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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门秀色之医女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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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秀色之医女当家 作者:桑非白 更新时间:2019-12-08 14:26:40 本书:177.64万字 本章:4013字
  • 第99章 季红出嫁

  • 分店开业当天毫无疑问生意大火。虽然明县人口比登县少,但只有那么一个火锅店,自然每天也是人满为患。

    季菀翻看着账簿,如今两家火锅店加起来,每天最高的盈利将近一百两。但她知道,不是每天都能有这样好的生意,必然夏季炎热之时,就不适合吃汤锅。

    她之所以这么急切的开分店,就是因为知道这是火锅的旺季。等招牌打出去了,火锅深入人心了,以后她无论去哪儿开分店,都容易多了。

    这几个月来,但靠火锅店,她已赚了近两千两。

    去年卖酱板鸭和腊肠腊肉,赚了差不多有一万两,再加上去年一整年卖炸鲜奶、沙琪玛、山楂糕和山楂片,以及卖给齐纠的菜方子收入,已有一万五千多两。这些都只是做买卖赚的。

    陛下赏赐的那些金银珠宝加起来,可比她的家底多多了。

    只可惜,不能典当。

    不过季菀还是很满足,一年多前他们家还住在青砖瓦房里,她和妹妹挤一张床,如今已住进了三进的大宅子。虽然要搬走了,周家…听陆非离的口气,那应该是顶级豪门世家。

    自己那点身家,完全不够看。

    哎!

    其实季菀心里还是有些惆怅,这段时间,她向长福打听了周家的内部情况。

    周老太师,也就是她的太祖父,今年就会致仕。膝下三个儿子,除了她的外祖父,还有两个叔公。但早在老太夫人去世后三年,周长儒娶妻后,老太师就亲自主持分了家。

    周家四代同堂,人口也不少。

    她外祖父一生只有两个儿子,长子就是周长儒,还有个庶子。周长儒有一妻三妾,膝下五个孩子。两男三女,其中长子和长女都是正室夫人程氏所出,其余三个都是庶出。庶子周长清,则只有一妻两妾,膝下也是五个孩子。一个嫡出,四个庶出。

    这十个孩子中,最大的才八岁,最小的还不到两岁。

    如今掌着府中中馈的,自然是程氏,据说是个十分贤德的女子。

    可那么一个大家庭,人口复杂,尤其女人孩子多,住在后院里,肯定会有矛盾摩擦。

    尤其母亲怎么说都是外嫁的女儿,即便能够重回族谱,带着子女回去,不可能得到周家上上所有人的肯定。所以季菀早早叮嘱妹妹,到了周家后,要低调谨慎,不可张扬,别让母亲难做。

    至于弟弟季珩,素来乖巧听话,凡是母亲姐姐叮嘱的,他都会牢牢记在心里。

    原本季菀和母亲都打算今年送弟弟去上私塾,如今要搬去周家了,将来大概也是和周家的那些姑娘少爷们一起读书。

    也就是说,自己这个大表姑娘,也得跟着一块儿学。

    最可怕的是,周家是清贵世家,肯定是不会允许族中子女在外做生意的。

    每每想到这个,季菀就觉得憋屈。思虑再三,她找到母亲,把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娘,我们以后是要一直住在周家吗?”

    按理说,越是世家贵族,越是不能收容外嫁的女儿才是。暂住没问题,常住的话,怕是还是有些不妥。

    周氏沉默半晌,道:“我是已被划出族谱的人,即便祖父父亲同意让我重上族谱,族中其他人却也未必答应。毕竟已过了十多年,你们这一辈的孩子,堂亲表亲,嫡庶子女,加起来都有二三十个人。要加我的名字,后头的就得先毁掉,再重上族谱。这对他们来说,是个污点。这些,祖父和父亲自是明白的。所以我们此次回京,应是以亲戚的关系住进周家。既非本家,自不能常住。”

    她摸摸女儿的头,轻声道:“我已在信中告知你舅舅,让他帮我们在京城内城买一座宅子。等祭拜过你太祖母,咱们就搬出来单独住。”

    对外说是亲戚,但京城有头有脸的,多少都心知肚明。所以,周家还是能作为他们的靠山。她便再也不用担心女儿因为容色太过,而落入歹人手中。

    季菀松了口气。

    虽说他们大概要在周家住上很长一段时间,但只要能搬出来,她就可以毫无顾忌的继续开她的火锅店和作坊了。

    周氏猜到女儿的心思,笑了笑没戳破,“明天阿红出嫁,咱们要回义村的,早些睡吧。”

    “嗯。”

    先前他们家与洪家米铺签了契约,长期买洪家的米。如今要搬走了,这契约却不能断,供她的火锅店用。除此以外,她还得教厨子做凉虾,等夏天的时候,摆上餐桌供食客享用。

    ……

    三月十六,季红出嫁。

    作为娘家亲眷,就连怀着孩子的袁氏,都陪着季远不辞辛劳的回来了。

    当初三叔季远续娶的时候,袁氏蒙着盖头,季菀没瞧见她的模样,今日是头一次见到她的真面目。

    袁氏长得不算多漂亮,甚至比不上李氏,但小巧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倒是别有一番柔婉的韵味。主要是,她年轻。不到十九的少妇,眉眼都是新婚的甜蜜幸福,扶着还不显的肚子,笑得如同一朵花儿一样。

    作为长辈,袁氏给季红的添妆礼也不俗。一头赤金头面,外带一对翠玉镯子。

    刘氏瞧见后很是不满,像是在割她的肉一般。季红出门上花轿前,季菀就听见她在后头小声嘀咕。

    “他们家现在可不缺钱,你给那么好的东西干嘛?不如留着…”

    外面鞭炮和宾客的欢笑声合在一起,盖过了她的低语。但故意放慢脚步的季菀还是听清了。

    “娘,阿红是夫君的侄女,我这个新婶娘头一次见她,还是出嫁的日子,自然不能太过小气。虽说季家已经分家,但阿红怎么说还是您的亲孙女。大喜的日子,该说些高兴的事儿。”

    短短几句话,季菀就知道。这位新婶子看着温和乖巧,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人。刘氏想要压制她,怕不那么容易。

    刘氏脸色一僵,有些难看。

    袁氏看着娇娇弱弱的,她以为是个好拿捏的人,屡次想要摆婆母的威风。谁知道屡次交锋下来,才知道这个女人一点都不如外表看起来那么柔顺听话。表面恭敬,实则一点都不把她这个婆母放在眼里。

    就连怀孕了,宁可把家里大小内务交给身边的婆子打理,都不愿放给她这个婆母。

    不到两个月,刘氏便连连吃瘪,几次与儿子说起,可儿子却一再的维护那个女人,反让她别闹事。

    气得刘氏心肝儿脾肺都在疼。

    她几个儿媳妇中,袁氏是最听话的。即便从前的李氏,在外头无论怎么横,在她面前也得伏小做低的讨好。其他两个,分家之前更是一直被她压得死死的。

    唯独这个袁氏,软硬不吃。她拿出长辈的身份施压,袁氏不为所动。这个女人很聪明,她从不会向季远告婆母的状,但总能让季远看见自己母亲的泼辣和刻薄。

    季远本就知晓自己母亲是个什么性子,所以对于母亲对妻子的控诉,他自是一个字都不信,反而怪她为长不慈。

    刘氏越发恨袁氏勾走了儿子的魂儿,更家过分。

    直到季远黑着脸告诉她,“如果您再继续闹下去,我只能将您送回义村安享晚年。”

    刘氏不可置信的盯着他,到底还是消停了下来,可好景不长。因为今年的童试中,季远没能考上秀才。

    刘氏失望之余更气愤,觉得是袁氏耽误了儿子读书,儿子才没能考上。因此各种找茬。直到传到袁掌柜耳中,他不得不适当的敲打敲打自己的女婿。

    当初季远是怎么说承诺的?一定不会让女儿吃亏受罪。可这才多久?打着照顾媳妇的婆母非但没有体贴儿媳怀孕的辛苦,反而各种挑剔为难。她忘记自己是靠入赘的儿子才享到如今的清福的了吗?

    季远被岳父暗示性的话说得面红耳赤,头一次对着自己的母亲发了一通脾气。

    “以前在义村,你就是这个脾气,不是嫉妒二嫂就是为难大嫂。如今我把您接过来了,让你过着衣食无忧,丫鬟仆从伺候的好日子,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非要闹得我们夫妻决裂,让袁家对我失望,把你连带阿云和阿松都扫地出门你才高兴是不是?”

    刘氏从未见过儿子这般愤怒,连敬称都不用了,当即吓得目瞪口呆。

    季远想到自己忍辱负重入赘袁家,一步步哄得妻子开心接了老母和子女过来一起住,本该是令人艳羡的日子。可就因为母亲三天两头的闹,妻子口中不说,却郁郁寡欢。家中不宁,他两面为难无心读书,以至于童试失利。

    母亲非但不理解,反而变本加厉,让他挨了岳父斥责,心中便一肚子火气。

    看着呆愣住的母亲,他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我再说一次,你如果继续闹下去,不等岳父开口,我便将您送回去。到时候,村里的人会如何笑话你,都不关我的事。”

    说完这番话,他便拂袖而去。

    刘氏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晕了过去。醒来后屋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她忽然心中升起无限恐惧。

    如果真的被袁家扫地出门,再回义村…那些以前被她看不起的村民,肯定会在背后嘲笑讽刺她,戳着她的脊梁骨骂。

    不,她不要回去,不能让那些泥腿子看了笑话去。

    所以她渐渐收敛了自己的坏脾气,安分了下来,尤其再不敢与袁氏对着干了。

    今天也是实在忍不住。

    季红那个丫头片子,天生就是下贱的命,给那么好的东西根本就是糟蹋,还不如给她。

    可袁氏一开口,她就不敢再反驳了,生怕得罪这个女人后惹儿子不快。

    出门后瞧见季菀和季容姐妹俩站在一起,两人容貌生得好,去县里住了半年多,天天锦衣玉食的养着,早没了当初在村里的穷酸相。穿着金丝绸缎,戴着金簪头饰,比大家千金还气派。

    刘氏又心堵了。

    以前被她欺压得大气都不敢喘的丫头,现在成了圣上封的乡君,还有一大摞的金银珠宝。

    一想起这个,刘氏就觉得有人在剜她的心。

    如果没分家,那些东西,就都是她的,她的!

    袁氏由自己身边的丫鬟扶着,瞧见婆母那满眼的嫉妒不甘,嘴角微扯,露出一个轻蔑的笑。

    其实早在嫁给季远的时候,她就知道刘氏是个什么德行。都被儿媳妇告上公堂了,能是个好的?

    正因如此,父亲当初才不大赞成她和季远的婚事。但父亲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她喜欢季远,再加上父亲觉得季远文才好,将来会有出息,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同意刘氏搬来住,是因为不想因此和季远产生隔阂。本来刘氏如果安安分分的,袁氏还是会尊敬她的,毕竟也是她夫君的娘,她的婆母。可刘氏太把自己当回事,非要闹腾,那就不能怪她不客气了。

    “娘,人都到齐了,咱们入席吧。”

    她看着刘氏,含笑的模样,任谁看见了都觉得她是个温柔贤淑恭顺孝敬的好儿媳。

    刘氏已经听见有人在夸她命好,儿媳妇对她视如亲母,她后半生可算是享福了如何如何。

    她心中窝火,却不能发作,那模样叫季菀瞧见了,又开始怀念她的高清数码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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