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城堡里有只卷福
“嘎叽!”
“嘎叽!”
“嘎叽!”
城堡的书房里,时不时传来难听的鸟叫声。风游隼的幼雏相当丑陋,浑身只有细到看不见的绒毛,卷卷的贴在皮上,整个看上去就像是拔掉毛的鸡。与遨游天空流线型身体的成年风游隼相比,差距十万八千里。
李斯特却很喜欢,毕竟是一只会飞的魔兽。
现在城堡里已经有一只暴土狗,时不时会被他拉出去遛遛,放上几根岩石刺,赏心悦目。如果再多一只风游隼,没事有事召唤一道风刃,绝对拉风。
可惜隼类并不会认主,李斯特还没想到,要怎么驯养它。
只能先喂着。
不过他已经让城堡里的女仆,缝制一副皮手套,他以前看过玩鹰的视频,里面的玩手都是带着一副皮手套,让鹰隼落在上面。似乎还有一种什么小玩具,将玩具扔出去,吸引鹰隼扑击,然后再把玩具收回来,鹰隼就只会在附近盘旋,不飞走了。
“有空研究研究这个玩具,最好是去珊瑚城打听打听,有没有会养鸟的猎户,他们是怎么驯服禽鸟的。”
晚宴吃的是烤偷果猴肉。
细腻比不上烤牛肉,稍微有点发柴,不容易撕咬。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经常吃香椰果,猴肉烤出来后有股淡淡的椰汁清香味道,这是有别于一般烤肉的独特口感,很受宴会上众人的欢迎。
“如果能让偷果猴的肉再细腻一点,绝对是会是一道名贵菜肴,我建议,小镇可以大批饲养。”高尔泰吃得满嘴都是油。
李斯特就要文雅许多,因为他并没有选择吃烤偷果猴肉,只是看着别人大快朵颐:“能大批饲养是好事,我也是这么决定的。但吃肉并不是好主意,猴子的智商比较高,应该训练它们上树摘果,替果农干活。”
按照家乡的理论,人和猴子是有共同祖先的,都是灵长类动物。
这个世界并没有这种观念,人就是人,不存在什么进化。除了龙和精灵之外,一切生物都是比人类劣等的存在——甚至于,在不少人心目中,龙和精灵也不过是神奇一点的生物,无法跟人相比。
吃龙……吃灵精……甚至人吃人……也不是没有过。
所以他不吃,却不会阻止别人吃。
以赛亚好奇问道:“大人,猴子真的能训练好,帮果农干活?”
“当然可以,就和训练狗和马一样。”李斯特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见过很多猴子表演。
还看过一则新闻,说是马来西亚还是泰国,当地人会训练猴子上树摘椰果。有个果农因为虐待自家的猴子,结果猴子一生气,用野果将果农给砸死了。
现在,偷果猴的所有权归属李斯特所有,训练成之后交给果农使用,肯定没人敢虐待它们。
大概是不会发生砸死主人的情况。
“如果真的训练好了偷果猴,那一定是有趣的情形,我从未想过,可以让猴子替我们干活。”布莱尔仿佛已经看到了猴子摘果的画面,哈哈大笑。
李斯特微笑着说:“既然如此,训练偷果猴的工作,就交给布莱尔你负责吧。”
“额,好吧,我觉得我能够胜任。”
这时马库斯忽然说道:“大人,风游隼的尸体怎么处理,需要我再去一趟珊瑚城,将它卖掉吗?”
风游隼是低级魔兽,卖个十来枚金币不成问题。
如果是以前,李斯特当然要卖钱,购买生活物资。
但现在小镇并不缺钱花,黑色郁金香的收入,就足够支撑他几十年的贵族享受。
财大气粗的他,当场表示:“不用买了,肉先风干,什么时候举办一次风游隼烧烤派对。至于其它部位,马库斯老师有什么好的利用建议吗?”
“鸟骨是中空的,尤其是风游隼的骨头,带有风属性的魔力,关节骨头可以打造传信用的骨哨,声音非常响亮。大一点的骨头,可以制作工具,轻盈结实,比铁器更好用。此外它的羽毛,是制作箭矢的绝佳材料。”
马库斯很快就将风游隼一身材料的用处,给规划好:“大人即将学习箭术,正好需要一批箭矢。”
李斯特询问:“镇上有人会制作箭矢吗?”
马库斯立刻回道:“我会,我的箭矢都是自己制作。”
“幸苦马库斯老师了。”李斯特端起酒杯,里面是满满的带啤酒花啤酒,“这一杯向你致敬,感谢下午那两箭,留下了风游隼,否则这会是巨大的祸患。”
“愿为大人效力!”
马库斯痛快举起不带啤酒花的啤酒,一饮而尽。
……
篝火熄灭,满天星光。
高尔泰、马库斯等人已经回返。
仆人们忙碌的收拾着宴会留下的残局,李斯特端着管家卡特送来的奶茶——他习惯在临睡前喝一杯奶茶。
牛奶的丰富营养,是他这副身体所急需的,十六岁,长身体的年纪。
“老爷,洗澡水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风游隼幼雏怎么样了?”
“还在使劲叫唤,不过已经喂了它很多小鱼小虾,它绝对不是饿了。不过老爷,这只小鸟……真的挺丑的。”
“我同意你的说法,那么,去看看这个小家伙,如果它要叫唤一晚上,那就把它拿出去,我可不想半夜被吵醒。”李斯特将喝完的杯子,递给卡特,向城堡里走去。遇到干活的仆人,仆人都会站住脚步,向他鞠躬施礼。
这种感觉很好。
他已经越来越适应贵族身份,脑袋和屁股都歪在了贵族阶级这一边——谁敢动摇贵族的权力根基,就是跟他李斯特过不去!
“晚安,先生们,女士们。”露出一个无可挑剔的标准贵族笑容,李斯特开口说道,“希望你们晚上都能有一个好梦到天亮。”
“谢谢老爷。”
随即,李斯特已经上了二楼,二楼是他的专属。
卡特推开书房的房门,刚才还平静的房间里,立刻传来难听鸟叫声——“嘎叽”、“嘎叽”、“嘎叽”。
“不管听了多少次,依然觉得难听。”李斯特看着简单垫了点干草的小窝里,丑陋的卷毛小鸟,“卡特先生,你觉得它应该叫什么名字?”
“城堡外面有只从森林里找来、并浑身打颤的抖森,这只从香椰树上找到、浑身发抖的小鸟也许可以叫做抖椰?”
尽管卡特理解错了“抖森”的含义,李斯特还是笑起来:“卡特先生,你越来越幽默了。不过我不喜欢抖椰这个名字,它看上去细毛卷卷的,我希望它能有福气活到飞翔那一天……叫它卷福吧。”
“唔,卷福……老爷,我觉得这个名字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