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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 作者:贼眉鼠眼 更新时间:2019-09-21 15:21:30 本书:348.22万字 本章:3377字
  • 第237章 大棚绿菜

  •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

    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帐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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