这个婆母在照顾,早已取了名字,叫做陆易淳。

    “也好。”

    提起儿子,甘氏眼神也柔和了下来。

    “对了,长姐他们是不是快回来了?”

    “嗯。”

    这次围剿岳侯手下作乱,薛策立了大功,陛下已令中书省拟了圣旨,召他入中枢任职。陆非澜自然也要跟着一起回京。

    不止他,齐纠和江沅也都各自升了官。

    女儿终于要回京,最高兴的莫过于安国公夫人了。她早就吩咐下去了,要给女儿女婿办一场接风洗尘宴。

    陆非澜一家是十月下旬回来的。陛下特意赐了府邸给薛策,就在内城,离国公府就隔了一条街,很近。他们得安置好行囊,晚上才来国公府赴家宴。

    国公府已经许久不曾这么热闹过了,老太君得闻长孙女回京,十分高兴,特意让其他三房的人也过来一起吃家宴,大家一块儿庆贺庆贺。连吃了两年斋饭的陆少颖,都出了佛堂。

    她从前在闺阁时,和陆非澜关系最好。上次陆非澜匆忙回京,姐妹俩都没来得及说上两句话她便又走了。如今可算是久别重逢,自是激动非常。

    用过晚宴后,陆非澜便没回去,就在国公府住了下来。

    安国公夫人红着眼睛,拉着她说了许久的话。

    “十八年了,总算回来了。只可惜你父亲和三郎九郎他们都去前线打仗了,非烟也不在…”

    陆非离拍拍她的手,也有些哽咽。

    “娘,以后我们就在京城安居了,得空了我便回来看您。妹夫再过两年,也该入京任职了。那时父亲他们也该回来了,咱们全家也就能再次团圆了。”

    安国公夫人按了按眼角,笑骂道:“儿子都那么大了,还这般没规矩。既已为人妇,就该相夫教子,哪能时常想着回娘家?”

    陆非澜笑出了眼泪,“娘,许久没听您这么教育我了,还真是…想念得紧。”

    安国公夫人稳了稳情绪,又给她擦干眼泪,“你们姐弟几个,你是最要强的,从不轻易落泪。非烟幼时淘气,打碎了你们父亲最喜欢的一方砚台,被你一骂就跑到我跟前哭,你还说她没出息。陆家的女儿,就算不上战场流血,也不能动不动抹眼泪流鼻涕。如今自己倒是哭上了,若是给非烟瞧见了,非得笑话你不可。”

    想起幼时旧事,陆非烟也忍不住笑了。

    “她敢。等她回来,没准儿哭得更厉害。”

    安国公夫人也笑。

    “对了,你方才也见到你三妹妹了。她回来两年多了,这两年一直在静心礼佛,性子也变了很多。不过瞧着,总是不大开心,都不怎么爱笑了。从前在家的时候,你们俩关系最好,明日你过去,和她叙叙旧吧。”

    “嗯,好。”

    陆非澜多年未回京,对陆少颖这个堂妹的事儿也知之甚少,只知道她和夫君和离回娘家了。想来这些年也甚是不如意。

    第二天,陆非澜便去了陆少颖那。

    “我听母亲说,你这两年都在精心礼佛,还在想你的性子怎么能安静得下来。眼下瞧着你这佛堂,虽简陋,倒是别有一番风韵。”

    她目光扫视了一圈儿,如是说道。

    陆少颖无奈,“长姐,你好容易才回京,在娘家也不能多呆,特意到我这儿来,就是打趣我的?”

    陆非澜笑笑,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上次我回来,也没顾上和你见一面。算起来,咱们也许久未见了。”她神情中略有感慨和怅然,“我出阁的时候,你才十岁,刚到我胸口,哭着让我别走。一转眼近二十年,各自都做了母亲。也…都老了。”

    陆少颖也是满怀惆怅,“是啊。当年我们都还年幼,尚在闺中的时候打打闹闹,舞刀弄枪的。我娘说我没规矩,每每关我禁足,都是长姐支走丫鬟,放我出来。”她说到此,忽然一笑,“长姐,你还记不记得,五岁那年,你带着我偷偷出府游玩。街上人太多,咱们俩走散了,我一路寻着,结果掉进了一口枯井里。黑黢黢的,又害怕。那时候太小,只会哭。等你找到我,已是深夜。你找了绳子将我拉上来,我崴了脚,你便背着我,一步步走回来。”

    她眼中微湿,“回到家后,我发了高烧。大伯父头一次责罚你,让你跪了一夜的祠堂。”

    陆非澜也想起那段往事,神情些许怀念。

    “打那以后,你便跟着我刻苦练功,晚上走夜路的时候,总让丫鬟提两个灯笼。而且,见到井就绕道走,生怕再掉下去。”

    陆少颖也笑,但没说话。

    其实后来,她又掉进井里一次。但她没再哭,因为宗焕搭了梯子下井,将她背着爬了上去。

    那个时候,她十二岁。那两年里,她时常与宗焕玩这种游戏。她故意掉坑里,然后看着他满脸焦急的想办法救她出来。

    年少时觉得甜蜜,此刻想起来,那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了。甚至还会觉得,那时的自己,真是幼稚可笑。

    再后来,她出嫁,兄长背着她上花轿。此后许多年,便再没人再背过她…不,有。她的前夫顾延。

    她记得,那次他带着她出门踏青,她兴致缺缺,坐在树底下发呆。却被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的蛇给咬了。那蛇并无毒,上点药包扎好就行了。顾延却十分紧张,当即就弯腰将她背起来。他们没坐马车,因为马车颠簸,他担心她会不适。所以就这样背着她,一步步的走回府中。

    三十里路,他出了一身汗,却没喊过一声累,叫过一句苦。

    他也是自小锦衣玉食养大的公子哥。文人清高,又何曾对谁低过头弯过腰?然而自娶了她,他总是在不停的对她低头弯腰,讨她欢心。

    到头来,终究还是走到了决裂的一步。

    此后漫漫余生,又有谁,还会低下头颅,弯下腰脊,背着她一步步走完?

    陆少颖恍惚起来。

    有些人,日夜相对的时候,不觉得多重要。可一旦失去,总会在不经意间,回想起某个从前未曾在意过的瞬间。有时候只是一个回眸,一个转身,一句争吵…从前或漠然或讥诮或厌烦,却在经年回首发现,早已刻骨铭心。

    只是,往事已矣,回不去了。

    陆非澜将她的神情看在眼里,静默半晌,道:“三妹,往后,你便打算就这样了吗?”

    “不然呢?”

    陆少颖很快收敛了自己的情绪,淡淡一笑。

    “现在的生活很平静,我很喜欢。”

    默默的记挂一个人的感觉,又苦又涩,却又带着微微的甜。余生里尽是这般滋味,也已知足。

    ……

    十一月初五,岳家满门于午门斩首。至此,岳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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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里,正文就差不多了,我看十万字内能否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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