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融合
的是实情,也是这个时代所有城镇都面临的最大“心
没有畅通的贸易网络,只能停留在自给自足勉强维持温饱的标准。想要得到更多的东西,就必须用自己的产出,与外界进行交换。
交通,是最大的问题。从旧时代遗留下来的公路虽然残缺不全,却是连接各个聚居点的最直接途径。然而,密布在荒野上的各种变异生物,已经成为贸易和运输的最大障碍。
上一次购买食盐,运输车上运载的粮食被辐射鬼抢走了三分之一以上,如果不是林翔意外加入护送队,损失的物资还会更多。
想到这里,林翔认真地点了点头:“你列一张所需物资的详细清单,具体怎么做,我来想想办法。”
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早就准备好的消毒试管:“另外,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什么事?”
“给我点你的血。不用太多,几滴就够了。”
燃烧正旺的煤块在壁炉里散发出充足的热能,通红的煤心让人忍不住把僵冷身体凑近几分,不时有燃尽的火灰从煤块表面掉落下来,顺着宽松的缝隙,在炉底堆积起一层越来越厚的余烬。
坐在厚木板和钢筋拼成的桌子面前,林翔打开从豪森那里弄到,装满各种生物样本的皮箱,取出一支贴有“死水废墟,十六号目标”标签的试管,用消毒吸管从中取出一滴几近发黑的粘稠液体小心翼翼滴在准备好的玻片上,用自己配置的营养药剂加以稀释后,慢慢放到一架竖立在桌面中央的显微镜头下。
这是他连同枪械一起,从爱玛拍卖行买回来的各种必备品之一。镜架最下方沉重的黄铜底座边缘,留有一行模糊不清的“河南省光学仪器二厂制造”字样。那意味着,这具精密的科研仪器并非由新时代人类仿制,而是旧时代所剩不多的遗留品之一。
添加了营养剂的细胞,在镜头下显得异常活跃。椭圆形状的表面长满一根根锐利的尖刺,它们在液态环境中来回游荡着。一旦捕捉住任何进入范围的异类细胞,立亥用锋利的刺尖扎破对方的身体,大口吮吸着鲜甜甘美的浆液,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
这是变异人的细胞。在方雨洁的研究室里。林翔曾经看过相同的血样标本。针刺,是它们掠食和侵占对手身体的最直接方法。近一个世纪过去了,这种可怕的变异生物,仍然在沿用古老而野蛮的方式,维持着自己的传播与繁殖。
换上另外一块玻片。这一次,他在营养剂中,滴入了豪森的血,又额外加上一滴从王彪那里得到的血。
淡红色的细胞慢慢的漂浮在液体当中,它们表面光滑,形状扁平,中间略有四陷,察觉到不属于自己同类的外来者进入,它们立刻蜂拥上前,团团围住那些陌生的细胞,利用游动产生的力量,拼命碰撞、挤压着外形与自己相同的入侵者,直到把它们撕裂、挤爆、压碎,变成一块块肉眼无法看到的沉积物后,这才重新恢复原来的平稳状态,像游鱼一样在液体环境中上下漂浮。
林翔皱起了眉头。
这种细胞状态和旧时代研究所知的情报完全一样。注入寄生士体内的病毒,只接受与自己基因匹配的血液细胞,稍有异常,就会引发强烈的排斥反应。即便是已经溶入寄生士体内,完全稳定下来的病毒,也无法与普通人进行新的配比。它们唯一的变化,就是从带有感染性的尖刺形细胞外表,变成不再具备扩散性质的光滑红细胞模样,只能永远呆在唯一宿主的体内,拒绝任何外来者的加入,也不会寻找苏外的寄生体,再次开始新的感染和繁殖。
望着镜头下那滴微红的液体,他只觉得脑子里飞转过无数的问号。
毫无疑问,骷髅骑士团拥有最先进的研究设备和最庞大的病毒数据库。这一点,无论在新、旧任何时代未能改变。可是,他们为什么还要拼命寻找新的血液样本?
旧时代遭遇的所有寄生士,以及被自己杀死的豪森,他们都在做着同一件事。
忽然,林翔脑子里一闪,猛然想起在昆明城中,克瑞斯曾经对自己说过的那句话。
“真是罕见,你居然是进化型的寄生士。”
进化逊
难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林翔默默地看了一眼镜头下密集攒动的细胞,拿出一块新的玻片,在平滑的表面,注入少许营养剂。
这一次,他滴入了自己的血。
方雨洁曾经对他的血液进行过系统分析。但是,他却从未显微镜下,亲眼看见过自己的细胞。
平滑扁圆的外形,与豪森的细胞外形没有任何区别。注入王彪血液的一刹那,它们也同样簇拥在一起,把这些异于自己的外来者团团包围。唯一不同的,它们没有对陌生的细胞施展暴力,而是像胶水一样紧紧贴合在对方身上,慢慢溶破彼此的细胞壁,让两团细胞质变成性质相同的整体,再进行分裂、繁殖。
同化。
林翔脑子里下意识地出
同样都是寄生,粗暴的强行感染和缓慢的同化,都能达到繁殖和传播的效果。可是最终生成的宿主形态,却完全不同。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豪森和其他进化人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自己却能感应到他们的特殊气息?
难道是因为寄生士彼此实力的等级?豪森仅仅只是二星初期,自己却已经达到二星高阶,即将突破三星。可是,按照旧时代的经验来看,这似乎也不大说得通。
也许是因为无聊,或者是出于大脑的某种突发奇想,他忽然拔开装有豪森血液的试管,从中取出一滴,注入了镜头下面那点含有自己同化之血的玻片上。
两种形状完洲口同的细胞,再次展轮的战争。豪森之血的挤压和碰撞,丝毫未能给林翔之血带来任何伤害。它们紧密地贴在一起,短暂的溶合后,外来细胞被彻底同化,而那些重新生成的繁殖物,无论形状和外观,都以前变得更粗、更大、更强。
集来如此。
从皮箱里抽出另外一支装有豪森血液的试管,久久地望着被摇曳炉火映红的酱色液体,林翔脸上显出意外的惊讶和前所未有的凝重。几分钟后,他打开医疗器械包的盖子,从中取出一条淡黄色的橡胶管,用力扎紧自己的左肘,拿起经过消毒的针筒,满满抽尽试管里所有的豪森血液,对准手臂上高高凸起,像树根一样扭曲的血管狠刺下去。
荒野上的雪,白得刺眼,其间有种令人忧郁的灰。
从天空直射下来的阳光,晒化了绵软堆叠的积雪表层,融化的液体顺着雪花的缝隙慢慢坠下,迅速填充着所有微小的空间。无形中增添的重量压缩了雪层的高度,却使得它们拥有了更大的密度和不容易被破坏的坚固。这种冰冷坚硬的状态,会在严寒的巩固下,一直保持到明年春天。
三辆深绿色涂装的中型装甲车横列在公路中央,最前面两辆的车厢顶部靠后个置上,高高架七毫米机枪,释放出令人望而生畏的死亡气息。末位一辆的车顶则被沉重的炮塔取代,粗大的一百零五毫米榴弹炮从塔部中央伸出,笔直地瞄准正前方,随时准备释放出带着狂暴火焰的金属咆哮。
这是从旧时代保留至今的“斯特瑞克”轮式装甲车。车身两侧倾斜的装甲壁上,已经看不到美**方特有的白五星标志,取而代之的,是一颗龇牙咧嘴,巨大眼窝里放射出恐惧微笑的黑色骷髅。
十几个全副武装,身穿灰色贼斗服的白人士兵分散在公路两侧。
他们每三人为一组,分从不同方向,以装甲车所在的位置为核心,向四周辐射散开,仔细地搜索着任何可能残留在地面的微小痕迹。
残破的路基边缘,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的身躯笔直,像军刀一样插在那里,质地考究的黑色大氅被风吹得猎猎做响,榨色短发像针一样直立在头顶,刀削般简单轮廓线条,使整个面部看上务充满了阴靠和冷漠。
如果林翔在场,一定可以感受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强大无比的四星寄生士气息。
他的眼睛一直紧盯着正前方十余米处的地面那里侧翻着一辆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汽车残骸。早已冻成冰块的豪森背靠着焦黑的车体,身上堆起厚达数厘米的积雪。另外三具尸体分别倒在距离残骸不远的雪地里,除了身上有不足以致命的烧灼伤口,所有人肩膀上本该被头颅占据的位置,只剩下一块被冰雪封冻住的可怕四洞。
“奥斯维德队长,我们仔细检查过,所有弹头均来自同一个发射源。也就是说,袭击者只有一个人。”一个穿着灰色战斗服,身上却没有携带任何武器,胸口还贴有醒目红十字标识的中年医官走到他的旁边,毕恭毕敬地说道。
“豪森是怎么死的?”奥斯维德眼睛里闪烁着凛冽的气息,声音却如同烧伤者般嘶哑。
“豪森先生的伤口在左胸心脏部位。但这并不是致命的原因。根据尸体检验结果,豪森先生体内有大量酒精残余,身体部个有多处被强行扭折,神经和肌肉出现断裂,加上部分烧伤和撞击留下的淤痕,初步判断为伤势过重导致自然死亡。”
到这里,负责尸检的医官抬起头,小心翼翼地加上一句:“我们勘测过周围的地面,没有发现激烈打斗的痕迹。至于豪森先生胸前的伤口。应该是在死亡以后留下的。”
奥斯维德的眼眸猛然释放出一丝凶狠,很快强烈的愤怒**所取代:“搜索结果如何?有没有找到遗失的货物?”
“没有。”医官摇了摇头:“相信已经被袭击者取走。或许,这就是对方真正的目的。”
“没有打斗痕迹,重伤自然死亡。豪森这个笨蛋,居然会死在区区一个进化人手里,或许,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能的普通人。明明知道这批货物的重要性,还要喝那么多的酒。白痴废物”
“奥斯维德队长,接下来,我们该
“留下一半的人收拢残骸,把豪森和其余死者的尸体运回新月之城。
战斗部队跟我去爱玛城,我到要葛利菲兹这个胖得像猪一样的家伙,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拙劣表演一“”
十分钟后,三辆装甲车的引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奥斯维德前面一辆的顶端,冰冷锐利的目光中,释放出残忍无比的血腥气息。
林翔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线,从东北方向进入了爱玛城。虽然多绕了几十里山路,却能把他的行踪完全隐匿在迷藏一样的雪地里。
豪森的血注入身体,引起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膨胀的细胞疯狂刺激着神经,迅速繁殖的新生部分转化成为更加粗大的肌肉纤维。反映在身体的最直接体现,就是更加狂暴,更加强大的力量。虽然没有感应到进化成三星寄生士的身体异能,但就力量方面而言,已经远远超出了三星标准。
长久以来,林翔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细究竟应该如何突破寄生士现有的能力极限?
没人能告诉他答案。甚至就连拥有最先进生物技术的骷髅骑士团。似乎也没有任何破解。否则,像豪森一样的寄生士,也不可能在漫长的新旧时代交替期间,一直保持固有的原始状态。骑士团拼命搜集各种生物样本,也许和这有关。
如果不是显微镜下细胞的争斗融合给了林翔足够的启发,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骇人听闻并且充满危险的举动。他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从最初遭遇的寄生士身上取得血样进行注射?如此一来,自己的能力也会变得更强。猜测,这仅仅只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希望遇到一名寄生士。用对方的血,来验证自己的想法。
爱玛拍卖行的地图上,标注着骷髅骑士团驻地的所在位置。从反方向进入城市,另外寻找新的道路前往那里。
爱玛城的街道,一如既往的脏。
旧时代遗留下来的道路,平直地穿过整个城市。以此为主干道连续延伸出来的无数支干,像蜘蛛网一样隐没在数以万计的棚屋和小巷丰。路边随时能够看到堆积的粪便,还有冻结成冰块的黄色尿垢。不时有人从棚屋里跑出,旁若无人地脱下裤子,掏出憋得发涨的生,殖,器,肆无忌惮地朝着路面小便。
他们似乎根本没有清洁卫生的概念,只要能够满足最基本的需要,怎么舒服,就怎么做。
这就是豪森所说的“新生代”人类。继承旧时代文明的同时。他们体内野蛮、粗暴的一面也同时并存着。在无法保证最基本温饱的情况下,他们完全有可能从现在的状态,倒退回千再万年前原始时期。
一路走来,不时有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林翔。按照他们的固定思维,拥有大口径枪械,身上穿着精细布料缝制服装的人,只会在所谓的“禁区”里晃荡,而不应该出现在肮脏黑暗的贫民窟。也许是从林翔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蛋上得到某种鼓励吧!窥探的目光里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贪婪成分,他们窃窃私语,寻找任何可能的机会,酝酿着把这个年轻的家伙闷翻在地,录掉那身干净得让人嫉妒的衣服,搜走所有武器,在白嫩肥实的屁股上发泄完毕之后,再把他卖给人肉收购商。换回一张张花花绿绿的钞票。
一个身材不算太好,却也勉强还过得去的女人,从路旁的棚屋里跳出,横拦在林翔面前。
“我喜欢像你这样英俊而冷酷的男人。”她的眼睛里燃烧着充满**的熊熊火焰,粗糙的手指飞快解开胸前的衣扣,露出两只算不上过于丰满的乳,房,舌头微舔着干燥的嘴唇:“来吧!只需要十块钱,我就是你的。”
这种事很常见。尤其是在爱玛。
在这个充满暴力的野蛮时代,女性由于身形和体力方面的先天差距,与男人相比她们处于绝对弱势。许多女人只能依靠身体,换取维持生命必须的食物和水。这几乎是她们唯一的生存途径。
“对不起,我没有时间,也没有钱。”望着飞快脱掉衣服,身上近乎全麻,的女人,林翔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并非看不起对方,只是实在没有什么兴趣。
“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至于钱嘛。不给也没关系。荷荷荷荷”女人眼里的火焰燃烧得更加炽热,她像头发情的母狮一样猛扑过来,分开的双臂封死了林翔的所有去路,大张的口中露出满是黄垢的斑牙,肮脏的涎水顺着嘴角不断溢出,滴淌在胸口麦色皮肤上,散发出令人恶心的臭味。
不对,她有问题。
林翔眼中闪过一丝冷静的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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