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实习
而程程压根就不知道,就因为小时候,在他什么也懂事的年纪里面,他就给自己挣来了这么一份别人都是想象不到的特权,对于国内的学生而方,最怕的是什么,上学,最担心的是什么,考大学,可是他到好了,他根本什么也不用做,就只是卖了几滴血回来之后,就已经是一名准大学生了。
哪怕他以后考到零蛋分,他想上庆大也是可以。
唐志年高兴的就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任莉去,而此时小胖子已经困的睡着了,小脸蛋还是粉嘟嘟的,十分的可爱,瘦了一圈的他,总算的,又是胖了回来。
任莉一听说程程竟然以后可以免试入学,真的感觉自家的这个儿子实在是运气太好了,怎么的,这是从哪里白捡来了这么好的命来着?
恩,好,以后可以免试入学,他们程程以后也要上庆大,还要出国留学,就像是姐姐一样。
唐喻心也是松了一口气,总算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结束了,她也可以好好的休息,可以在家里呆上几天,最近一直以来都是在忙,程程又是在变了一个小胖子,可是她到是好,好像又是掉了几两肉出去了。
她将手机关机,反正不管出了什么事,她都是不想管,这世上少了一个唐喻心,地球也不会少停转,少了谁都是行,上辈子,没有唐喻心时,日子也不是就如此的过,她也没有想过她会成为救世主,有人会因为她的改变再是改变什么。
她的重生,本来就不是为了改变什么,她只是为了活着,活着好好的对待她的这些家人。
一个暑假之后,她再是回到了学样里,都是要快开学了,每一年都是有旧生的离开,每一年也都是新生的入学,如果明年她不再是读研的话,那么她也会离开这里,不对,其实是今年就差不多要离开了,大四的时候,所要的就是实习。
就是不知道她的实习医院会在那里。
当是学校公布实习医院的时候,唐喻心意外也不意外,因为她的实习单位,不是别的地方,而是她曾今两度去过的军区医院,宋青桐,田园和林依乐她们三个人,同是比较运气的,进到了同一家的医院里面,就都的第一人民医院,在全国都是排的上号的有名的医院。
就是只有她一个人特别的竟然直接就进到了军区医院里面。
她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要有很长的时间不能住在这里,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可能以后这里就是程程的未来的小窝了,她可能都是要吃住在军区医院那里。
而现在如果她还不了解一些,她就真是傻了。
怕是军区那边早就已经把她当成了囊中物了,不过能进军区医院也是好,如果以后真是那边的医生了,不就是圆了他爸爸心中的一个梦了,那就是她可以当一个半路的军人。
当然说不定,她还给他爸爸带回去一个军人女婿,相信,爸爸一定会同意的,至于某一个很早就出现在她身边的某一个男人,她可从来都没有过非份之相,因为她还是把那个人叫叔叔的,所以那个人在她心里,现在不是别人,那是长辈来着。
大概的将行李收好,在第二天一早的时候,她就过去军区那边报道,不过,到是挺意外的,在军区医院这里,她竟在又是遇到了熟人了。
“喻心……”李佳一见唐喻心,不断的对着摇着手,然后她跑了过来,高兴的就和唐喻心抱了起来,“怎么你也分到这边来了?”
“是啊,我也没有想到,”唐喻心到还真是意外,李佳也是到了这里了。
当然对于李佳而言,能在这里遇到唐喻心,她也是没有想过,因为这里不是别的医院,而是军区,他们这些军医大学出来的学生,分到这里过来实习是正常的,可是唐喻心不同啊,她并不是读的军区学校的,竟然也是到了这里,不过这样的意外,她很高兴,还真太高兴了。
”对了,我们分到这里的,还有她呢,”李佳小心的对着唐喻心咬着耳朵,“人家的后台到是不错,当年有本事以着那么低的分数到了军医大学,这一次也不知道又是哪里来的运气,可以分到了这里。”
“她的专业性在我们系里,不算是最好的,可是也能分到这里来,要说她没有走后门,我都是不信的。”
唐喻心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趾高气扬的女人,也真的不明白这个卫佳妮到底有什么得意的,而她是哪里来的自信心?
卫佳妮当然也是一早就发现了唐喻心,她冷哼了一声,这一声,傻子都是听的出来是什么意思,怎么,这是挑衅,这么明显的挑衅?
当是他们分宿舍的时候,唐喻心分到了一间单人的宿舍,而且宿舍也是在部队边上的,可以每天都能听到部队里面的吹号角起床号的声音。
医院的宿舍,是那种五层楼高的单独的楼层。
而里面基本都是三人间,四人间的多,唐喻心到是与其它人不同,她有一间单人宿舍,而通常拥有单人宿舍的,也都是这里正式的医生才能有的。
而后来她才是知道,原来她能分到这样的好宿舍,还是黄司令的意思。
黄司令可是一直都是记得唐喻心的,到了新生实习的的时候,他就已经咐付过了,要将小唐医生的宿舍给安排好,不能让人打搅,这可是以后他们部队里面的主力医生,只要是个人都是知道,这世上你可以得罪任何人,但是千万的不能得罪一个好医生。
尤其是一个可以救你命的医生。
唐喻心将自己的东西都是放在了宿舍里面,她的宿舍在二楼,里面放了一张床,柜子,桌子椅子,还些基本的家具也都是有,而且宿舍里面也是自带洗手间,还有一套洗浴的设备的,也算是宿舍里面很是高档的配备了。
如果以后留在这里的话,那么这个宿舍,她到是很喜欢,最起码,住起来十分的舒服,采光也是不错,当然最主要的事,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她不是太喜欢和人同住,也不喜欢别人乱动她的东西,她一个人住的习惯了,不是熟悉的气息,她真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