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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零年代白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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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白富美 作者:肉燃燃 更新时间:2019-11-04 12:16:34 本书:222.06万字 本章:2398字
  • 第71章 粉皮汤

  • 沈华浓还没有完全搅拌好红薯浆,霍庭就已经洗完了,他只穿着一条白色大裤衩,手上拿着一块毛巾擦着身上的水珠,就这么进来了。

    沈华浓目光一顿,然后盯着他看,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看完正面看背面,同样炸裂的荷尔蒙,她现在就没心情欣赏了,全然紧绷着。

    如此放肆的打量,霍庭却不以为意,他扬起胳膊继续擦后背,眼睛也盯着沈华浓,过了会儿,才冲她扬下巴,啄了下嘴,见她视线转向他脸了,才道:“还没有看够?就这么喜欢看?”

    沈华浓没有马上回答他的话,她沉住气收回了视线,只是胳膊上已经起了一小片鸡皮疙瘩,她是强忍着才没有去摸。

    她一共跟霍庭有四次接触,两次是在白天,两次是在夜里。

    在沈华浓跟他接触的两个白天,他是冷酷寡言的,原主的记忆中从没有见他笑过,他再生气也不会跟她争吵,风度尚可,但明显的对她十分嫌弃厌恶。

    ——这才是小说中男主角应有的形象。

    而面前的这个,他的话很多,还说脏话玩笑话,说笑就笑,动作表情都不少,为人粗鲁,看她的时候是男人看女人,眼里有光,态度很是暧昧。

    就比方说她盯着他看这件事,前一次她这么盯着霍庭的时候,他的表现好像被她侵犯了一样,是愤怒烦躁的。而现在,这个男人不仅不动气,不躲避,甚至,沈华浓觉得,他的种种举动有故意引诱她的嫌疑,不只是今晚,昨晚他的种种也给她这样的感觉。

    如此明显的区别像是变了个人。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虽然跟霍庭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性格却完全不同。

    可是书中只有一个霍庭,下湾村里也只有一个霍庭,他没有双生兄弟,不可能是有人冒充。是霍庭故意装的?还是同一个人两种性格?

    沈华浓昨天以为是前者以为他故意耍她,今天她却更倾向于后者。

    虽然书中并未提到过这一点,也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才产生这样的变故,但毫无疑问的,在她面前的霍庭,他的表现像是一个精分患者。

    这种人就是杀人都不被判刑的。

    这是沈华浓有了结论之后的第一反应。

    她惴惴的想着,不知道这年头的法律是不是也这么规定的?如果也是,那她就真是倒血霉了。摊上了一个仇人,还是个神经病。

    男人突然往沈华浓这边凑了凑。

    他站在她身后,低头看她手上的碗,看她搅拌的动作,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他的影子就罩在沈华浓头顶之上,距离如此之近,被拉长的影子也有她一点五倍宽,体格和力量上足以秒杀她。

    因为紧张紧绷,沈华浓整个人格外的敏感,甚至可以察觉他身上的热度,能听见他的呼吸声,隐隐的似乎有心跳声有力的传来。

    “嗯?这是打算做什么,能吃吗?”他又追问道,近在耳畔。

    沈华浓收敛了思绪,定了定,尽量淡定自然的道:“这是红薯磨成浆,洗掉部分杂质之后过滤出来的淀粉,当然可以吃,等会你就知道了。”

    她不着痕迹的往边上挪了挪,拉开距离之后再支使并试探身后男人的底线:“去,给我生火,不给伙食费,总得做点事吧。”

    男人倒也勤快,一点也没有抗拒的去了灶门口蹲下来,从柴禾间摸出来一把稻草,就划着火柴开始点火,很快就燃起来了。

    开了口,接下来再吩咐什么就更加顺畅了,沈华浓自然而然的嘱咐道:“控制火候,小火。”

    他笑了笑,拿起火钳又往柴禾间夹出来一根棉梗,一只脚踩着,咔咔两下就折断了,只捡了一根塞进灶膛里:“知道了。”

    沈华浓暗暗观察,他的动作很熟练,肯定是做过无数遍的。

    大铁锅里很快就冒了烟,她在锅底刷了一层油,开始做粉皮。一旦开始做饭,她就不再想别的了,脑子里眼睛里都只有手上的食材。

    舀一小勺的粉浆倒在锅里,快速均匀的摊开,越大越薄越好,几乎是粉浆一沾到锅里就收干了,在平底锅里比较好操作,在这种笨重的大铁锅就十分考验技巧了。

    沈华浓手上的动作流畅而利落,浆液彻底收干,再小心揭下来。

    霍庭一直盯着她的动作,此时透过她拿起来的薄薄的粉皮,能模糊看见她的五官。

    一张接着一张,沈华浓全神贯注,一块拳头大的红薯粉块,足足做了一指高的粉皮。

    做完不经意的抬头,发现霍庭正盯着自己看,他突然勾着嘴角一笑,沈华浓本能的觉得不好,好疯啊。

    她眸子缩了缩:“你笑什么笑?”

    男人干脆的笑出了声:“没什么。”

    沈华浓默了默,安慰自己,跟个病人较劲又有什么意思呢?然后才道:“大火。”

    她往锅里加了两碗水,撒上盐,然后放下砧板,将粉皮卷起来切成细丝,等水开始翻滚了,再一股脑的将粉丝全部倒了进去,“不用加柴了。”

    就着灶膛中的余火,盖上锅盖焖一会就差不多了,“去拿个碗来。”

    霍庭哎了一声,他站起来直接去西屋。

    上次他也是跑她那屋去拿的,沈华浓也没有说什么,接过来往碗里加上酱油、醋、胡椒和早前就准备好的辣椒油,再舀一小勺的猪油,剥了两瓣蒜一小块的生姜给剁得细碎了一起放在碗底,从锅里舀点儿开水将调料混合了拌匀,盛出粉丝,加两勺汤水,一碗热汤红薯粉就做好了。

    霍庭眼巴巴的瞧着,伸着脖子的样子,让沈华浓想到昭昭,倒是跟他如出一辙,但是不正常啊,一个大男人你这样......吓唬她吗。

    她将碗递过去,霍庭顺手又拿起沈华浓先前用来搅拌的那一双、也是她唯一的一双自用筷子,刚夹起一筷子准备塞嘴里,沈华浓再也顾不得他是不是精分了,一把夺了过来。

    上次用鸡蛋羹做的浓汤,他直接端起来呼噜呼噜就喝了,都没有用得上筷子,但是沈华浓知道东屋里是有筷子的。

    村里有人办红白喜事请客摆酒的时候找霍庭借过桌椅板凳和碗筷,都是霍庭妈妈以前出嫁的时候当嫁妆的那一套。

    由此可见,他本人,如果不发疯的话,该是多么的讨厌自己,他母亲留下的遗物,他可以借给这个村里任何人,但那屋子都不准她进去。

    这个沈华浓觉得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被不喜欢的女人给强了,也不会比女人遭遇同类的事情更加好受。

    她只是不能理解眼前这个人,面对她的时候,居然一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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