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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吃相 作者:牧尘客 更新时间:2019-10-16 12:21:30 本书:544.92万字 本章:6400字
  • 第167章 早晚三炷香

  • 清河镇,安宁中透着一股热烈。

    虽然月中的集市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但热闹还在依旧持续。

    靠近制药坊的旁边正在修建一座新院子,规划占地足有三亩地,把制药坊也囊括在内。

    这里就是陈旭准备修建的诊所,但从规模上来看,显然并不单单是个诊所而已,还包括了制药坊、门诊部、药房和住院部。

    因为有了徐福这个内外兼修的全科大夫,加上陈旭自己这个半吊子土医生,还有镇上的医卜许垆跟几个学徒,再加上制药坊的帮工和小学一群十岁左右的小娃子,陈旭决定把诊所的规模扩大一点儿,准备弄成一家制药、门诊、住院三合一的乡镇卫生院,争取做到能够看病治病、接生,甚至是动简单的外科手术。

    而清河镇十里八村的所有乡民几乎都知道这个卫生院会免费看病,听说治病吃药也会非常便宜,因此都不用陈旭发动,每天都有无数乡民踊跃自发的前来帮工,就连偏僻乡村的农民来镇上,都要顺便抬一两根木头甚至是几块石头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在如此踊跃的情况下,短短不过三四天时间,卫生院的修建便已经初具规模,一大片荒芜河滩上的灌木野草全部都清理干净,各种木头石头都堆了好大几堆,一群赤胳膊的乡民正顶着烈日在挥舞着锄头平整场地。

    而一群妇女和小孩儿也在忙着挑土捡石或者端茶倒水,很有几分后世六七十年代全民动员学大寨的热情。

    陈旭和牛大石等人站在场边,如同后世视察工地的包工头,戴着斗笠扇着折扇指指点点。

    这个场景,陈旭自然是满是欣慰,至少看来自己并没有做错。

    后世三座大山,上学、住房和看病,几乎将所有中国人压的喘不过气来,为了买一套房子要不吃不喝奋斗三十四年,而看病更是无法承受,随便一个小感冒都能看上几百上千,大一点儿的病看完,全家直接返回赤贫状态,而穷人只能等死,和这个时代并没有任何太大的区别,现在是大病看不好,后世是大病看不起,但结果都是一样一样的,死的静悄悄的没人管。

    人口就是繁荣的关键,而人口也是中华民族一直持续繁衍几千年的基础,只要有足够的人口红利支撑,哪怕是秦始皇想把长城修到罗马去那也并不是不可能。

    但前提是要保证生下来的孩子能够活下来,大人也要能够活下来,只有母子平安小孩子能够健康存活下来,这个时代,没妈的孩子肯定活不了,没牛奶没米粉,即便是生下来大人没了小孩子也是死路一条。

    所以陈旭对这座卫生院看的很重很重,因为他自己也可能随时都会生病,以前有句话叫医者不能自医,说的就是医生也无法给自己看病,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四法,虽然诊脉观色已经有了很成熟的理论,但医生自己生病了无法知道自己的脉象和体相,因此无法医治,胡乱吃药治疗说不定就挂了。

    而有了这间医院,至少对保住自己的小命来说至关重要,吃五谷杂粮就没有人不生病,这个时代,一个小小的风寒感冒就可能会要命!

    赵擎和两个随从也站在陈旭旁边,赵擎手里也拿着一把折扇轻轻的扇着,这把折扇是陈旭卖给他的,五十钱,而且他很爽快的付了钱。

    对于这么有钱且有闲的大金主,陈旭自然是敞开怀抱欢迎他留下来多玩几天。

    因为通过这几天的接触,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可能不是赵高安排来对付他的,因为他曾经旁敲侧击的问过一些如今大秦的朝堂之事,虽然赵擎都回答的语焉不详,但当他问到赵高的时候,寒擎表现的很轻蔑,只说此人无甚子大能耐,只是是伺候皇帝出行车马的随身官吏,而且是贱奴出生,在咸阳不值一提。

    但陈旭当时却默然许久,就是这个不值一提的家伙弄垮了大秦江山,弄死了秦始皇全家。

    但通过这个也说明,赵擎虽然来清河镇可能另有所图,但也可以放心的交流一下,是个很适合了解情况的攀谈对象,因此最近几天,陈旭都把他好吃好喝的供应着,闲暇无事便一起聊聊天,而赵擎也乐此不疲,几乎一天到晚跟在他屁股后头。

    “陈里典,这些民夫都是自发而来劳作,真是闻所未闻也,而且里典耗费钱粮修建医舍为民夫和走卒免费看病,岂非无法获利乎?”赵擎非常不理解的问。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旭做了这清河镇里典,当然要为十里八村的乡民谋福利!”陈旭摇着折扇淡淡的说。

    赵擎把陈旭刚才的话回味了一遍有些疑惑的问:“陈里典,红薯是何物?”

    “啊,哦,红薯是一种植物,生藤蔓,成熟后根茎巨大,味道甜美,生熟皆可食用,尤其是烤熟之后香甜无比,而且产量巨大,亩产可达数千斤,当得上差不多……两百石粮食!”

    “什么?”不光赵擎腿一软差点儿栽倒地上,就连牛大石也一把抓住陈旭的胳膊双眼放光的说:“旭哥儿,你没骗我吧,亩产两……两百石?”

    “然也!”陈旭点点头,两百石也就差不多后世六百公斤,而他以前曾经听说红薯种植大户亩产可超过三吨,不过后世的亩比现在的也大两三倍,但算下来还是很吓人。

    虽然红薯吃多了腹中胀气爱放屁,但对于现在这个时代来说,如果有人能够引进种植,绝对会让大秦万民感恩戴德,把他的名字刻到木牌牌上早晚三炷香。

    “那……那,旭哥儿,这种红薯在什么地方?既然你说烤着吃很甜,你肯定吃过对不对?”牛大石虽然有些语无伦次,但意思清晰毫无逻辑上的混乱。

    “陈里典,你快说,这红薯在什么地方?”赵擎也喘着粗气一把抓住陈旭的另一条胳膊。

    陈旭手一合收拢折扇,把两人的手从胳膊上打落下来撇撇嘴说:“不知也,我只是在梦里一个白胡子老头儿请我吃过而已,他与我说距离东海之外万里,有东胜神州,地分南北,这红薯就长在炎热雨林之中,藤蔓攀附若网,土中根茎大如拳臂,是为丰产之物,饥荒时节可为主粮,他叮嘱我如若有机会就去取回来,但是……我现在连大海都没见过,听说是烟波浩渺巨浪滔天,赵先生,你见过大海没有?”

    “见……见过!”赵擎口干舌燥的连连点头。

    “快与我说说大海之事!”陈旭顿时来了兴趣,拉着赵擎的胳膊扯到一棵树下。

    尼玛刚才说漏嘴了,红薯这种东西现在根本就弄不到,后世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美洲之后才知道有红薯这种东西,然后移栽到欧洲,再扩散到南亚的菲律宾和印尼等地,然后传到中国已经是明末了。

    自己穿越的时间比哥伦布足足早了一千八百年,因此红薯这种东西如今还长在南美的热带丛林之中,想弄回来谈何容易,至少要把大海船先建造出来才行。

    但要造船……陈旭又开始牙疼。

    不过似乎后世常见的高产作物都是美洲传出来的,比如玉米,比如红薯,比如土豆,比如番茄,甚至还有辣椒、烟叶以及被吹成壮阳神药的玛卡。

    因此美洲就相当于地球的一座宝库,后世整个地球几乎都是靠这些东西养活的,而亚马逊热带雨林更是号称地球之肺,里面的好东西不可胜数,如果真的能够提前一千八百年去到美洲把这些东西都引种回来,大秦的前途简直不可限量。

    估计这个时间十年八年肯定是不够的,因此前提是秦始皇不能死的这么早才行!

    坐在树荫下陪着陈旭唠了二十钱的嗑儿,陈旭有事去了酿酒坊,赵擎精神有些恍惚的往住的地方走去。

    “大人,红薯之事不必深信也,此子定是信口开河胡谄而已!”一个属下跟在旁边说。

    “是啊是啊,大人不必纠结,他自言也是梦见而已,亩产六百石,怎么可能,如若真有此物,我把磨坊的那个大石碾子吃下去!”另一个随从也连连附和。

    “你等不必多言,此事无论真假必须呈报陛下知晓,我修书一封你们立刻送去宛城,持吾令牌让郡尉府加急送往咸阳亲手交到陛下手中!”赵擎皱着眉头说。

    “喏~”

    三人回到住所,寒擎摊开一张麻浆纸,然后拿起毛笔蘸上油墨,沉思片刻奋笔疾书起来,一连写了三张纸,然后连同另外一叠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的纸张卷好塞进一个竹筒装好递给一个随从。

    离开咸阳时皇帝吩咐,一旦找到陈姓少年郎,必须仔细观察不可冲撞,一言一行都要记录呈报。

    如今他来了虽然只有几天时间,但他已经确信,陛下要找的少年就是陈旭无疑,因为这个少年太不一般了,这几天之中,他在镇上发现了无数匪夷所思的东西,小学、石磨、蒸笼、算盘、犁耙、木质的高脚桌凳甚至还有木床、药坊、竹器坊、木工坊、制陶坊、酿酒坊、铜铁作坊,而且他又要修一间叫做卫生院的医舍,这些地方他都去参观过,陈旭也未曾阻止,不过村东头的那个小院子却死活不让进,门口挂着禁止烟火、行人止步的大牌子,里面一股酸臭味道,但通过几天的观察之后他发现那里就是造纸坊,就是手中写字的这些纸张就是在里面制作出来的,不过不让进去观看,自然也无从知道造纸的工艺,而这些纸,他都是三钱一张从陈旭手上买来的。

    三钱不贵,对他来说三十钱一张也买得起,因此他关心的并不是钱,而是制作方法,他从第一眼见到纸张的时候就敏锐的感觉到,这种东西绝对是一种划时代的东西,将彻底改变书写的习惯。

    不过再好的东西弄不到也是白瞎。

    赵擎叹了一口气。

    他不能在这里呆的时间太长,不然会引起陈旭的猜忌,而且自己该听该看的也都基本上达到了目的,至于以后陈旭还会弄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来,只能下次借行商的机会再来看。

    这个少年,完全就像一个谜一样,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稀奇想法,一句话瞬间就能让人惊掉下巴,如若此子去了咸阳,将这些东西推行至全国,大秦……到底会怎么样?

    赵擎揪着胡须默默呆坐。

    他非常不想走,就每天呆着这里,看陈旭弄那些匪夷所思的东西,特别是酿酒坊,他很想知道,用山葡萄是如何酿出美酒来的。

    而此时,陈旭也真的正好在酿酒坊弄他的葡萄酒。

    经过筛选清洗晾干之后,几百斤成熟的山葡萄被捏破之后分别放入六口陶缸之中,然后盖上盖子发酵,今天已经是第三天,刚才有帮工找他说,已经能够闻到一些发酵的酸味,因此他也就赶过来看看。

    掀开盖子之后,直径足有三尺,高约三尺的陶缸之中,紫红色的葡萄皮飘满半缸,用木棍轻轻搅拌一下,一股浓郁的发酵味道扑面而来,差点儿把陈旭冲了个跟头,不过味道很熟悉。

    不错,就是一种发酸的酒味!

    虽然才三天时间,但明显已经有酒精生成,也就是说这种非常简单而原始的工艺完全能够生产出来葡萄酒。

    “拿个干净的勺子来!”陈旭吩咐,很快一个年轻的帮工递给他一个崭新的长把竹勺,陈旭用木棍将葡萄皮挨着搅了一遍,然后用竹勺舀起来一点点紫红色的液体品尝了一下,吧唧一下嘴忍不住有些皱眉头。

    的确有酒,很淡,而且酸味更加明显,真的就像那副对联一样,酿酒缸缸好做醋,坛坛酸。

    尼玛,看来这次的酿酒要失败了。

    陈旭掀开另外一缸尝了一下,味道差不多,酸味还是比较明显。

    一连尝了五缸,陈旭有些懵逼,感觉这次大张旗鼓弄的全镇三千人都知道的酿酒坊明显有变成醋坊的迹象,这个脸丢的有点儿大。

    虽然醋也是好东西,但特么的醋绝对没有酒的市场大啊,有钱人可以不喝醋,但绝对都爱喝酒!

    而且也特么的没听说过吃烧烤喝醋的!

    陈旭不死心,把最后一缸也打开,发现里面的漂浮的葡萄皮明显少一些,不过他也没在意,用竹勺舀起来一点儿尝了一下,忍不住眉毛一抖。

    这缸的酒味明显浓郁多了,而且也几乎没感觉到酸味,于是他很惊奇的问:“这缸跟前面五缸味道不一样,是不是有人动过!”

    “是……是我搅动过!”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吓的一个哆嗦,脸色都有些发白。

    “搅了几次?”陈旭赶紧问。

    “每天……每天搅一两次不等,我看见山葡萄皮飘的太厚了,就想把它们按下去,猜想可能发酵的更快一些,大……大人,我不是故意的,您饶了我吧!”

    少年有些结结巴巴,虽然大家都知道里典大人脾气好,但听说不按照他的要求做工的都会被惩罚,轻的做一百个俯卧撑,重的直接就开除了,在工坊做学徒帮工这个工作可不太好弄到,除开每天包吃三顿饭之外一年还有两套衣服,里典大人说效益好过年过节还会发钱,这么好的工作丢了还在其次,回家让老爹知道弄坏了里典大人的酒,直接就会打个半死。

    “好,哈哈,很好!”陈旭却没有预料的生气,而是高兴的拍着少年的肩膀说,“嗯,看来发酵的时候需要搅动才不会变酸,芦根这次你干的很好,从现在起你就是酒坊的管事了,每天指导他们把这些酒缸的葡萄皮搅一两次,酒水中要尝不出酸味就对了,按照这个发酵速度,估计再有两三天就差不多可以喝了!”

    “真……真的?”这个叫芦根的少年惊喜的差点儿晕过去。

    “嗯,做任何事都需要有实验精神,这里有六缸,你们可以设置成不同的搅动次数,每天尝几次看效果,然后找到最好的酿酒方法,等酒酿出来之后,我有奖励!”陈旭不吝辞色的鼓励。

    “多谢里典大人,我一定会做好!保证酿出酒来!”芦根幸福的快不行了,等陈旭一走,立刻开始指挥剩下几个帮工卖力干活。

    葡萄酒的历史在中国很长,据说有七八千年的历史了,后世南阳附近的舞阳县就出土过七千年前的陶罐,里面装的据说就是葡萄酒,而且舞阳距离雉县也不过一百多公里,非常的近,可见用山葡萄酿酒并不是陈旭的发明。

    葡萄秦朝人叫做葡桃,读音相同字不相同,但指的都是同一种东西,而后世那种大颗粒大串大串的葡萄都是西汉时期从西域引进的,也就是说好葡萄如今都还长在新疆等地,控制在匈奴人的手中,看来要喝到真正的好葡萄酒,还得干掉匈奴人才行,在秦朝想和匈奴人做生意估计会被秦始皇剁了喂狗。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的酿酒已经几乎成功了一半,还有几天时间就可以见分晓。

    而葡萄酒一旦弄出来,最好找个低温的山洞窖藏几个月才好,而且还没有橡木桶。

    陈旭颇为纠结和遗憾的骑着马找到镇上的游缴。

    这个四十岁左右的黑脸大汉,上次被山匪射了一箭砍了几刀,结果命大被陈旭救了回来,休养了快一个月,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刘坡见过里典!”游缴看见陈旭,赶紧躬身行礼。

    俗话说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个黑脸大汉也是战场上厮杀下来的,懂得知恩图报,对陈旭的救命之恩是感激涕零。

    在这个时代,受到如此重的创伤竟然还能活下来,他除开感谢陈旭八辈祖宗之外实在是不知道感谢谁了,一场战争下来,无数人因为受伤无法及时得到医治而活活被拖死,他见的太多了,秦楚大战之时,与他同时服役的清河镇的乡民,去了三百多人,回来不到一百人,重伤意味着就是死,活活流血流死,那种哀嚎遍地日夜不止的情形,任何人回忆起来都会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刘坡,你知不知道清河镇附近哪儿有清凉避暑的山洞之类的地方?”陈旭并没有下马,而是坐在马背上问。

    刘坡想了一下说:“镇北两里外的野狼谷,那儿有一个洞窟,里面有细泉从石涧中流出来,泉水寒彻透骨,即便是夏天也不敢在里面呆太久,不过那里因为时常有成群的野狼出没,所以少有人去,不知里典大人为何问起此事?”

    “哦,我酿了一点儿酒,需要放置在阴凉的地方窖藏几个月,不然天气太热恐怕酸臭了,但如果有野狼的也就算了,太过危险,再想想其他的地方也行!”陈旭回答。

    “不用,区区几头野狼而已,我可以带几个猎户去收拾,说不定还能弄就几张狼皮,等寒冬腊月做成褥子与大人御寒!”刘坡赶紧说。

    “也行,今日正好有空,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大人稍等,我这就去准备一下!”

    刘坡施礼之后进屋收拾了一下,带上弓箭然后骑马去叫上了三个镇上的猎户,汇合之后带着陈旭一起往野狼谷而去。

    马蹄嘚嘚,两里距离虽然不远,但也足足花了一刻钟时间。

    因为这里已经不靠近大路,加上山谷中有野狼出没,因此很少有人进来,一条小路早就被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覆盖的看不到露面的,而且一路走过,不时惊起许多动物,有五彩斑斓的山鸡,还有浑身黑黄斑点的山猫,野兔大蛇就不说了,成群结队的被马蹄声惊动,扑扑啦啦的声音中,到处都有荆棘摇晃,弄的陈旭心里毛扎扎的。

    “嗷呜~~”突然一声极其悠长的狼叫声从侧面的山梁上传来,吓的陈旭一个哆嗦差点儿从马背上掉下去。

    “呵呵,里典不用害怕,这是狼群的斥候可能发现了我等发出的警告,不过无妨,一般这群畜生大白天是不会出来的!”一个猎户笑着说。

    那就好,差点儿把老子的尿都吓出来了!陈旭不停的抹着额头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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