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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白富美 作者:肉燃燃 更新时间:2019-11-04 12:16:34 本书:222.06万字 本章:4345字
  • 第289章 自来熟的宋达

  • 这青年脸皮如此之厚,昭昭也不想搭理他了。

    没人理睬,他照样自来熟的跟着,“是三花宾馆是吗,我也过去过个早。”

    众人:......

    随你高兴!

    在路上,沈华浓简单的问了一下张炼的情况,到了三花宾馆,她就直接将人带到了后厨,给正在准备早饭的李庚孝、孙水清和打杂的众人打了个招呼。

    “他叫张炼,这几天他在厨房跟着你们大家打打杂,一天三餐跟着我们一起吃,你们上次是谁说宿舍还有空床的,收拾一张出来,让人先安顿下来。”

    沈主任亲自塞进来个人,大家闻言愣了愣。

    马上就有人说:“我们宿舍住了五个人,还有两张空床可以住。”

    “那行,小李,下午张炼收拾了东西过来,你带他过去安顿一下。”

    “好的。”

    看张炼巴巴的望着自己,沈华浓又特意多交代了他几句:“你先在这边看看,熟悉一下厨房的流程,多看看大家都在做些什么,有没有兴趣先看几天再说,这几天就管伙食,没有工资,成吗?”

    少年点点头,“好。”

    “那行,后面有热水有肥皂,你先去收拾一下,把手脸洗洗干净。”

    张炼局促的将手和手上的袋子都一并背到了背后。

    沈华浓将他的小动作看在眼中,笑了笑,道:“水龙头那里有盆,把鱼放进去,等会中午烧了,你收拾完了就去那边柜子里自己拿碗筷,等会就能吃早饭了,现在你没有带饭盒先用宾馆的,回头饭盒拿过来了,就用你自己的。”

    “上午我有事得出去一趟,你跟着大家先熟悉一下环境,平时勤快点儿。”

    “好。”

    “那行,有事就到楼上去找我。”

    “嗯。”

    沈华浓说完就出去了,厨房几个人面面相觑,见张炼往水槽那边去了,李庚孝才冲给自己打下手的学徒工使了个眼色,对方过去招呼张炼去了,也看看能不能打听出来点儿什么。

    孙水清回望了一眼小少年的背影,小声跟李庚孝嘀咕道:“这么小就带过来,也没说是给什么岗位,就这么待着?沈主任不会是想让我们收他当徒弟吧?”

    李庚孝目光沉了沉,他也是担心这个,沈华浓对他也能算得上是有“知遇之恩”,要不是破格提拔,现在他还在竟市饭店被廖庆祥给压着出不了头呢。

    要拒绝她也是有点不大好意思,又担心会不会将人给得罪了。但是当着孙水清的面,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道:“先看看吧,也没准不是呢。”

    孙水清边炒小菜边道:“看她跟那孩子好像挺熟的,是不是什么亲戚?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的手艺和岗位以后肯定是要留给我儿子的。”

    李庚孝心说,谁还没有儿子呢。

    张炼看着也就七八岁的样子,这个年纪开始学厨艺力气也有了,也能听得懂话,正好,也不怪他俩怀疑。

    沈华浓可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将今天两个当班的大厨给弄得心惊了,她这会已经到了餐厅。

    服务员现在已经到了三个了,顾客就只有刚才跟着她的那个青年,他现在正站在责任表前面盯着看,看样子很专注。

    昭昭坐在角落的桌子前盯着那男人看,见沈华浓过来,她就小声跟妈妈说悄悄话:“妈妈,那位怪叔叔盯着那张红纸看了好长时间了,他进来就一直在看一直看一直看,志芳姐姐叫他去坐着等,他不听偏要看。”

    志芳是这餐厅的一名服务员。

    沈华浓瞅了眼那青年的背影,对方正好这个时候扭过头来,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冲着沈华浓和昭昭笑笑,然后就走过来了。

    “你那几只鸡......”沈华浓本来想说这货脸皮这么厚缠着她,不就是想要回那四只鸡吗,遇到这种胡缠型的,她也不想跟他纠缠浪费时间了,只想早点将人给打发走。

    结果,对方笑道:“说了给你就是你的了,我们俩可是认了姐弟的,看你的样子比我小吧,孩子都这么大了,得,那就是认了兄妹了。”

    “说了东西可以还给你,你还有完没完?”

    “我说话算话,给出去的东西哪有再要回来的道理,喊出来的姐姐倒是可以变成妹妹。”

    沈华浓笑了声。

    这是莫名其妙的就赖上她了,是吗?

    她仔细打量着面前的青年,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不胖不瘦,皮肤微黑,先前看他上身好像和腿差不多一样长,当时他逃跑的时候把罩在外面的那件大灰布褂子给脱了,也不知道扔哪里去了,现在穿的是一件草绿色布棉袄,扣子规规矩矩都扣了,大小很合身,没那么长了,倒是看着身体比例正常了,黑布裤子,鞋子看着像是军鞋,但是已经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

    他的头发很黑很厚,有刘海,额头全部被遮住了,眼睛被遮了一小半,鼻梁很高,脸上还有个酒窝,客观的评价的话,沈华浓觉得这人长得不差,这样的打扮走在人群里很普通,不算好也不算差。

    就是这笑容莫名让她感觉有些眼熟。

    难道是原主认识的人吗?但是仔细想想吧,记忆中好像并没有这样一个青年,如此死皮赖脸,也算是很有特色了,她不可能完全没有印象吧?

    想不起来,她直接问道:“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听你的口音不是竟市的。”

    “哟,妹子,这就开始查哥哥的户口了啊,”青年笑道,然后解开棉袄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从兜里摸出来一张介绍信,展示给沈华浓看。

    信中的抬头写的竟市塑料花厂厂委,上面的被介绍人是宋达,让他到塑料花厂了解某个同志的相关问题,落款是豫省下辖的某县委组织部,日期是五天前。

    这么说他的名字叫宋达?

    可记忆里完全没有半点儿印象啊。

    “我说妹子,你这是个什么眼神?不信啊?这可是介绍信,盖了公章的介绍信,我还能够骗你不成。”

    宋达说着摸了摸下巴,压低了声音道:“我知道你怀疑什么了,那几只鸡不是我买的,我是早上陪别人出来买东西,是帮人拎着的,正好遇上巡逻队就分开跑了,做这种事谁敢明目张胆啊,那不得伪装一下,你说是吧?”

    他说完朝昭昭眨了眨眼,扬了扬下巴。

    沈华浓对他的说法表示很怀疑,当然,这也不关她的事,所以她也没有再问什么。

    她不问了,那宋达却继续抱怨道:“我还以为那哥们是什么好人,没想到逃跑都不带带我,知道我跑错方向了也不提醒一声,害的我险些被人给抓了,这种不讲义气的人我要跟他划清界限,不住他那里了。”

    沈华浓心道,反正她不信。

    然后,宋达话锋一转,道:“刚才多亏了妹子你啊,对了,一看见你,我就感觉咱们俩真是特别的有缘分,一会我搬过来这三花宾馆住几天,隔得近了大家有机会亲近亲近。”

    沈华浓从对方的神色中看不出什么来,也不是没见过这种上赶着攀交情的人,不过对方想从她这里得到任何东西都是枉然,她这会要上班,也懒得跟他纠缠,要住三花宾馆只要有正规手续都行,她不反对,只淡淡道:“我是个黑五类。”

    宋达顿了顿,随后摆手道:“你们这宾馆接受度挺高,大家都接受你了,我也不介意,再说我待得时间也不长,调查清楚了就回去了,碍不着我。”

    “妹子你心思可真重,人和人之间就不能有点简单的友谊和美好缘分吗?”

    沈华浓:呵呵。

    正好宋达要的面端上来了,沈华浓也不再搭理他了,带着昭昭去二楼拿饭盒,然后去后厨打了早饭。母女俩吃完,沈华浓办公去了,昭昭先前还在她办公室里玩从家里带来的积木,等听楼下没什么客人了,她就下楼找几个服务员玩去了。

    沈华浓早就给她交代过,妈妈办公的时候,她只能在宾馆里玩,不能打扰别人干活,也不能随便去后厨,在这一点上昭昭一直都做得挺好,倒也不用担心。

    九点二十,沈华浓放下笔从楼上下来,就见昭昭和宋达正在楼梯下的那点儿空间里打弹珠,用的是车轴上的滚珠,一大一小正面对面的蹲在地上,手按在地面上,分外的专注。

    现在早饭过了,午餐还没有开始,今天陆柏薇休息,也不卖熟食,餐厅里除了工作人员也没有客人,几个服务员都激动的围在边上观看。

    “昭昭,比准了,先把这个打到这边的砖缝里......”这是周军辉。

    赵保国嚷道:“先射杀宋哥的这颗,隔得近先杀了再说,然后再进洞躲。”

    宋达笑呵呵的道:“昭昭,大舅再让你三次吧。”

    沈华浓:......!!!

    简直了!

    把她的小公举弄得跟村里的野小子一样,这就不能忍了。

    沈华浓面无表情的咳了咳,许志芳正对着她的方向先看见了,赶紧拉了拉旁边的人,众人作鸟兽散。

    对着街头巷尾小男娃们玩的小游戏参与感极强的周军辉和赵保国,还有些意犹未尽,被沈华浓一眼扫过来,才打着哈哈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装模作样的念了起来。

    “白菜,消食下气,止热气咳......”

    昭昭赶紧站起来,举着手上的两颗滚珠,跟沈华浓显摆:“妈妈,我有弹珠了,大舅给我的!”

    宋达摸了摸昭昭的脑袋,笑嘻嘻的看过来,道:“不客气。”

    不客气你妹!

    “昭昭,哪个是你大舅?”

    昭昭看向宋达。

    宋达道:“我问过昭昭了,你哥哥只有二十五岁,那我要比他大两岁,叫大舅没错。”

    沈华浓没理他,带着昭昭去洗手去了,决定一会去医院的路上,好好教教小家伙不要轻易跟陌生人说话的道理。

    人民医院小礼堂追悼会场几乎都坐满了人,沈华浓在礼堂见到霍庭了,不过他挺忙的,所以她也没有过去跟他打招呼,抱着昭昭在最后排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追悼会准时开始,四十分钟就结束了,沈华浓带着昭昭出来,还碰见站在人群中的陆柏薇了,她的心情看起来特别不好,不过,从两人共事以来她的心情就没有好过,沈华浓也见怪不怪了。

    今天的场合肃穆凝重,两人互相都没有搭理,发现对方之后就各自偏开了视线。

    回到宾馆,沈华浓去后厨让孙水清将张炼带来的鱼做了道昭昭点的鸡蛋蒸鱼,其余的都红烧了,给大家伙一起加了个餐。

    鱼是张炼杀的,沈华浓看了下,他的动作虽然还不熟练,但是也没有出什么错,鱼鳞刮得干净,苦胆也完整的挖了出来,沈华浓也没有问他什么,打算先看看再说。

    至于宋达的那四只小鸡,她交给了服务员,让人送还给宋达,他上午就搬到三花宾馆来住了。

    没想到,等她到点下来吃饭的时候,发现宋达和他的鸡居然也在!

    他特别豪气,将四只鸡都变成了烧鸡,端着一碗饭一碗鸡过来,摆在沈华浓和昭昭面前:“这是我老家的做法,我借了你们的地方亲自烧的,很够诚意了吧,妹子,昭昭,你们尝尝,另外三只都给你同事加餐,你们俩也别客气。”

    这人完全看不见沈华浓的脸色,赶也赶不走,还坐在她俩对面一块儿吃饭了。

    昭昭就没有沈华浓这么纠结了,宋达夹给她,她就吃,边吃还边跟沈华浓道:“妈妈,大舅做得好吃,是第二好吃的了,比龚师傅的还好吃。”

    宋达好奇问道:“我才第二,不可能,那第一是谁呢?”

    “当然是我妈妈!就是我妈妈没做过这两样。”

    宋达哟了声。

    沈华浓看向那只鸡也有些惊讶。

    首先卖相和香味上,她就给了满分,完全挑不出错处来。

    烧鸡,是道传统菜肴,就是将涂过饴糖的鸡先油炸,然后用香料制成的卤水煮制而成。沈华浓自然是会做的,还做过很多次,三花宾馆隔三差五卖的熟食里也有烧鸡,陆柏薇也经常做,她也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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