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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挂了 作者:白雨涵 更新时间:2019-11-28 12:45:40 本书:270.27万字 本章:2356字
  • 第236章 高级魔兽千眼狼蛛

  • 本章为“紫之炫翼”万赏加更。

    ————

    魔兽的魔力,一半源自于身体提炼,一半源自于外界吸收。中级魔兽相比低级魔兽,吸收外界游离魔力的速度,自然会快上很多。

    这是很细微的吸收,李斯特用魔力之眼是看不出来的,但伯爵身为天空骑士,可以清晰的感受到。

    所以他断定,抖森已经达到中级魔兽的水准。

    至于血液沸腾幅度,是一种根据同物种血液差别、辅助性质的判断依据。这里的同物种,可以看成是进化的谱系,诸如普通狗、暴土狗和抖森。同物种之间,强大魔兽的血脉与弱小魔兽的血脉,有很明显的差别。

    强大魔兽血脉活跃性很高,流速快、温度高、性质变化明显。例如到了龙这种层次,血液的沸腾幅度,是可以直接感染龙之血脉的。

    伯爵经验丰富,他判断抖森是中级魔兽,这几乎算是盖棺定论。

    “父亲大人,抖森目前只会释放岩石刺,您觉得是什么限制了它对魔法的领悟?”抖森一天学不会新魔法,李斯特就一天不踏实。毕竟,谁家的中级魔兽就只会一招岩石刺呢,哦,还有一招多重岩石刺。

    “不用着急,李斯特,它只是一只幼犬。”伯爵伸手摸了摸抖森的黑亮皮毛,引得抖森呜呜低吼,“它还需要时间沉淀,和人类一样,魔兽也需要不断积累,才能真正蜕变,成为更高贵的存在。”

    “呜哇!”

    抓着李斯特头发,躺在头顶上的婕拉,不知为何,又叫了一声。

    来到郁金香堡这个陌生的地方,它有些局促。其实在精灵虫时期,它是住在郁金香堡的,不过那时候它大概还没有记忆。

    正聊着抖森和婕拉。

    城堡外的大路上,已经奔来一行骑士,领头的正是李斯特的哥哥李维斯,身后跟着李顿。人还没到近前,说话声已经传来:“李斯特,来了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害我在骑士学院耽误半天。”

    翻身下马后,李维斯就一把抱住了李斯特,显得兄弟间很是亲热。

    等送开口,李斯特才说道:“很挂念父亲大人和你,所以就早点过来了。上了战场之后,哥哥有了很大的变化,有父亲的气质。”

    李维斯很高兴:“不上战场,终究只是雏鸟,上了战场,见了血腥,再回看以往,觉得做过的很多事情,都很幼稚。”

    这时候,一旁的李顿也下了马,喊了一声“李斯特哥哥”。

    “李顿,你长高了。”李斯特笑着淡淡回应一句。这小子才十二岁,但是个头已经一米七五至少,能得到伯爵的重视,并不全靠玛瑞夫人的枕头风,自身天赋占据很大部分。

    伯爵看到三个儿子,都表现出色,很是满意,但面上却摆出严肃的表情:“既然都回来了,好好说会话。”说完,独自进了城堡。

    等伯爵走后。

    李维斯和李顿,把注意力转移到抖森与婕拉身上,婕拉倒也罢了,只是一只小精灵,郁金香堡足足有十一只。但中级魔兽的魅力,却牢牢地吸引着两人,男人的幻想,名马和魔兽,各占一半。

    比起郁金香堡饲养的低级魔兽火兔,中级魔兽抖森的威风,从它的体形就能看得出来。

    可惜再眼馋,抖森都是李斯特的,抢不走。

    ……

    午宴还没开始。

    李维斯果然如同伯爵所料,拉着李斯特,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他上战场的经历,什么千里冲锋袭击敌方城堡,什么不辞辛苦守卫粮草,什么军事会议大胆进言,什么九死一生救出女奴。

    这些未免都有吹嘘、浮夸的成分。

    但确实很令李斯特感兴趣,尤其是李维斯亲眼看到伯爵与菲戈伯爵两名天空骑士的对决,伯爵号称海浪剑圣,菲戈伯爵号称火云剑圣。两名剑圣在天空中闪转腾挪,斗气喷薄,遮天蔽日。

    水火对决,差点没把下方的红河截断。

    最终伯爵的海浪,盖过了菲戈伯爵的火云,将菲戈伯爵重伤。再发动骑士冲锋,一举击溃对方的骑士团。

    占据红河平原,掠夺资源,建功立业。

    “父亲的《巨浪破击大海潮》斗气秘籍,剑圣之下无敌,真想我也有一天突破天空骑士,拥有高级斗气,施展这样不可思议的斗气秘籍!”李维斯对伯爵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虽然他的口才一般般,叙述也干巴巴。

    但李斯特依然可以感受到,剑圣之战的恐怖如斯,同样心潮澎湃。如果剑圣真的如同李维斯叙述的那般强大,现在的抖森,恐怕仅仅远远不是对手——毕竟剑圣可以短时间的飞腾,抖森只会蹦跳。

    他衡量自己与天空骑士的差距,觉得比想象中要大:“除非抖森开发出新的魔法,像是飞岩术这种可以对空攻击的手段,否则只能被动挨打。”

    蓦地,他又想到帕丽丝,不知道变身后的黑龙伥,能不能跟剑圣大战上百回合——大概能支撑一段时间,然后被击溃,或者被伥的力量腐蚀,死亡,成为一只白龙伥。

    “哥哥,这次战争中,出现了龙骑士吗?”

    “并没有,除非战争真的已经不可收拾,否则没有国家愿意出动龙骑士或者龙,那牵扯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事实上我连大公的蓝宝石龙都没有看到,每一次战役,都以天空骑士作为主力。”

    他顿了顿,又兴奋说道:“不过我看到了高级魔兽,是一只千眼狼蛛,雄鹰王国格莱登侯爵的坐骑,跳起来比天空骑士飞腾的高度还要高……可惜,格莱登是来送停战书的,我跟在罗德里克侯爵身边,感受到千眼狼蛛的气息,浑身都发颤!”

    “这一次战争,为什么结束这么快?”

    “因为高炉堡王国的介入,雄鹰国王的女儿,嫁给了高炉堡国王的弟弟海思堡公爵。”李维斯说到这里,声音有些低沉,“海思堡公爵有一只龙,据说,他可能在四十岁之前,成为龙骑士。”

    李斯特皱眉:“这么说来,雄鹰王国与高炉堡王国要结盟了?”

    “事情没这么坏,国王之间互相结亲太正常不过,该打仗还是要打仗。只是今年无法再打下去,我们才刚刚占领红河平原,很多物资、矿藏都还没来得及搜刮,就必须撤退了……收益一年比一年少。”

    伯爵当初就是靠开拓令发家,每一趟袭击雄鹰王国,都能带回来大量物资。

    李斯特很想问问,今年抢回来多少铁,但忍住了。反正要在郁金香堡住几天,生意的的事情,可以慢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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